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看B 发表于 2015-5-13 23:04

liubaofeeng 发表于 2015-5-13 22:42
和狗那个·,太恶心了吧,不怕生个·狗崽子

夸界交配不能受孕的。

难看B 发表于 2015-5-13 23:06

屌丝小刘 发表于 2015-5-13 15:30
那句话深深的撼动了我的心:狗狗比男人舒服,有好多姐妹还是狗破的处呢...

有公狗腰的男人非常受欢迎。

汤姆叔叔 发表于 2015-5-13 23:13

回归中庸

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5-14 01:03

我爱狗,但我对新闻里那些人也很鄙视。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度。

liubaofeeng 发表于 2015-5-14 05:12

这应该算得上敲诈勒索了吧,一万够进去蹲几年了。我虽然也喜欢狗,可我也要鄙视这帮傻13,你们只能代表你们自己,别TMD瞎代表

钱龙 发表于 2015-5-14 09:07

看完这新闻我也感觉所谓爱狗人士挺让人恶心,一个流浪狗被打了一下,居然人肉出来了,还要道歉赔偿,那么多流浪汉被打,那么多需要帮助的人,需要别人伸下手,怎么没见见义勇为的…还爱狗人士,人都不如狗了?

叶问 发表于 2015-5-16 16:42

严重同意楼主的看法

东东爱甩棍 发表于 2015-5-17 19:25

爱狗爱过头了就是病态。。。。

周大侠 发表于 2015-5-17 23:06

神经病 爱狗人士。我见一个打一个,都是些吃饱没事干的

中国龙 发表于 2015-5-18 09:23

谴责他们一下

gang9993 发表于 2015-5-19 05:54

哎~~~~一条狗的命难道要高于一个小孩子的命??????我也是醉了!!!!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5-5-19 08:47

诗酒 发表于 2015-5-13 08:57
爱狗是个人选择,但爱狗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正当权益。
另外,我也觉得网上那些疯狂的“爱狗人士”都是变态。

爱狗是个人选择,但爱狗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正当权益。——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5-5-19 08:50

蛋炒饭 发表于 2015-5-13 13:37
想起了当年一个在深圳的同学···为了泡隔壁栋的爱狗少妇,养了一只。。。不到一个月就 ...

你这同学勾引少妇,不怕少妇的老公报复吗?!

诗酒 发表于 2015-5-19 08:58

新编辑了主页居然……

蛋炒饭 发表于 2015-5-19 10:05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5-5-19 08:50
你这同学勾引少妇,不怕少妇的老公报复吗?!

一个港商而已~~~怕他作甚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普通人对"爱狗人士"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