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领失业金
在北京申领失业金,需满足以下条件:1.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被用人单位辞退;被用人单位除名或开除;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申领流程如下:
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办事→统一身份认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服务列表→失业保险金申领;
2. “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个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3. “北京人社”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失业人员提交信息后,经办系统将通过调取、比对多方数据,验证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本人。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审核通过的次月16日,失业保险待遇将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号中。
2024年北京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3.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4.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5.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
6.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如有疑问,可拨打北京人社服务热线12333咨询。
钱数和深圳差不多
ghf331 发表于 2024-7-26 10:13
钱数和深圳差不多
消费水平不一样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