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unzhe 发表于 2010-6-7 00:22

身份证借人很容易弄出事的

talose 发表于 2010-6-7 11:00

<br><font size="2">我想请问一下:广东警察和我们乡里的警察在市里没有通知市里警察的情况下有没有执法权?我们乡派出所离我们市50多公里,我除了过年和爸妈生日,表弟妹结婚以外,很少回家,一直在市里做生意。我们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如果那广东佬真的告我们的话是在我们当地开庭还是到他们哪里?我们胜出的几率大不大?请坛子里的高人出来讲一下。镰刀现在到外地出差了,不然有他在我就淡定一些。拜托大家了。另外请大家不要传出外面去,我等级不够不能发到雅座里,我平时是用镰刀的号上来看帖的。</font>
<br>
<br>说一点浅见,不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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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首先我国没有袭警罪,至于妨碍公务罪则他们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是在合法执行公务并且及时亮明身份,否则无从谈起。如果他们说的都不成立,你们的行为就构成正当防卫,不是犯罪。
<br>
<br>你的问题:
<br>1 从你的叙述看,他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对你们动武。拘传必须有拘传证,逮捕必须有逮捕证。
<br>2 如果没有其它事,在外地长期逗留不算犯罪,这次实战也基本谈不上犯罪。
<br>3 首先我觉得他们不会也没法告你们。但如果非说你们轻伤害(需要司法鉴定至少为轻伤)的话,根据我国法律应该在犯罪地法院管辖,也就是你们当地而不是广东。那你们就要注意保存录像证据以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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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以上一切都是理论,我对刑事和公安也不是很了解,也不好说会有什么结果。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10-6-7 12:02

<br>我回来鸟,本来不想把事情拿到这里来说的,血滴子紧张些鸟(他的KTV不时有个把散鸡出入,可以理解),大家放心,没事的,昨晚我做东请几个有关人士喝一场就没事了。其实我出门前就交待局子里的哥们帮照料的,他们这段时间忙高考维稳给忘了。两广东警察早回家了,我今早特地打电话给他们道歉,他们也挺客气的,约好有空聚一聚。
<br>其实那两广东警察倒也不是草包,主要是被我偷袭,他们被打倒个把人后很凶狠地反扑,可惜遇到的是我们罢了。隆重介绍血滴子——就是我那个勇斗偷牛贼的兄弟,以前当兵的时候是管89式12.7重机的,光空枪就50多斤,穿重型防弹衣还外加背3000发弹鼓(空包弹)满山跑,给我们侦察连追得裤子都掉了。对了,好像带不带脚架?我忘了,血滴子出来说说,那次你得了三等功的。
<br>有些内幕血滴子不知道,我补充一下,当时他们一共是5个人,外加一个他们乡的民兵营长也是支书,广东先直接到他们乡,得知他在市里做生意,就跟两个当地派出所的和他们支书一起下来,没进城就在城南区那毕桥头看到他(我开小车在前面,他们没想到我是同伙),该支书确认后想直接控制的,后来过程大家都知道了。看到拒捕后支书就跑了。这个才是草包!
<br>喊“抓活的”这句话我是说过,不喊要出事,你们没见过血滴子暴怒的样子,连胸毛都竖直起来!当时确实是以为抢钱,血滴子身上带有几万块现金。
<br>不过警方也有乌龙,血滴子的表弟身高1.79米,偏瘦,通报上写的清清楚楚,他身高1.67米,身形像加仑桶,这么明显的差异也下手抓捕,很是搞笑。
<br>最后想和广东的兄弟解释一下,我们BS的风气叫人都有点那个的,越是熟人称呼越随便,什么“野仔超”“痴勇”“废材伟”“垃圾华”,其实都是好朋友才这么叫,好像有这个说法,把名字叫得贱了阎罗王就看不上眼了,血滴子我们都叫他“猪头京”,顺带的外地人我们都习惯在地域后加个佬字,的的确确不是恶意的。当然如果真的是想骂人,绝对是有辱及家人的字眼,那一般都会见血收场。这个陋习在本地论坛很普遍,但在别的论坛肯定有人误会,这点我们以后一定注意。对不起虫子和军佬及所有广东的兄弟。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10-6-7 12:05

<br>谢谢所有兄弟的关心,谢谢大家
<br>特别鸣谢钩子和鬼手

往事钩沉 发表于 2010-6-7 13:5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6-7 12:05:00的发言:</b><br/>
<br>谢谢所有兄弟的关心,谢谢大家<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319.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
<br>特别鸣谢钩子和鬼手<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311.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257.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div>
<br>不要客气&nbsp; 妈妈的下次有机会出差到你那边来抓人 我先找你啊 行不行另外我要到那个ktv去玩玩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10-6-8 10:08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往事钩沉</i>在2010-6-7 13:55:00的发言:</b><br/>
<br>不要客气&nbsp; 妈妈的下次有机会出差到你那边来抓人 我先找你啊 行不行<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118.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另外我要到那个ktv去玩玩</div>
<br>哼,后面一句露出了胡力尾巴(我知道打错),压根不是想来看我的!

金匮鬼手 发表于 2010-6-8 10:3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6-8 10:08:00的发言:</b><br/>
<br>哼,后面一句露出了胡力尾巴(我知道打错),压根不是想来看我的!<img title="dvubb" border="0"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align="middle"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270.gif" onload="imgresize(this);"/></div>
<br>钩子不是为那你那句&nbsp; 个把“那啥”,他不好,他就好酒好唱,你没注意钩子的手指甲,坚条痕相当明显,那是酒精肝的表现。

往事钩沉 发表于 2010-6-8 10:5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金匮鬼手</i>在2010-6-8 10:39:00的发言:</b><br/>
<br>钩子不是为那你那句&nbsp; 个把“那啥”,他不好,他就好酒好唱,你没注意钩子的手指甲,坚条痕相当明显,那是酒精肝的表现。</div>
<br>什么肝?酒?我一般不吃酒的 即使吃起来也不多的&nbsp; 怎么来个酒精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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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镰刀</i>在2010-6-8 10:08:00的发言:</b><br/>
<br>哼,后面一句露出了胡力尾巴(我知道打错),压根不是想来看我的!<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270.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div>
<br>我不是来看你的我是来拿镰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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燚娃娃 发表于 2010-6-9 12:46

<br>监控上只要有,应该可以找专家分析口型来坚定。
<br>根据以上情况,他可以跟你瞎J8扯袭警,你也能告他乱抓人叫赔偿精神损失费,大家都可以扯,他敢扯你就跟他闹,哈哈,
<br>就死认着身体本身不好,现在又经过这次误会被闹出什么病了叫赔钱,完全可以的
<br>我以前就是,在茶楼里,警察来抓人抓错了,但我们反过来把他们干倒了,后来他们想收拾我们,我们还告他们说把我病打翻了赔了几万。哈哈。
<br>妈 的这些人有时候是挺欠收拾

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6-9 17:11

不先亮明身份,难保人家不反抗,也是矛盾

getallidream 发表于 2010-6-9 17:11

把身份证借人,也是隐患之一

wangunzhe 发表于 2010-6-9 17:51

这个表弟也够让人头疼的

工具刀 发表于 2010-6-10 16:13

都是高手啊&nbsp; 江湖事情咋就这么多呢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0-6-10 16:21

事情圆满解决就好了 有关系就是好哈

蛮荒狼兵 发表于 2010-6-11 17:18

回去收拾那个带路的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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