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sschan
发表于 2012-8-9 00:06
不管用得上用不上,有这个功能首先就体现了民主
caib
发表于 2012-8-9 18:32
支持一下。
hando_s
发表于 2012-8-10 16:0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恶鬼门徒</i>在2011-08-09 06:46:00的发言:</b><br/>
<br>有事说事,调节为主,出现问题解决问题。
<br>
<br>对于当事人,管理员可以公开提出警告,两次以上警告无效直接按论坛规定给予处理。或禁言或封号。
<br>
<br>像这种投票的方法,也有弊端。怎么看都有点文革发动群众批斗的意思。
<br>
<br></div>
<br>老鬼言之有理。
拂晓行动
发表于 2012-11-2 21:11
<font size="6">我弃权,,,,,,,</font>
老李
发表于 2012-11-2 21:25
其实这两位当事人兄弟都和咱们在一起好几年了......我弃权吧。
风铃中的刀声
发表于 2012-11-2 21:53
<br>虽然等级不够,但还是希望以和为贵!
蝰蛇
发表于 2012-11-3 15:49
没权发起的.唉.民主...
爱运动
发表于 2014-5-23 21:41
建议:在投票前 由当事双方或第三方(管理员)作事件说明或是分别做事件说明 以便坛友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以便做出相对正确的判断投票 呵呵 当然这会不必要的增加管理员的负担
犀利哥
发表于 2014-6-6 18:59
够人性化赞一个
玉龙雪山
发表于 2014-10-18 15:41
还是要以调解为主,实在不行的情况下,再用此策略
披着人皮的禽兽
发表于 2015-5-1 12:27
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无双007
发表于 2015-6-6 16:59
支持全民表决
鬼。
发表于 2015-6-26 00:49
记得苏格拉底是怎么死的吗?全民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