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08
罪者当罚 发表于 2014-2-23 20:26
这样的话你就准备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吧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08
代理· 发表于 2014-2-23 21:47
不作死 就不会死 不如拿刀 真的!
不敢拿刀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08
战术控 发表于 2014-2-23 22:50
支持楼主,监狱正缺人干活呢!希望楼主早日进去!
我可不想被鸡奸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19
FZc刺刀 发表于 2014-2-23 23:59
你别碰到棍友了哦
棍友里面那么多学生 还不一定呢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19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4-2-23 22:39
这么狠!佩服啊!
人不狠 站不稳
上海小黑
发表于 2014-2-24 01:36
千万不要想不开。
cenjihua
发表于 2014-2-24 04:32
激光笔嘛,连接给我看看
hando_s
发表于 2014-2-24 09:20
会对眼睛造成永久性伤害,不能治愈康复。
按伤残等级定罪,再加上顺带民事赔偿。呃。。。
小艾街球
发表于 2014-2-24 09:33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2-24 00:19
人不狠 站不稳
人不坏,女不爱!
白色海浪
发表于 2014-2-24 09:40
楼主是不是把对方当成电线杆子了
超人队长
发表于 2014-2-24 10:07
强光手电不错
tjsny
发表于 2014-2-24 10:35
抢劫难度大,不如去卖身吧
熊哥
发表于 2014-2-24 10:46
激光笔我感觉快要被和谐了
caib
发表于 2014-2-24 11:00
怎么感觉有点无耻呢
寂寞解毒药
发表于 2014-2-24 11:00
这算是吃饱了没事干想出来的东西么?想想怎么好好上班打工多挣点钱不比这个好么,说得不好听,就是心里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