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刚 发表于 2014-3-17 20:54

天朝是讲条列讲道理的地方吗?
说管制就是管制。想没收就没收你的。不服?去上访告我呀。不知道精神病是怎样炼成的吗?

加曼 发表于 2014-3-17 20:58

黑金刚 发表于 2014-3-17 20:54
天朝是讲条列讲道理的地方吗?
说管制就是管制。想没收就没收你的。不服?去上访告我呀。不知道精神病是怎 ...

确实是 他们说了算

幽灵Ghost 发表于 2014-3-19 10:19

低调带棍比什么都好

俗人 发表于 2014-3-29 15:28

被没收过的路过

一直在努力 发表于 2014-3-30 07:56

估计不瞎嘚瑟没事,看到警察叔叔躲着走就可以了

xmj 发表于 2014-3-31 22:57

我以警察的身份明确告诉你:甩棍不属于管制品,但带有警察字样或标志的甩棍就是属于警用品,私人不能拥有!

滴丶哒哒 发表于 2014-4-3 11:02

想没收就没收了   没脾气

ghostpeg 发表于 2014-4-6 18:40

被没收了要让他出个收没的凭证 ~~~ 让后你就可以找该警察所在公安局或其上级部门,警风廉政监督系统

探侦の探侦 发表于 2014-7-26 03:36

xmj 发表于 2014-3-31 22:57
我以警察的身份明确告诉你:甩棍不属于管制品,但带有警察字样或标志的甩棍就是属于警用品,私人不能拥有!

但甩棍仍属于杀伤性武器,难道警察看见了还能不收吗?如果看着人老实可能会放他一马,但如果小混混拿着,拿一根收一根。

探侦の探侦 发表于 2014-7-26 03:39

寂寞的叶紫 发表于 2014-3-9 14:27
会被认为是警械,在国内很多东西没地方说理去,自己注意点得了

没有警用标志的不是警械,但仍就是管制器械,因为甩棍就是用来打人的,不是挑菜的,所以还是会被没收

探侦の探侦 发表于 2014-7-26 03:42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1-8-11 13:02
以下是引用往事冰封在2011-8-11 12:54:00的发言:JC只要你持有的是攻击性武器,就是一把普通的螺丝刀都能给 ...

你真的确定伤害警察比伤害普通人成本低?现实可是有很多血的教训哦!

blade 发表于 2014-7-26 15:32

。。同意。低调是王道

抬头°仰望 发表于 2014-8-1 17:45

平时还是低调藏好,怎么说也是一种武器。

人面 发表于 2014-8-3 01:39

什么“别在jc面前显摆”不是废话吗,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楼主想讨论的是迫不得已被jc看到的情况下,比如地铁安检有时会很严,jcss非要让你的包过安检仪,结果把棍子检出来了要没收怎么办?因为有棍友就碰到过这种情况。你说坐地铁不让带棍,可以,那我不坐了,我出去打车,你把棍还我好不?jcss会还吗

cxjdmw 发表于 2014-8-3 03:49

不用拿什么条文出来讲,没用,只要他觉得有危险性的物体都是违禁!关键是自己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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