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b 发表于 2014-3-27 13:53

歹徒持匕首入室抢劫 反被住户夺刀刺死(自己找亮点)

       据华西都市报,25日晚,成都两歹徒持仿真枪和匕首入室抢劫。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被抢的陈先生和岳先生趁机反抗,陈先生夺下歹徒的匕首,刺向歹徒,致其伤重而亡。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律师称,若事实属实,住户属正当防卫。

东方骐骥 发表于 2014-3-27 13:56

本该是正当防卫。

chaoniangao123 发表于 2014-3-27 13:58

夺刀。。。。

caib 发表于 2014-3-27 13:59

chaoniangao123 发表于 2014-3-27 13:58
夺刀。。。。

这个不是亮点呦

天天特价 发表于 2014-3-27 14:02

陈、岳两位先生共处一室?

青岛尖兵 发表于 2014-3-27 14:04

哈哈,,歹徒功夫不到位啊。。。

洞幺 发表于 2014-3-27 14:06

陈先生和岳先生?果然上阵好基友。

ghostpeg 发表于 2014-3-27 14:18

歹徒是怎么敲开门进去的,这算疑点吗……两个男人在家就挺奇怪的,怎么可能让不认识的两个陌生人进去……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4-3-27 14:33

当其中一名歹徒外出取钱时~~~

无奈的苹果 发表于 2014-3-27 14:35

信息量很大

caib 发表于 2014-3-27 14:51

好基友,一辈子

告诉你我爱你 发表于 2014-3-27 15:12

好基友。。。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4-3-27 15:13

是的,这位也太胆大了

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4-3-27 15:14

陈先生和岳先生


同室住两男
上阵基友兵
愿执子之手
定与子偕老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4-3-27 15:51

闯民宅本身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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