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1 23:58

梦寻格雷西 发表于 2014-3-1 20:45
我看到過你發的帖子,就這個還有點水準

    不服啊不服來戰啊

虎sir 发表于 2014-3-2 13:59

呃,发这个,我以为是你自己的车撞了!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2 18:08

虎sir 发表于 2014-3-2 13:59
呃,发这个,我以为是你自己的车撞了!

自行車隨便撞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4-3-2 22:30

真的不错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3 11:55

很多时候要根据现场来判断责任,还有溜车这种,你得证明前车溜车,要不你就是追尾。

行车记录仪还是有必要的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3 11:59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3 11:55
很多时候要根据现场来判断责任,还有溜车这种,你得证明前车溜车,要不你就是追尾。

行车记录仪还是有必 ...

你懂的再多也比不上你交警大隊裡面有關係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3 12:02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3 11:59
你懂的再多也比不上你交警大隊裡面有關係

这是必然,但是一般小事故,还是会秉公办理的,主要是基本上市内的小事故还用找警察?双方自定责任,一方认全责后直接保险理赔就完事。实在不行去快速理赔,那时候就得看照片拍成啥样了。

我一哥们,开普拉多把另一个SUV给撞了,我哥们全责,对方非要去快速理赔,结果去了快速理赔,根据拍的照片定责成对方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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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你別走,想私了?沒門,等交警來,(五分鐘后)我擦,為毛是我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