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eetbike 发表于 2009-12-17 10:53

<br>山猪兄的为人没得说,职业素质也很到位~

fu33 发表于 2009-12-17 11:04

希望山小猪早日长成山大猪,万一哪天过去行走也好借此名号晃点一下。

easytofly 发表于 2009-12-17 13:58

楼主正义感很强,不错。

折翼小飞鱼 发表于 2009-12-17 14:5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独孤游侠</i>在2009-12-16 20:14:00的发言:</b><br/>
<br>呵呵,山猪的原创绝对得顶。又见义勇为了一回。
<br>
<br>另外我评论下那两夫妻的事情。看来他们把送儿子去当兵想的太好了,以为这样能出人头地。其实现在这些年当兵实在是没什么前途,回来了也只能安排去做临时工。我以前的助手就是驻港部队回来的,四叔还是区交警的二把手,和广西军区的一上校还是天天喝酒的朋友,结果到现在也没找到像样的工作,前段时间才托关系做了个押运员,也就1000来的工资。时不时还怀念在我这里打下手的时候——还乐得轻松。
<br>
<br>所以这年代,什么都只能靠自己。国家帮不了你任何忙。</div>
<br>游侠说得在理,这年头当兵没前途,退伍回来啥也没有,练身体不用上部队

降龙尊者 发表于 2009-12-17 15:04

妈的,竟然偷小孩去广东卖,人渣。抓住杀了

TXB 发表于 2009-12-17 15:12

LZ感觉举手之劳的2件小事 却转变了2个家庭的命运 公德无量啊 好人一定有好报

noname 发表于 2009-12-18 19:46

山猪还没回复我,你哥哥是在老河池还是新河池?而你本人是哪里的?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09-12-18 19:5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noname</i>在2009-12-18 19:46:00的发言:</b><br/>山猪还没回复我,你哥哥是在老河池还是新河池?而你本人是哪里的? </div>
<br>我是百色的,我哥~~~~~我说他在河池,被他说了我一通,我不敢说了。他也在网上。不好意思。

noname 发表于 2009-12-18 23:2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山猪</i>在2009-12-18 19:59:00的发言:</b><br/>
<br>我是百色的,我哥~~~~~我说他在河池,被他说了我一通,我不敢说了。他也在网上。不好意思。</div>
<br>因为我也是那里人,可能和你们都算老乡了.

工具刀 发表于 2009-12-19 21:06

LZ你是我偶像

武风 发表于 2009-12-19 23:5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山猪</i>在2009-12-16 20:02:00的发言:</b><br/>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nbsp;出于某种维护河蟹的需要,单位及某些敏感部门已经通知我关于该<font color="#ff0000"><strong>特定事件经过的描</strong>述</font>不得发在互联网上。身为D员,我将以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主动将已经发在几个常去论坛的本纪实贴编辑掉。值得高兴的是,据说院方已经和患者达成赔偿协议,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请各位棍友理解我的做法。再次感谢大家的肯定和理解,谢谢。
<div align="right"><font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17 18:11:04编辑过]</font></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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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别呀哥们!偷偷让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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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09-12-22 13:36

想看没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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