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屁虫 发表于 2017-2-3 13:25

求天平

一次函数 发表于 2017-2-3 13:27

不和谐的早晚要河蟹

壹队长 发表于 2017-2-3 13:28

bb弹的都陪判定为6mm反物质蛋了

百撕不的骑姐 发表于 2017-2-3 13:32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7-2-3 13:50

法律都是管老百姓的,对这些货基本上不管用……

蚂蚁蚂蚁蚂蚁 发表于 2017-2-3 14:32

我第一反应这是昆山市

包小飞 发表于 2017-2-3 14:38

蚂蚁蚂蚁蚂蚁 发表于 2017-2-3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第一反应这是昆山市

应该不是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7-2-3 15:08

据说,不准超过1.8焦耳

zhonggg 发表于 2017-2-3 15:25

很早的了吧!

孤独的等待GAS 发表于 2017-2-3 16:16

额!无证持枪,三年起!哈哈哈哈

老炮儿 发表于 2017-2-3 17:20

我们这里曾经也有过很厉害的黑社会,除掉了

ghf331 发表于 2017-2-3 19:01

现在治安好多了,混混也不多了π_π

菲律宾短棍肥宅 发表于 2017-2-3 19:29

我们这10年的时候两伙人火拼,都动了56,我家下面的大桥上现在还有弹孔。可惜当时他们也是作死,当时辽宁这边警察动员会,正好撞枪口了,两伙人都进去了,其中一方领头大哥在那次火拼被车撞死了,另一方进监狱以后也暴毙了,至于死因没说

didi060203 发表于 2017-2-3 20:45

天津的老太太情何以堪啊

东东爱甩棍 发表于 2017-2-3 20:50

我们这下面县里也出过几个上了央视新闻的大混子,都干掉了。现在风气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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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那些年我遇到的混混和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