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zihai
发表于 2011-4-13 20:25
<br>哥们你也太幸运了
吃西瓜不吐籽
发表于 2011-4-14 09:34
楼主很镇静啊
clj119
发表于 2011-4-14 16:08
路过 楼主别带坏小孩啊
诸葛倍儿亮
发表于 2011-4-14 16:47
铁扇公主坐飞机 NB上天啦
cq1516
发表于 2011-4-15 00:14
LZ.还开心啊。。。。我寒的。
mimengdewo
发表于 2011-4-15 14:39
莫非你拿的是丹哥手中那把!!!???
发如雪
发表于 2011-4-29 14:44
1、拘留所不是监狱;
2、拘留所是统一由市里设立的专门机构,管理相对规范,且被拘留的大都是良民,例如酒驾、小偷小摸什么的,而且最长不过20天,没有牢头狱霸一系列的;
3、白天不会让躺着聊天,而是盘腿坐着反省;
4、甩棍没被没收是因为人被拘留,如果要没收被保管物品要办手续,不能象平时一样直接拿走,人家嫌麻烦;
5、违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别太兴高采烈。
迷糊还饿
发表于 2011-4-30 20:06
我去 !!你们那的JC叔叔忒TM善良了
小葫芦
发表于 2011-5-6 11:15
我的第一帖就败给楼主了、、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1-5-6 11:43
杭州人飘过~
刀仙袁氏
发表于 2011-5-9 02:4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龙少</i>在2010-10-29 16:24:00的发言:</b><br/>
<br>你犯了啥案子啊??</div>
<br>+1
alibaba110
发表于 2011-5-9 09:26
<br>我靠 是真类吗 你真是太牛叉啦
拳释
发表于 2011-5-9 09:5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XB</i>在2010-10-29 15:10:00的发言:</b><br/>
<br>看LZ情绪很好 应该是经验丰富之前也没少犯案子吧 挑几个经典案例跟大家分享一下吧</div>
<br>还是这位兄弟懂得“诱导”
拳释
发表于 2011-5-9 09:53
这位仁兄,算是给诸位兄弟们开荤了吧
羊见粥
发表于 2011-5-9 17:18
我对之前发生的事比较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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