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5-7-22 10:05
苹果开发了平板,这个没争议。微软搞出了平板+键盘,并且在美国申请了专利,这个也没什么争议的。不过即使如此,现在很多牌子都在做平板电脑,也没见苹果和微软跳出来告他们侵权。当初我就说楼主这个东西其实跟微软的surface没有本质区别,被楼主反驳说很多地方都不一样。现在楼主跳出来说宏碁抄袭你,我觉得真是“人嘴两张皮,咋说咋有理”。其实你的目的也就是找个风投骗点钱,现在目的达到了,就消停吧。大家本来把这事儿都忘了,你又跑来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算闹哪样。。。
难看B
发表于 2015-7-22 10:13
按照你的专利证书,如果是真的话,你在中国告不了他你可以通过美国的法院对其进行起诉。
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准备好一笔活动资金,然后办好护照。
四个苦涩的圈O
发表于 2015-7-22 10:15
wangxincheng
发表于 2015-7-22 10:21
只要手里有专利,直接起诉他。
小北京
发表于 2015-7-22 10:35
不服你就去告他啊,我很想看看谁会胜诉呢…
小山猫
发表于 2015-7-22 10:50
外观专利,序号是3。
朔月
发表于 2015-7-22 11:01
咱们研发速度要是再快点就好了
华南城囍
发表于 2015-7-22 11:23
确实有抄袭,你有专利,可以申诉啊,谁让他们造了?
鬼。
发表于 2015-7-22 11:41
有专利啊,那告他娘的,现在中国的抄袭就是太严重,收完设计然后告诉你设计没有通过是常态。
泡泡熊
发表于 2015-7-22 12:47
你有专利就可以告他们了
会飞的小毛驴
发表于 2015-7-22 13:26
告他啊
黑白灰
发表于 2015-7-22 13:36
番仔 发表于 2015-7-22 09:53
哪里双刃剑,明明百害而无一利,极大地打压创造积极性。话说我很讨厌双刃剑这个比喻,天下有不双刃的剑? ...
有,迅捷剑。就一个剑尖,连刃都没有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5-7-22 13:52
酒醉丶微醺 发表于 2015-7-22 08:40
汽车都是四个轮子!台式机都是一个显示屏,一个键盘,一个主机!
都在做的东西!没有实质性的核心专利, ...
我只是想说其实这个谁第一个发明谁也说不清楚
binzi
发表于 2015-7-22 14:38
起诉咯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5-7-22 14:39
沉默的武士 发表于 2015-7-22 09:58
魏峰找人翻译梁挺的咏春著作后,直接出版并把自己定为作者,梁挺从美国告到天朝来,结果不是一样不了了之, ...
魏峰当年真是出了不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