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武
发表于 2009-2-23 11:26
<br>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出棍,除非万不得以
膛线
发表于 2009-2-23 11:29
实在躲不过去也只有出手了
sonyA818
发表于 2009-2-23 12:39
<br>想起些肥皂剧中的悲情英雄,武艺高超,把反派打翻在地后往往不直接动手,喜欢慷慨激昂陈词一番。(代表X和XX,枪毙你。)经常被反派瞅个机会翻盘。
<br>现在社会中,你被侵害了,指望执法机关给你讨回公道的机会有多大。反过来,就算你防卫过度了,又有多少机会去负刑事责任。
<br>
<br>个人意见: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手。一旦出手,绝不留情。
双子星
发表于 2009-2-23 12:55
楼上的灰太郎头像还真可爱啊
bjzero
发表于 2009-2-23 12:57
<br>是呀!冲动是魔鬼啊!但有时也要冲动一下。咱们可是纯爷们啊!
边缘
发表于 2009-2-23 15:22
能用嘴的时候就不要出手,能用拳的时候就不要用棍
黑色哀歌
发表于 2009-2-23 16:45
应该先被打1拳之后或等别人亮出东西 再打 刑事责任你少了呗
wjzxht2002
发表于 2009-2-23 17:0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邯郸老狼</i>在2009-2-11 20:25:43的发言:</b><br/>一个政协委员说过,我国现行的正当防卫法里规定已经不适合现行的社会,要提请人大更改! </div>
<br>我也觉得是这样,现在的犯罪份子太猖狂了。
蓝色*星光
发表于 2009-2-23 17:09
我经常打架但是不用甩棍,所以打不死人。
边缘
发表于 2009-2-23 19:41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色星光</i>在2009-2-23 17:09:12的发言:</b><br/>我经常打架但是不用甩棍,所以打不死人。 </div>
<br>凭的就是实力,看来功夫不错
cbzsyz
发表于 2009-2-23 19:42
我没打过架呢,只敲过人,哈哈~
slfjll
发表于 2009-2-23 21:15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黑色哀歌</i>在2009-2-23 16:45:12的发言:</b><br/>应该先被打1拳之后或等别人亮出东西 再打 刑事责任你少了呗 </div>这就叫,绝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pk10101100
发表于 2009-2-27 02:54
骑士
发表于 2009-2-27 14:12
可是美国的枪支泛滥呀更危险。
膛线
发表于 2009-2-27 14:13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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