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不是为了当事人消除心结,你是为了自己
现在执法考核的严了,办理的案件如果复议了诉讼了要扣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财物损毁,情节轻微的可以调解处理。如果可以为什么不做调解工作呢,而是选择处罚行为人告知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索要医药费呢因为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叫行政复议,更不知道怎么提起行政复议,小事的话,行政复议结果出来也得半个月...耗不起 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死缠烂打是一大特色
在心结面前人们往往不够理智,更何况绝大部分人对法律并不熟悉,这样给执法人员带来了诸多困扰,所以我不能理解,在我大天朝的义务教育课程里边为何没有法律! 的确有许多人对司法程序啥的不了解,正真知道内幕的是有经验的律师和一些常与法律打交道的人 萧① 发表于 2017-8-4 0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心结面前人们往往不够理智,更何况绝大部分人对法律并不熟悉,这样给执法人员带来了诸多困扰,所以我不能 ...
漏洞还是只有少部分人知道为妙
天下人人皆知的话 还要律师干什么 对法律流程不是很清楚 这个,没法往深了说,所以,不说也罢…… 法律普及很重要 现在好多的执法者会谈判,懂心理 本朝法律,你就呵呵一下了事吧 手续太麻烦了,烦死你 全国公安口单位这么多,楼主说的怕也只是部分情况 调解就是双方讲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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