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号 发表于 2009-9-10 17:41

说的对,很支持这种做法,,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欠打

bpm45 发表于 2009-9-10 17:58

<br>会不会 你妈真的忘记给钱了 人有时候都会忘记的 小商贩一般不会做这种明抢的事情

TXB 发表于 2009-9-10 18:31

当街暴打小贩会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误会的 到时候有口难辩 还要陪医药费

音速天使 发表于 2009-9-10 18:51

让他卖不了就成了,他损失的不止五块钱。

zhangdi_264 发表于 2009-9-10 18:53

真霸道&nbsp; 估计也就是小贩没反映过来&nbsp;&nbsp;&nbsp;&nbsp; 真捅你们几刀你们都没理

光猪六战士 发表于 2009-9-10 19:00

<br>为了5块钱,至于吗???
<br>
<br>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09-9-10 19:09

中國人講究先禮後兵,你應該先好言相勸,對方不聽再動手。

lovecat 发表于 2009-9-10 19:30

好过瘾啊,这年头和没素质的人不用浪费口水!

zltdkj 发表于 2009-9-10 19:37

对于楼主的做法有所欠缺哦,后果应该多考虑清楚一些,我觉得应该报警最好了

d254617910 发表于 2009-9-10 19:42

<br>要是和我争吵的话我不会动手,都欺负到老妈头上了还气哭了,这不打不行!楼主打的好,打完人在掀了他的摊。

白龙 发表于 2009-9-10 19:43

凡事讲个公道

白色海浪 发表于 2009-9-10 19:54

这个B,连个女人也欺负,太TMD不是人了!

cccmws 发表于 2009-9-10 20:31

<br>遇事要冷静实在不行再出手,

TXB 发表于 2009-9-10 20: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白龙</i>在2009-9-10 19:43:00的发言:</b><br/>凡事讲个公道 </div>
<br>是啊 打人是不对的 把橘子都抢走就行了 哈哈

warrior3000 发表于 2009-9-10 21:58

不到万不得已



不出手


出手要考虑后果



小贩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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