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银蚂蚁 发表于 2009-7-18 11:46

注意安全!

 
<br>工作原因,每次单位有了工伤事故,都是我开车带着伤者去医院,印象比较深的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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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第一次的伤者(叫他小钟吧)伤到了右手的拇指,是被重物砸的,开始血流的不算很多,皱着眉头自己拉开后车门坐上来,旁边有工友紧挨他坐着,我在前边开。
<br>到了医院急诊室,大夫问了一句:“怎么了?能自己走路吗?”——他就摊下来了,工友一把扶住,才没有倒下,大夫说是晕血。
<br>在治疗室里,大夫用消毒水擦干净伤口,发现拇指肚少了一块肉,先征求伤者和旁边人的意见:最好赶紧缝上伤口,对恢复拇指的血液循环有好处(也就是常说的,越快处理越好复原),可是因为缺一块肉(大约半个手指肚),所以疤痕较大,将来不好看,要好看的话,就要植皮,先不缝合伤口……看样子小伙子还不到二十,还没娶媳妇呢吧?”
<br>小钟迷迷糊糊的说(就像睡不醒的样子,皱着眉头):“怎么好看、怎么来吧……”这会儿,小忠父亲也赶到医院,俩人统一意见,要植皮,不要大疤痕!大夫赶紧处理好伤口,又把他的肚皮上剌开一个小伤口,露出真皮,将拇指肚的伤口跟肚皮伤口缝在一起——自身植皮最容易成活,等大约一个多月,拇指和肚子上的血脉流通,长在一起,就再一次手术,把肚皮上的肉多剌下一块儿来,将拇指上缺的肉补上,再从别处取一块皮肤,补在肚皮和拇指上……听着有点晕是不是?
<br>最后结果是:拇指上有一圈不太明显的疤痕,肚皮上缺一小块肉,其他地方也丢一小块皮肤(有碍美观,于肌肤功能无碍)。
<br>其实,这样处理,除了保证拇指肚好看点,受罪的地方却多了,拇指和肚皮在一起一个月不能动弹、也多了两块本可避免的伤疤……,要是可以接受拇指肚的残缺的话,大夫也是建议当即就把拇指缝合的,因为避免了再次手术的痛苦。虽然手术不大,但既然是手术,就会存在感染的风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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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大家知道为什么学校排队体检验血时,(用那个类似钢笔尖的不锈钢尖片)要刺破无名指而不是其他手指么?仔细想想,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有人可能想到:那个手指的敏感度低,是最不易感到疼痛的?哈哈,不是的!因为给你取血的伤口,肯定会存在感染的风险(很低的风险,但毕竟也是有可能的),无名指那里的感染风险是最低的(具体原因我不知道),所以采用无名指采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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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第二次的伤者是个女同志,三十来岁,不小心被钻床的卡头卷住了手套,卡头旋转,把右手的中指向手背那边撅折了,哭着就被几个女工扶出了车间,上车、急诊室、手术室。
<br>也怪我多了一句嘴,让跟去的两个女工洗洗手再扶她、给她用纸擦血什么的,她们去洗手间洗手,主任大夫把我喊过去,按着她(吓坏了,不停的哎哟),她躺在简易手术台上,主任大夫指挥旁边的小大夫准备针线、纱布、然后飞起一脚就把门踢上了,那两个女工洗完手也不让进来了,我就自己按着她吧。小大夫先把吸满麻药的五毫升注射器给她打上(小钟那个也是这么打麻药:针头往受伤的手指头上狠狠一扎,再猛地一推药,眼看着手指头的肉就忽地涨起来,就跟吹气球一样一样的——说白了,就是注水肉,而且,还不是一次把五毫升推进去,一次大约一毫升多点,一个手指头,要挨四五针,忽地涨四五下,才注射完。奇怪的是,当针头刺进手指,他们俩好像都没有反应,你想啊,注射器扎进手指头耶!多疼啊?可能是伤口神经断了,感觉不到太疼吧,再说,注意力肯定都转移到血上去了),主任大夫拿起她的中指,稍稍用力,咔的一下,吓我一跳!女工问大夫怎么了,大夫说:没事,别动,关节从关节囊顶出来了,我给推回去就好了(看上去像是骨头外边的一层硬塑料,也像指甲一样,白色的包着骨头),就剩下把坏肉剪掉,缝合了——我在手术床旁按着她无伤的手,另一手掐着她的两个膝盖不让她乱动(主任交给的任务)。当然,我的眼可没闲着,千载难逢啊,一眨不眨的盯着主任的手,看他剪掉伤指的坏肉、差不多了之后,他把剩余任务交给了小大夫,小大夫明显兴奋过度,一下剪短了他认为是坏肉丝的血管——虽然并不很粗,但绝对是手指上的重量级的血管了,大约零点五的自动铅笔芯那么细,主任还没来得及喊停,一串血柱就从伤者右侧沿优美的抛物线向我这边飞来,我赶紧一后撤,全掉在脚尖前三四公分处,因为是血柱,所以落点几乎都在一点,摊了一元硬币那么大小一片的血片儿。随口问了大夫一句:动脉是吧?要不然没这么大劲儿……”大夫赶紧给止血、缝血管,没搭理我……
<br>最后主任一句:“好了!”——说得气壮山河,让我想起《百变星君》里徐锦江给周星驰做泡面时说的:“好了,吃吧!”
<br>放开伤者的手脚,我已不能迈步——身子前倾站了四十几分钟了,膝盖都不会打弯了……

