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里jc多,济南公安判的这个饿了吗商户砍订餐的拘留10天正确吗
饿了么用户给差评遭砍续 店主被行拘10天罚300元07-14 17:05 大众网
近日,济南市民岳某在饿了么订餐遭商家砍伤事件引发网友关注。今天下午,济南市历下区公安通报案情称,事件中伤人的商户店主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天下午,济南市历下公安通过官微通报称,2016年6月25日19时许,历下区公安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文化东路某小区内发生一起伤害案件。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违法嫌疑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并将伤者岳某送往医院救治。
经工作初步查明:6月23日上午,受害人岳某 (男,23岁,济南人)在手机某订餐软件上订购了一份嫌疑人王某 (男,26岁,河北省河间市人,快餐店经营业主)店中的外卖快餐,因送餐时间较长,引发岳某不满,岳某遂在该订餐软件王某店铺的评论栏中写下带有辱骂性词汇的差评。6月25日19时许,嫌 疑人王某携带菜刀来到受害人岳某住处找其理论,在岳某家门口遇到正要回家的受害人,两人发生口角,岳某拨打110报警。随后,嫌疑人王某将受害人岳某推至 墙边,岳某击打王某头部,嫌疑人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菜刀致使受害人岳某的左眉骨、右锁骨、右手拇指、食指多处受伤,送医后缝合19针。经法医鉴定,岳某伤 情为轻微伤。
6月25日23时许,当事双方主动提出调解要求,文化东路派出所民警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7月14日,历下 区公安分局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还有一个打工的找卖黄焖鸡老板要工资,老板不给,他被砍伤背了,报警还是老板屁事没有,照常营业,还能接受记者采访,也是济南公安干的! 太黑暗了,
太黑暗了还有王法吗
最低也是轻伤啊
应该处以刑事拘留而非行政拘留 拿刀砍人代价这么低啊,那都去砍人好了 鉴定为轻微伤,用治安法没问题。
这篇文章的最后是不严谨的。
不清楚,他也有过错吧
这都是小事 就行政拘留十日?草还有王法吗?
天朝的法律,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强奸她一百遍呐一百遍…… 砍人!故意杀人的嫌疑,居然行政拘留!10日?罚300?JC叔叔,你来告诉我们背后给了你们多少钱? 天朝的法律史可以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