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4-4-9 00:13
縫4針的話,算是輕微傷,不一定夠得上坐牢。但他動刀了而且嘴裏喊著“打死你”,並且在受害者沒有動手的情況下用刀猛刺受害者頭部,可以說已經有殺人的主觀故意。這個事情肯定是報警處理,而且我覺得這算是公訴案件沒辦法私了,也不建議私了。警察在取證完後會直接移交檢察院起訴。看起來證據確鑿沒什麼爭議。
顶顶身体好
发表于 2014-4-9 00:17
这年头二B太多了。
xmj
发表于 2014-4-9 00:31
慰问!!
守护
发表于 2014-4-9 00:38
靠!直接亮刀子,可恶
虎太郎
发表于 2014-4-9 00:43
遇事我基本都是右手拿棍 棍头朝上的 不行抬手耍出 下去就一下 小区里先出后进是道理 碰上这样的驾驶员啥话也不要说等他下来 提棍上去就敲
zhj878
发表于 2014-4-9 00:54
声援有个p用,报警啊
不能被他人迷惑
发表于 2014-4-9 01:36
草草草,一上來就下死手,太陽穴啊,人渣,快報警
雨夜孤行
发表于 2014-4-9 02:05
哎 被打者 。。。。。。。。。。
咋说呢?
无奈的苹果
发表于 2014-4-9 05:19
这么二的第一次见
Yuán
发表于 2014-4-9 06:20
惨无人道
雒神
发表于 2014-4-9 07:06
生活在大城市压力大啊
红池流星
发表于 2014-4-9 07:11
对这样的人,我随身带的戈博马克2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刀
辉煌
发表于 2014-4-9 07:26
有过过节吧
东方骐骥
发表于 2014-4-9 07:52
“轿车车主一手拿手机钱包,一手拿钥匙,没有还手,被打的失去平衡后,发现眼镜飞了,于是挣扎着去保护眼镜”命都要没了,这些东西还不松手,还保护眼镜......
caib
发表于 2014-4-9 07:54
这种事情报警是最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