羽凉道 发表于 2009-7-18 11:48

&nbsp; 怎么个意思

tsxb 发表于 2009-7-18 11:48

顶,我也见过一次,那人的无名指费了

e 发表于 2009-7-18 12:22

<br>无名指的问题 我很感兴趣&nbsp; 百度了 一下&nbsp; 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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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验血时在左手无名指的指腹上采血,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这是因为无名指结构较特殊。每个手指都有动静脉通过。在手指的末端形成毛细血管网,以供应手指的血液营养,并保证血液的回流。但拇指与小指肌腱活动的滑液囊比较广泛,并分别向手掌部延伸,而且互相相通。要是在这两上指头上采血,万一发生了感染,炎症就可能向后蔓延,引起手掌和另一个手指的感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食指和中指是人的功能手指,使用的机会较多,也不宜采血。唯有食指和无名指的滑液囊不向手掌部位延伸,而是“各自为政”,互不相连,所以一般都在无名指上采血。同时,为了不影响右手的活动,左手无名指当然是采血的最佳选择了。 <br/><a href="http://www.hnol.net/content/2005-07/12/content_3166247.htm" target="_blank">http://www.hnol.net/content/2005-07/12/content_3166247.htm</a><br/>手指部位神经末梢分布丰富,不同手指所受神经的支配不同,其疼痛阈值也不尽一致。小指的掌心面由尺神经支配,拇指、食指和中指的掌心面由正中神经支配,无名指的尺侧由尺神经支配,桡侧则由正中神经支配。如果在无名指的指尖中部取血,会使尺神经和正中神经的神经末梢同时受到刺激,那样引起的疼痛感较强。而取无名指指尖的尺侧取血,只会牵涉尺神经末梢,因影响范围较少,疼痛也较轻微。 <br/>手指采血虽属微小的人为创伤,但小创口仍需经过数天后才能完全愈合。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为右利手,即精细的复杂动作大都需要右手来完成,如拿笔写字、用筷夹菜、缝纫、锈花等,而左手则相对来讲空闲时间较多。这样,选用左手取血,对手部功能的影响也相对较小。拇指、食指和小指是人手的主要功能指,准确精细的动作要靠它们协同配合完成。中指在各项劳动中所承担的力量要大于无名指,所以化验采血的职责便理所应当地落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96号 发表于 2009-7-18 12:33

哎,,,太可怜了.想起小时候有次也是肉被掀开一块,到现在想到人还觉得晕晕的恶心

盐城小爷 发表于 2009-7-18 12:35

<br>工地上老是出事情 工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21银蚂蚁 发表于 2009-7-18 13:38

从《越狱》上得知,指尖最怕疼---所以鬼子用竹签子扎八路的手指头---从手指头扎进去尖的东西,会让人痛不欲生--------马宏说的,他就是这么折磨杀死他儿子的杀手的

lovecat 发表于 2009-7-18 15:54

安全防护要做好啊!出了事情很麻烦的

drake 发表于 2009-7-18 15:59

以前开摩托把手指摔烂了去医院处理也是把我的手指打麻药打得和气球一样,超级痛。

核潜艇 发表于 2009-7-18 16:00

安全生产记心中!

老甩甩 发表于 2009-7-18 16:31

想起来紫薇 那手指~~

诗酒 发表于 2009-7-18 17:02

楼上还看过那个《獾猪哥哥》?

jh0610 发表于 2009-7-18 19:54

<br>居然还有这种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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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动脉吧~
<br>靠……
<br>要是大动脉给剪短了的话……我日~
<br>这庸医!

牧人 发表于 2009-7-18 20:13

记得以前因为刀伤去医院缝合 一打麻药伤口都鼓起来了 MD由于是夜班可能医生没给我缝好,缝针不对称。。。

牧人 发表于 2009-7-18 20:1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21银蚂蚁</i>在2009-7-18 13:38:00的发言:</b><br/>从《越狱》上得知,指尖最怕疼---所以鬼子用竹签子扎八路的手指头---从手指头扎进去尖的东西,会让人痛不欲生--------马宏说的,他就是这么折磨杀死他儿子的杀手的 </div>
<br>联邦FBI探员也用这个啊 越狱最后结局之后 还有一集叫 《最后一越》大家看的时候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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