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男儿
发表于 2010-4-27 18:39
呵呵,出气了,也没什么大事,也好。
Ace丶
发表于 2010-4-27 18:54
<br>我也喜欢吃烧烤
<br>
<br>下回我也帮你守着。
<br>
<br>感觉楼主是老大啊呵呵。
轩辕傲雪
发表于 2010-4-27 21:4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R2088</i>在2010-4-27 13:06:00的发言:</b><br/>
<br>首先反对暴力
<br>
<br>再就是真要万不得已出门走夜路是要带上点防备之物
<br>首先支持RY
<br>棍子不得已再用之吧
<br>
<br>抢劫的最后被劫虽然有罪有应得的意思
<br>
<br>可正如楼主所言 降魔之时自己却以不慎落入了魔道
<br>
<br>还是不支持这样的做法
<br>
<br>冤冤相报何时了 改日他再找你 你又去找他 这样的故事电影里太多
<br>
<br>多半没有好结果
<br>
<br>愿楼主早日修身悟道 得正果
<br>===================
<br>敢问大师法号?</div>
<br>
zltdkj
发表于 2010-4-27 23:11
人多力量大,多些朋友总是好的,支持楼主的做法,带棍比较和谐
GAS玩家
发表于 2010-4-27 23:23
不错,为兄弟两肋插刀
lynnsy
发表于 2010-4-28 19:05
楼主 你寻仇其实戴上 炎龙最好 五秒钟电一下 五秒钟电一下 出不了事 保证Y够受的 再带上RY就更好了 五秒钟喷一下 五秒钟喷一下 砍刀之类的纯粹给自己找麻烦
lynnsy
发表于 2010-4-28 19:06
<br>电了喷 喷了电 如此轮回 保证Y 这辈子都记得你 哈哈哈哈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4-29 14:17
这种东西警察也管不了,自己解决就行了,原则是不要出大事
unrock
发表于 2010-4-30 00:32
<br>走夜路要带家伙,楼主说的有道理
unrock
发表于 2010-4-30 00:33
没出棍就显出威力了
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4-30 17:35
动起手来刀棍无眼
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4-30 17:35
替人出头也要冷静点
兴炫
发表于 2010-4-30 17:44
真的是很牛B ,相当年俺也曾经为朋友,把个长两片小胡子的哥们打的住了医院~
BB战士
发表于 2010-7-3 11:54
嗯 写的不错 楼主顶你啊
苍茫误此生~
发表于 2010-7-6 04:14
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