熊哥
发表于 2013-10-28 22:46
先动手无故打人的,不要客气,直接断他手脚,然后闪人
刘先生
发表于 2013-10-28 22:51
楼主也是警察?
叶小炎
发表于 2013-10-28 22:55
熊哥 发表于 2013-10-28 22:46
先动手无故打人的,不要客气,直接断他手脚,然后闪人
东莞不能乱打人……哈哈哈
叶小炎
发表于 2013-10-28 22:57
青岛huihui 发表于 2013-10-28 21:13
楼主是个警察还是协警。没事多发发上班看到的故事
呵呵呵……觉得有趣才发一下!!
ghostpeg
发表于 2013-10-28 23:28
倒霉催的 ~~~~~
话说现在无辜滋事的人越来越多了 ~~~~前面摔孩子的不是就是喝了酒打赌吗过去摔人家孩子
上海小黑
发表于 2013-10-29 00:28
看来治安还是我这好点。
叶小炎
发表于 2013-10-29 00:39
上海小黑 发表于 2013-10-29 00:28
看来治安还是我这好点。
犯罪天堂……哈哈……
算出名的……呵
hando_s
发表于 2013-10-30 01:31
少年最可怕。
多少大哥都栽在少年手里。
真假面超人v3
发表于 2013-10-30 06:22
现在的人都有神经病的潜质
沉默的武士
发表于 2013-10-30 15:03
楼主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