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呆来
发表于 2010-12-1 11:12
运气好 JC也是蚂蚁棍友
成国宝
发表于 2010-12-1 11:19
晚上不睡觉 等着干这事情 真实年轻啊
超级锤子
发表于 2010-12-1 11:23
lz好样的,向你致敬
拜仁慕尼黑
发表于 2010-12-1 11:25
JC叔叔也是棍友
平歌
发表于 2010-12-1 11:29
那小偷也识货,还认识甩棍,砸轻了~
〓男主角〓
发表于 2010-12-1 11:29
<br>见义勇为!赞扬下
江湖小小生
发表于 2010-12-1 11:30
支持原创啊
棍出不仁
发表于 2010-12-1 11:37
楼主的反应能力不错哦
妇科主任
发表于 2010-12-1 12:21
棍子开光了,恭喜楼主完胜
fu33
发表于 2010-12-1 13:07
打完了为什么不交给保安自己闪人呢?
花和尚
发表于 2010-12-1 13:17
呵呵。。看看,写的不错。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0-12-1 13:19
看来甩棍确实是属于灰色地带的产品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0-12-1 13:2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TXB</i>在2010-12-1 8:49:00的发言:</b><br/>
<br>看到结尾原来不是做梦啊``</div>
<br>
美术师
发表于 2010-12-1 13:27
好久没有故事看,庆幸这不是一个梦
希区柯克
发表于 2010-12-1 14:18
<br>按照JC的条例楼主应该被带走,即使不带走也需要留下姓名家庭地址等等,小偷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没有结果。顶多算蓄意盗窃,即使掏出小刀也没有具体伤害行为。如果小偷真伤着了,楼主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br>但愿那贼别给楼主找麻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