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光
发表于 2010-2-14 15:29
有啥好对不起的呢 比我强
刀锋1103
发表于 2010-2-14 15:45
确实有点纠结,但这也不失为处理问题的办法。嘿嘿,下次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哎嗨了.....
祐手撁咗手
发表于 2010-2-14 15:48
打了就跑 怎么还赔了钱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2-15 10:58
警察都不管的事情,P民们还是好自为之多多考虑才好
青岛小蚂蚁
发表于 2010-2-15 20:15
呵呵 身边有老婆啊 没办法 毕竟也是为了你好 用甩棍打完了以后最好赶紧闪人 别让警察见着
yujian1219
发表于 2010-2-15 21:41
<br>总比你动手强!平安就好
caijc
发表于 2010-2-20 13:15
<br>1、甩棍就是根能伸缩的短棍子而已,又不是万能神器。2、什么叫防卫过当一般人很难把握。
<br>所以使用时还是慎之又慎
CrystalEdwin
发表于 2010-2-23 17:45
没偷成就行了~
autofan680
发表于 2010-2-24 21:42
三思后行 不是不提倡见义勇为 而是见义勇为的成本太高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0-2-24 22:07
见义勇为成本太高 什么世道呀
棍胆琴心
发表于 2010-2-24 22:12
不战而屈人之兵,既达到了行义的目的,又避免了无谓的麻烦,未免不是件好事。在这个世风日下的年代,向楼主的见义勇为致敬!
铭哥
发表于 2010-9-6 08:18
哎,这年头打了贼不用报警,让他自己死去
xkxdtd
发表于 2010-9-8 09:49
<br>警贼一家亲,利益为主的世界。
<br>
<br>我只是个坏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br>
<br>即使你在我眼前杀人,不危害我的相关,我也不管。
<br>
<br>没实力,没资格。
<br>
<br>这只是一半的视野。
eagle
发表于 2010-9-8 10:12
<br>做好人难
<br>
万棍归宗
发表于 2010-9-8 10:16
<br>送你一段诗文:
<br>
<br>赵客缦胡缨 吴钩霜雪明<br/>银鞍照白马 飒沓如流星<br/>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br/>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与名<br/>
<br>
<br>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好最后面的两句:“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与名”!!!就算是当英雄,做了好事!干完也要立刻走人!这才是英雄豪杰!要是干了好事,还要等着别人来认识你来表扬你,那很可能会有飞来横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