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潜艇
发表于 2010-10-31 00:16
下次记得带射流!
cyt
发表于 2010-10-31 00:1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老生常谈</i>在2010-10-31 0:11:00的发言:</b><br/>
<br><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0000ff" size="5">你把贼偷来的手机武力得来,真猛<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4.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font></div>
<br>掉了... 在打斗时掉了 如果没掉 上交警察 我同学在那掉过iphone3
武风
发表于 2010-10-31 00:38
<br>汗一个,浑身大汗
<br>往后脑上抽?
龙少
发表于 2010-10-31 01:09
顶楼主来咯!!!!!!!!!!!!
alucard530
发表于 2010-10-31 01:38
这不就是抢劫么……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lz连举证对方是贼的证据都没有就这么干……放到90年代起码判十年
子非鱼
发表于 2010-10-31 02:02
<br>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楼主你没留下一个电话吗?还有以后出门带GAS吧 聚酯打不出实际伤害还得是钢棍~~~
<br>楼主iphone3你必须的留下来这个啊
霹雳强
发表于 2010-10-31 02:27
<br>事实就是 你给人家手机抢了 还给人打了
<br>
<br>抢劫的过程中论坛这几个人 都想起来了
<br>
<br>周围群众看见你抢劫成功 都给你鼓掌
一飞
发表于 2010-10-31 07:14
楼主打架的时候脑子里的想法还挺多
甩棍阿华
发表于 2010-10-31 08:13
<br>人家又没惹到你,楼主你为什么打人。
yuyun158
发表于 2010-10-31 08:17
<br>其实,我这路上很多这样的人出售手机。
<br>他们为了销量好点,让人相信他们,说是偷来的。
<br>一般都是全新的山寨机。
<br>至于楼主所说的,我没大看明白,所以不评价。
YQ8828
发表于 2010-10-31 08:26
有棍子胆就大了啊
Sword
发表于 2010-10-31 08:59
<br>这就是主动找事的典型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10-31 09:25
两个手机是不是你拿走了???
希区柯克
发表于 2010-10-31 09:36
<br>LZ今后遇事要忍耐啊!
<br>
<br>除非自身的身边人遭受不法侵犯,否则最好别出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0-31 10:00:52编辑过]
cyt
发表于 2010-10-31 09:5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希区柯克</i>在2010-10-31 9:36:00的发言:</b><br/>
<br>有几个问题和几个想法!
<br>问题
<br>1、人家只是在向你推销手机,LZ就打人,LZ怎么知道手机一定是偷来的?
<br>2、LZ从背后偷袭,按照常理那人应该回头和LZ对话(或对骂),可没有,难道两位都是心理活动没有语言表达?
<br>3、LZ背后偷袭完了,对方即使拣断的棍子也不会再给LZ机会挥拳打击后脑吧,难道对方后脑也练过?
<br>想法
<br>1、在我看来LZ在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就出手打人,甚至还用武器,实属伤人行为。如果我是对方即使手机真是偷的也不一定会跑。因为LZ首先犯法了。
<br>2、LZ不会因为对方不是上海人就觉得可以打人家吧,如果是本地口音又会作何选择。
<br>3、假设对方手机是偷的,那就是业内人士,就会有销赃渠道,不会笨到在街上兜售。在街上卖偷来的手机是老黄历了,我们这种2线城市里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在买假手机(一次性使用的),上海是城市应该不会还有这种笨贼吧!
<br>
<br>LZ不要介意我说的,没有针对怀疑你个人的意思。只是就LZ的帖子发表我个人的观点!</div>
<br>哼哼 我文笔不好 这篇文章 我主要写了打斗过程 其中他向我卖手机 我问过手机的来源 他自己承认是偷来的 我在查看N97的时候 我打开过相册 里面有个女孩和男孩的照片 看上去像是上海人 还有几条女孩和男孩的暧昧短信 一看就知道是年轻人的... 所以我很确定 他是贼
<br> 我打他 是想制服他 我并不是抢 手机 如果我抢到了 我就有证据去和警察说了...
<br> 但是现在 人跑了 手机掉了 我去了警局 也没有什么证据 ....
<br> 希望大家不要再说我抢劫了... 我只是想拿到证据.... 我表达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