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b
发表于 2014-3-27 13:53
歹徒持匕首入室抢劫 反被住户夺刀刺死(自己找亮点)
据华西都市报,25日晚,成都两歹徒持仿真枪和匕首入室抢劫。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被抢的陈先生和岳先生趁机反抗,陈先生夺下歹徒的匕首,刺向歹徒,致其伤重而亡。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律师称,若事实属实,住户属正当防卫。
东方骐骥
发表于 2014-3-27 13:56
本该是正当防卫。
chaoniangao123
发表于 2014-3-27 13:58
夺刀。。。。
caib
发表于 2014-3-27 13:59
chaoniangao123 发表于 2014-3-27 13:58
夺刀。。。。
这个不是亮点呦
天天特价
发表于 2014-3-27 14:02
陈、岳两位先生共处一室?
青岛尖兵
发表于 2014-3-27 14:04
哈哈,,歹徒功夫不到位啊。。。
洞幺
发表于 2014-3-27 14:06
陈先生和岳先生?果然上阵好基友。
ghostpeg
发表于 2014-3-27 14:18
歹徒是怎么敲开门进去的,这算疑点吗……两个男人在家就挺奇怪的,怎么可能让不认识的两个陌生人进去……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4-3-27 14:33
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
无奈的苹果
发表于 2014-3-27 14:35
信息量很大
caib
发表于 2014-3-27 14:51
好基友,一辈子
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4-3-27 15:12
好基友。。。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4-3-27 15:13
是的,这位也太胆大了
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4-3-27 15:14
陈先生和岳先生
同室住两男
上阵基友兵
愿执子之手
定与子偕老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4-3-27 15:51
闯民宅本身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