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09-2-12 18:34

听说有人骂我,解释一下

<br>听说有某人骂我,我因为没兴趣去看,所以也不知道骂了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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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直到今天有人在QQ上气愤地找我复述了这个事情,把骂的内容复制了一遍。我才知道是怎么个骂法。以下是骂我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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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font face="楷体_GB2312">看到游侠这个帖子,又让我想起了他以前发过的一篇文章,文风和手法几乎如出一辙。如果不知道的就去看看游侠那篇和他的那个“小紫”的帖子吧,里面有一段他为那个小紫撰写的好像是演讲稿还是什么东西来着。通篇颠倒黑白谎话连篇,以至于他现在都看着觉得“要多恶心有多恶心”“鸡皮疙瘩掉一地”。而如今他这个帖子,比他当年为小紫发的演讲稿可谓是毫不逊色,青出于蓝啊。&nbs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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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呵呵,可笑的是,竟然拿我写的东西来骂我撒谎,这本来就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既然他咬定我是个“谎话连篇”的人,那我亲自写的这段帮人做枪手的经历就不会是真的了,又怎能作为证据呢?这位朋友在吵架方面还有点水平——事实无法反驳了,就干脆不反驳,直接侮辱对方人格,做出一副不稀说你的模样,心里头想,幸好给我装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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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而且,这位朋友断章取义的本事确实一流,我现在就把那篇文章的原话发上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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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font face="楷体_GB2312">在活动举行的前一天她找到了我,让我帮他写一份演讲稿,我依照她的要求,绞尽脑汁逐字逐句地写出了一篇热情洋溢的自传体式演讲稿,内容是关于她——渝州第一个MM城主玩传奇3G的传奇经历。里面把她的创业历程写得十分艰难困苦,处处受人排挤遭人欺负,最终通过她不懈的努力之下,将一个弱小的帮派发展成全服第一帮,最终当上了沙巴克城主。就连她私自开除副帮主这种不齿的事,都按她单方面所说的理由写成了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措辞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就算是5年后想起来,鸡皮疙瘩还是掉了一地。<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00">此后我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帮任何人写这种没有任何客观事实、虚伪到一塌糊涂、纯粹王婆卖瓜式的傻逼文章。<strong>日后即便再写类似的自传体,必须是要以我亲眼所见的事实为前提,否则我绝对不干,就算是用枪顶着我我也不干</strong></font>。</font>
<br><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nbsp;
<br><font face="宋体">原帖:<font face="Verdana"><a href="http://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33&amp;replyID=5677&amp;ID=915&amp;skin=1">http://www.mayi.sg/dispbbs.asp?BoardID=33&amp;replyID=5677&amp;ID=915&amp;skin=1</a></font> </font>
<br><font face="宋体"></font>&nbsp;
<br><font face="宋体"><strong>大家注意下加重的部分,似乎被某人选择性失明地略过了。就这种水平?未免也太……</strong></font>
<br><font face="宋体"></font>&nbsp;
<br><font face="宋体">在这里劝劝这些搞小动作的朋友,认真去做好自己的产品才是王道,整天不做正事,只会侮辱竞争对手的人格、产品,对你们的发展没有任何的好处。我说过不打口水战的了,只是作为一个同行,好好劝你一句,听不听得进那是你的事情了。</font>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2 18:46:27编辑过]

dianjinan 发表于 2009-2-12 18:41

他可能缺少父爱,不过我不能担任这么重要的岗位,请问有谁能胜任?

laoba0001 发表于 2009-2-12 18:47

这样的都有&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dianjinan 发表于 2009-2-12 18:49

<br>他可能觉得游侠这个人脾气比较好很适合当他的爸爸,可是游侠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呢.别说游侠了给我我也不要。
<br>如果真的让我领养个儿子我还是领养他的妈妈做我闺女,起码他妈妈还会生个孩子。还有点用。

蓝色*星光 发表于 2009-2-12 18:51

<br>不去理他了,让他说去。

大家猫 发表于 2009-2-12 18:53

断章取义是某些人的一贯做风。没办法。

三剑客 发表于 2009-2-12 18:57

<br>截了些图片!大家看一下把;就是那个人发的这个帖子!我就是不买你们的什么SZ;TSA;POD!做棍先做人吧,姓马的!

齐羽 发表于 2009-2-12 19:02

&nbsp; 马减爵?马加爵的兄弟吗?哈哈.&nbsp; 看这名字就知并非善类

focke 发表于 2009-2-12 19:04

<br>我早就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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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而且我跟游侠也提过,他在那边有反驳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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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当时你并不在意,我自然也不在意

莫龙 发表于 2009-2-12 19:05

他就是一个大JB

dianjinan 发表于 2009-2-12 19:06

<br>&nbsp;&nbsp;&nbsp; 马甲角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09-2-12 19:08

清者自清,大家心里有数&nbsp;

afro 发表于 2009-2-12 19:09

<br>游侠你那淘宝的店还能做买卖不?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09-2-12 19:13

<br>呵呵,原来原文这么长啊,哎真是没办法,再解释几个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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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1、抄袭我专区内容的人,后来确实消失了,但那是好几个月以后的事情(好像有将近一年),期间所有的抄袭文章一直没有处理过。如果真是管理员负责任地删了,那怎么会等到几个月以后呢?马减爵自己也知道,那板块是租的,要花钱的,既然生意不好那不租了走人,正常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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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2、我说那句出一根打一根的话,确实是一时气话,气是气在两件事:一是抄袭,二是在我说SZ06缺点的时候某某老大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后来傻傻也劝过我,让我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就自己主动删帖道歉了。话说回来,你产品质量要是合格,怕我打来做什么?不过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因为我知道做棍子的王道就是做好自己,不去评论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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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3、SZ06第一批和傻傻没有任何关系,是老虎那厂家出的没错,但是是你们老大自己进的,和傻傻没有任何关系。老虎是那厂家处理完尾货以后重新出的品牌,当时傻傻还说,X风也是不走运,碰上了那厂家处理的尾货,如果事先问下我,就不至于会进到那批破烂了——当时傻傻和X风的关系是很好的,至少比当时和大熊的关系要好得多。不过马减爵你说这个岂不是等于承认了X风的贴牌事实么?赶紧把帖子改改,不然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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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4、马减爵挑蚂蚁小毛病,而对另一款棍子的巨大缺陷绝口不提,这个说的不是SZ06,因为SZ06第一批根本算不上缺陷,而是。。。。。。那形容词太伤感情了还是不说了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2 21:17:18编辑过]

bbxiaozhao 发表于 2009-2-12 19:16

<br>随他去吧,他就是这样的人,如果你给他脸回他两句,他的情绪会更亢奋。我们以后都别理他,当他是空气就行了。做滚先做人,虽做不上君子,可也不能做小人吧。以诬陷别人来提高自己的人,我看心术不正,是做不了什么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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