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猫 发表于 2014-3-3 16:27

~~~若以死抗争,正当防卫乎?~~~

本帖最后由 小山猫 于 2014-3-3 16:30 编辑

3月1日,滇府那事,如果驿内某人在随身行李中恰巧有刀子甚至GUN(比如那地方常见的亡命毒贩),如果就那么凑巧还能带进RailwayStation,如果断然向行凶者咔嚓或乒乓之,能算正当防卫不?!


小山猫 发表于 2014-3-3 16:27

纯粹就事说事,请勿上纲上线。

洞幺 发表于 2014-3-3 16:34

算吧。但也可能被当成歹徒而当场击毙。
如果救了人,有证人,警察来了主动投降(没跑掉的情况),具体应该看舆论吧?
上了电视就好说,没上电视可能会被偷偷【处理】掉哦。

小山猫 发表于 2014-3-3 16:35

本帖最后由 小山猫 于 2014-3-3 16:36 编辑

洞幺 发表于 2014-3-3 16:34
算吧。但也可能被当成歹徒而当场击毙。
如果救了人,有证人,警察来了主动投降(没跑掉的情况),具体应该看舆论吧?
上了电视就好说,没上电视可能会被偷偷【处理】掉哦。
最后一句,所见略同。


真假面超人v3 发表于 2014-3-3 16:36

天国只许任人宰割,不许有武器防身,都他妈的赤手空拳肉身怎么跟拿刀的拼啊

tjsny 发表于 2014-3-3 16:39

一码是一码,可能会减刑

yy19780111 发表于 2014-3-3 16:43

这个还真不好说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4-3-3 16:54

和恐怖主义比起来,像带把刀这种违反治安条例的事就像你没拉裤子拉链走在东莞酒店大厅差不多吧。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4-3-3 16:55

若真有这事,你不公开上电视还好,真上了电视才让人家难做呢。处理你,民心尽失,不处理,违法违规乌纱可能不保。所以若真这样,打完就跑,人家会说查不出原因或是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要真查到你了,私下商量好只要放一马就不把事情闹大,大家都好做,他们自然懂得。

都在国家单位干了那么久的人了,怎么连这点为官之道都不懂。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4-3-3 17:00

见义勇为,颁发见义勇为基金,红色见义勇为锦旗,大红花一朵

小山猫 发表于 2014-3-3 17:02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4-3-3 16:55
若真有这事,你不公开上电视还好,真上了电视才让人家难做呢。处理你,民心尽失,不处理,违法违规乌纱可能 ...

用善意的假设来启迪民众的心智嘛!你总澄清我的用意,“一盒酥”吗?!



caib 发表于 2014-3-3 17:11

赤手空拳打到拿着大砍刀的凶徒才叫自卫好不好

极限回忆 发表于 2014-3-3 17:13

中国的事都是不能说在明面上的。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3-3 17:37

,澳大利亞規定,起火了民眾不能去救火,不然會受到處罰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3-3 17:41

没机会的自己保命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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