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笑半步颠
发表于 2011-3-27 02:49
哈密瓜之流完全是宠出来的
悟韧
发表于 2011-3-27 20:00
既然小偷钻法律的空子,那我们就用正义的力量
亮亮王子
发表于 2011-3-30 16:33
楼主要是在天津我肯定加入你们,可惜不是呀!!!往死里整他们
钢铁意志
发表于 2011-4-18 11:33
<br>冒个泡,把这篇不是宣扬暴力和血腥的顶起来
辉煌
发表于 2011-4-18 11:53
<br>个人对这些吃反对意见,亲眼见过很多小偷长期盘踞在火车站,汽车站附近作案数年,而不愿处,也到处有值班巡警。甚至兵与贼之间可以叫上名字。是什么促使了贼们如此大胆,很简单。
<br>我们这里,不管是哈密瓜还是本地的,长期盘踞在一个批发市场,逢年过节,送礼给管辖范围的所里,当是保护费吧,真被抓了就没事,直接走人,至于偷钱不能超过一W,超过了就要立案,有保护费也起不到作用了。至于贼的年纪也不像楼主说的不够负刑事责任的年纪。这种事在我们这很平常不过了,我想恐怕在很多地方也是平常不过的事
zhang2er
发表于 2011-4-18 12:48
<br>不过很多警察都知道小偷是谁,碍于没有证据不得不放过。我姐夫开的手机店曾经被撬开,偷走了很多手机,警察去了一看痕迹,就说了一句“哟,这次**换了一双旅游鞋了。”也有我派出所的朋友说,确实有警察保护小偷或者小偷养警察的事情,这样,每次有严打或者指标的时候,警察会跟小偷团伙打招呼,叫他们送几个人过来完成指标什么的。
<br>
letmecc
发表于 2011-4-18 13:14
<br>只要持有凶器,就定性为抢劫,抢劫就好判了,对吧。
<br>
<br>要做文雀就不能动武,有点职业素养好不好。
xx394964862
发表于 2011-4-18 16:52
看了楼主这么多文章,只能说向你致敬
sxx19831
发表于 2011-4-19 14:44
<br>小偷和性工作者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两个职业了,古往今来长盛不衰,只能控制,无法根治。
<br>
<br>仅仅靠警察和反扒志愿者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br>
<br>我认为最主要还是要对民众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广大百姓能提高警惕性,让小偷作案的难度和收入不成正比,自然就会有人退出这个群体。
<br>
<br>最后还是要向楼主致敬。
燚娃娃
发表于 2011-4-19 22:21
<br>仔细看完了,没什么好说。向楼主和为正义而战的英雄们敬礼!
燚娃娃
发表于 2011-4-19 22:23
如果在成都就好了,我绝对以一个强力战斗单位出现来武力增援。
善良的死神
发表于 2011-4-20 09:14
中国是管不过来的
钢铁意志
发表于 2011-4-20 12:3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燚娃娃</i>在2011-4-19 22:23:00的发言:</b><br/>如果在成都就好了,我绝对以一个强力战斗单位出现来武力增援。 </div>
<br>
棍一棍
发表于 2011-4-21 22:26
<br>万恶的50贴。。。。。。
猫爸打猫拳
发表于 2011-4-25 11:38
只有以暴制暴了,看我的打狗棍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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