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和尚
发表于 2011-3-14 22:50
我们这的夜店也尽是跑社会的。
小山猫
发表于 2011-3-14 22:58
都死了才好!~
尐哖ン宅囝
发表于 2011-3-15 13: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aw666888</i>在2011-3-13 23:26:00的发言:</b><br/>
<br>恩,有理,夜场就是惹事的地方,去了一定要有足够小心,去了少喝酒</div>
<br>+1
青面獠牙
发表于 2011-3-15 13:37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折翼小飞鱼</i>在2011-3-13 22:17:00的发言:</b><br/>
<br><font size="3">听市医院医生说,那种刀,一面是刀背,一面很锋利,然后刀尖是湾的,捅进去拉出来的那种!残忍<br/></font>
<br><font size="3">来源于官方:<br/>漳州<font face="楷体_GB2312 ">市公安局芗城分局:<br/> 刑警大队抓获8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 3月8日凌晨2时许,新华北路某会所迪吧内两桌的客人纠纷,双方发生械斗多人受伤,伤者蔡某寅(男,25岁,龙海人)和蔡某健(男,29岁,芗城区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民警现场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至今日,刑警大队又抓获4名嫌疑人。8人刑拘在审</font><br/><font size="5"><font color="magenta"><font face="楷体_GB2312 "><strong><br/></strong></font></font></font></font></div>
<br><font size="6">25岁和29岁的中年人……奔四的刀子老了</font>
amaw
发表于 2011-3-15 14:10
<br>狗狗来那么快?看到骨头了?
<br>
大宇
发表于 2011-3-15 14:23
可怜的孩子他的父母,话说这当地的110反应挺快的
武风
发表于 2011-3-15 14:26
看场子的遇到事起绝对是第一个被抛弃的。
钢铁意志
发表于 2011-3-15 20:38
<br>我看到一个25岁,一个29岁的“中年人”挂了
<br>
<br>喝了酒,酒瓶砸人脑袋本来就是会要人命的,被反捅死也算活该。
悟韧
发表于 2011-3-15 22:53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1-3-16 13:45
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帮人
老猎人
发表于 2011-3-16 14:12
还是不带刀的好啊,忍不住也会捅的
非法制裁
发表于 2011-3-16 23:25
<br>夜店最好还是别去 现在的小年轻 动不动就拿刀子 看来以后去内中地方真的要穿防刺背心保命了
<br>就去年 我们着夜店 还打死一个 我曾经也在夜店应为点小事 跟别人打起来 结果被十几个人拿刀要砍我
<br>被我给跑了 现在小孩去夜店都拿家伙的 内中地方还是尽量少去
顶顶身体好
发表于 2011-3-16 23:42
酒后乱性。不管乱的那种,都没有好事。还是别喝大的好。适可而止。
禅来缠去
发表于 2011-3-17 22:40
阿门。都已经看破红尘了啊。都舍得自己的臭皮囊啊!
功夫男儿
发表于 2011-3-17 23:03
出警真迅速,三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