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在荒城 发表于 2011-8-28 00:47

唉。。。。。。。。。。。。。

白狼 发表于 2011-8-28 00:5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伦敦上空的鹰</i>在2011-8-27 23:12:00的发言:</b><br/>
<br>高三学生,听说,也是据我的揣测,疏通关系花的钱,可能是一大比钱。</div>
<br>这个肯定,这个按说的这情况判的太轻了

仁者、无敌 发表于 2011-8-28 00:59

武学之初是为强身健体 保护重要的人的 强出头什么的 孩子气了

老虎标 发表于 2011-8-31 11:06

有钱便是爷!

yyxcrazy偷偷 发表于 2011-8-31 11:21

<br>高三?18岁满了么? 现在不是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档案封存制么... 不知道LZ那边实行了没有 不过小打小闹可能会封存&nbsp; 杀人的话也估计悬
<br>尼玛的&nbsp; 冲动是魔鬼啊&nbsp; 还是带RY的好&nbsp; 带棍子估计他也要进医院了...

小猪快跑 发表于 2011-8-31 15:15

这只事情应该赶紧跑啊

白狼 发表于 2011-8-31 15:2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yxcrazy偷偷</i>在2011-8-31 11:21:00的发言:</b><br/>
<br>高三?18岁满了么? 现在不是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档案封存制么... 不知道LZ那边实行了没有 不过小打小闹可能会封存&nbsp; 杀人的话也估计悬
<br>尼玛的&nbsp; 冲动是魔鬼啊&nbsp; 还是带RY的好&nbsp; 带棍子估计他也要进医院了...</div>
<br>杀人不用18,16就足够了

bobokart 发表于 2011-9-8 22:40

<br>已经很万幸了 我叔叔当年被人家欺负 跑到车上拿军用匕首捅死了带头的 判的故意伤害 15年 最后将近9年才出来 家财赔的干干净净 他要能判个防卫多好

sosvista 发表于 2011-9-10 23:58

幸好是正当防为.不然要枪的.哎..

雨夜孤行 发表于 2011-9-11 00:01

全是女淫惹的祸

hmhmhm39 发表于 2011-9-13 02:45

<br>小朋友出头啦!~年纪轻轻就有人命,前途无量啊

pass777 发表于 2011-9-14 18:24

被人叉还是叉人好!

蓝色坚定 发表于 2011-9-17 09:28

<br>还算幸运的 没按故意伤害追究
<br>

棍妖 发表于 2011-9-17 09:38

为女人这样不值啊!

streetbike 发表于 2011-9-18 17:19

这事情,现在的年轻人,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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