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Wolf 发表于 2014-5-4 17:59

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甩棍阿华 发表于 2014-5-4 18:17

典型的黑吃黑............

该出手时就出脚 发表于 2014-5-4 18:17

毛,应该扭送派出所。还抢他20块?

飞扬扬飞 发表于 2014-5-4 18:27

哈哈 果断是黑吃黑 也勉强算是劫富济贫

马正超 发表于 2014-5-4 19:24

这个熊孩子。。。。。

lll2000的马甲 发表于 2014-5-4 19:53

出发点不错,但是后面没有做好。。。。。

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4 22:31

往事冰封 发表于 2014-5-4 09:48
你后来不应该拿钱!这样跟见义勇为性质不一样了!属于持械抢劫了!真按刑法的话能三年以上了!哎!小孩子这 ...

恩,我知道不对,以后不会这样了,不然和他们有什么区别呢,我小时候常被混混打,导致我对混混有种畸形的仇恨,以后会多考虑的,不再一味以暴制暴

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4 22:32

lll2000的马甲 发表于 2014-5-4 19:53
出发点不错,但是后面没有做好。。。。。

会改正的,谢谢

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4 22:33

mengqiangabc 发表于 2014-5-4 08:28
小伙子你这也算是违法了,如果仅仅是打他一顿没啥,拿钱走人性质就变了,以后还是别这样,只教训一顿拉到了 ...

恩,明白了,以后会改

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4 22:37

好了,谢谢大家,我以后不会这么糊涂了,因为从小被混混欺负导致我对混混畸形的仇恨,大家教育的是,我以后尽量能吓走就吓走,不再一味以暴制暴

黄要湿 发表于 2014-5-4 22:40

加油兄弟,继续努力打击社会不良风气!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5-4 22:43

你这算是抢劫了

瞌睡的熊 发表于 2014-5-4 22:49

本帖最后由 瞌睡的熊 于 2014-5-7 12:19 编辑

红领巾队长 发表于 2014-5-4 22:33
恩,明白了,以后会改
。。。。。。

熊哥 发表于 2014-5-4 22:59

你也是抢劫了

Bolant 发表于 2014-5-5 00:31

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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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们学生打击混混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