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主任 发表于 2010-4-21 22:02

楼主是成都的,我想起楼主发的那个大战恶犬的帖子了

铁甲龙 发表于 2010-4-21 22:03

<br>这世道,做人难,做个好人更难

金匮鬼手 发表于 2010-4-21 22:20

一分十六元。。。大城市就是不一样,我们这是一分五元,一司机另加四人一组,一人真枪,另三人是塑植枪(很难分辨真假)。看了楼主好几贴了,感觉上楼主是有正义冲动的人,未领会单位生存之中庸之道,楼主这行为于社会没有错。但对单位来说,是有脱离岗位之嫌。最好的办法就是那人从你身边过时就冲上打倒并擒住捆绑,而且只能最多两个人做这事(楼主当兵出生,一个人都够了),另两个人高度戒备外围状态。这样上级最多说说,骂上两句。如果此事上了当地报纸得到好评,你们还可以一人加二十分(行规是这样)

功夫男儿 发表于 2010-4-21 23:28

楼主这工作可以啊,呵呵。

红袖依旧 发表于 2010-4-21 23:47

杯具啊 这世界太和谐了

zouxufang96 发表于 2010-4-22 00:44

哎~~~真TMD,还要陪钱给小偷。哎~~~

P85 发表于 2010-4-22 00:51

&nbsp;&nbsp;&nbsp;&nbsp;&nbsp; 这是什么世道!。。。要是被抢的是你们领导的老婆或者老妈子,他肯定是不会这么说的。。。。这年头做好人还得被处分,真TMD的河蟹。。。。。。我C。。。。。

吴某人 发表于 2010-4-22 08:06

打小偷,结果被判赔偿甚至拘留的,已经不是新闻了,现在反扒队都很心灰意冷了

binbin28ok 发表于 2010-4-22 08:36

哎 这个社会真的让人很无语&nbsp;&nbsp;&nbsp;&nbsp;&nbsp;

xgdy 发表于 2010-4-22 09:32

我晕,这也太不人道了。直接要求坐视不管~~~唉

土包子 发表于 2010-4-22 10:09

<br>楼主的记忆力真好,去年夏天的事,这么多细节还都记得这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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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上个月的事情都很多不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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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icgear 发表于 2010-4-22 10:30

&nbsp;这类小偷。。。天生就有<font style="color: rgb(255, 0, 0);" size="5">“防弹衣”</font>。。。<br/>相信楼主你明白的啦。。。<br/><br/>但是仍然要为楼主的每一棍喝彩!!!<br/><br/>

HR2088 发表于 2010-4-22 10:35

<br>我看到一半就在想 要这是调虎离山抢运钞车 那就麻烦了
<br>这事真要上 你们押款员也不应该上 应该银行的保安出面比较合适
<br>不过他靠近运款车时 可以以枪威慑之 也在你的职责内 不会惹麻烦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4-22 16:03

<br>都是中共的政策结果~

纵酒挥刀斩人头 发表于 2010-4-22 18:45

楼主很愤懑,但是领导担心的也不无道理,这个世道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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