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天闲圣 发表于 2009-7-3 22:08

[讨论]甩棍的明天

<br><font face="Verdana">&nbsp;现在慢慢感觉到似乎咱们的甩棍走的路线太狭窄-------网上销售!虽然网上销售已经做的很成熟!但好像明显还不够!法律上明明是没有明确提到它的可是现实就是这么不允许!整个儿一个“见光死”啊!不公平!!!令人郁闷的灰色地带!</font>
<br><font face="Verdana">&nbsp; 今天突然想通了,灰色就是不黑不白,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变黑也可以变白!虽然在jc那里一直把它当作刀具的“表兄”,但是我们努力他还是可以让他光明正大的露脸的!少的只是一个途径,一种宣传,以及一个形象!甩棍在混混手里那就是管制的!可是如果在“正义人士”的手中出现不久可以让它“改头换面”!</font>
<br>&nbsp; 我有一个想法(只是一个提议)就是一论坛或者干脆以蚂蚁甩棍 gas甩棍的名义支持反扒联盟(支持的方法可以多种,阔绰的话直接赞助,紧的话就打折等等),既帮助反扒人士也可以为甩棍造声势!立形象!希望通过此种方法为甩棍正身! 如果觉得我说的有点意思的话(站内信 细说!)
<br><font face="Verdana">来来来!大家一起talk!talk!(不是代理也一样啊!)
<br><br/></font>

雨落润田 发表于 2009-7-3 22:15

<br>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br>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

洪武 发表于 2009-7-3 22:17

<br><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69bac2">提议不错,最好是建一个个甩棍联盟会。那样就更合法!</font>

安天闲圣 发表于 2009-7-3 22:2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雨落润田</i>在2009-7-3 22:15:00的发言:</b><br/>
<br>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br>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div>
<br>其实并不是甩棍很灰色。反扒人士也是很灰色地带。只不过他所做的事人们印象里正义的事,好人做的事。所以可以在准“默许”的状态抓小偷,一般人可以拿手镯或者打人吗?

羽凉道 发表于 2009-7-3 22:37

&nbsp; 中G还不MZ啊

jianghao0081 发表于 2009-7-3 22:39

&nbsp;估计变白的可能性太小<br/>除非是实名制。。<br/>这个更不可能了。。<br/>

小山猫 发表于 2009-7-3 22:42

<br>专制,总害怕人民手中有武器!~
<br>
<br>

吴某人 发表于 2009-7-3 23:0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雨落润田</i>在2009-7-3 22:15:00的发言:</b><br/>
<br>管制的定义楼主还是没有搞明白!
<br>危及别人安全的物件都可以被冠以管制名头的!不管在谁的手中!</div>
<br>此言甚是!楼主还没搞清楚这个问题

诗酒 发表于 2009-7-3 23:14

呵呵,洗白这个词有意思,手枪是警察用的,是白还是黑?可以使用的人用,就白,不可以使用的人用,就黑。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09-7-3 23:20

<font size="4">楼主这个建议很好,但是现实摆在那,实行有点困难。甩棍这东西,亦白亦黑,就得看是什么人用,怎么用了</font>

蓝色雪狐 发表于 2009-7-3 23:25

ZG害怕的是人民手里都有家伙了会BD

nisenjie 发表于 2009-7-3 23:54

建议是很好!!!我也赞同!!实行起来就难了!!!只能想想吧!!

吴某人 发表于 2009-7-3 23: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可毛被比</i>在2009-7-3 23:20:00的发言:</b><br/><font size="4">楼主这个建议很好,但是现实摆在那,实行有点困难。甩棍这东西,亦白亦黑,就得看是什么人用,怎么用了</font> </div>
<br>给反扒联盟的用,也不会让甩棍由灰变白的

昆仑 发表于 2009-7-4 00:04

应该会有合法销售的一天

大家猫 发表于 2009-7-4 00:04

成立什么联盟的如果做小没效果,做大了ZF会觉得不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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