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拥有 发表于 2009-2-19 17:44

倒霉的我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今天下午由于本人涉嫌在论坛灌水(什么涉嫌灌水 你根本就是在灌水)被领导狠狠的处罚了一下 本人十分后悔 我现在深刻检讨 一定我加强爱护论坛的意识 一定要团结棍友 一定要热爱甩棍 一定不能灌水 一定遵守论坛相关规定 从近以后洗心革面 从新做人 <font color="#ff0000" size="6"><strong>《〈〈〈珍惜生命&nbsp; 远离灌水〉〉〉》</strong></font>

无法拥有 发表于 2009-2-19 17:44

沙发自己做&nbsp; 就不给你们做

无法拥有 发表于 2009-2-19 17:45

板凳也不给 你们都给我站着

天歌 发表于 2009-2-19 17:46

希望楼主以后能出几个好贴

白龙 发表于 2009-2-19 17:51

<br>浪子回头金不换

laoba0001 发表于 2009-2-19 17:52

呵呵,被游侠教训的话我看到了

cbzsyz 发表于 2009-2-19 18:01

我倒是没注意到哦

三连斩 发表于 2009-2-19 18:13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无法拥有</i>在2009-2-19 17:45:06的发言:</b><br/>板凳也不给 你们都给我站着<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4.gif" align="middle" border="0"/> </div>
<br>我们站着看着你做反面教材哈

白龙 发表于 2009-2-19 18:14

狮子归来 甩棍酬宾~~~

齐羽 发表于 2009-2-19 18:15

&nbsp;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nbsp;

tangpeter 发表于 2009-2-19 18:24

我看态度不算好.

wing_chen1 发表于 2009-2-19 18:36

<br>呵呵,希望真的知错已改。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不过LZ可是老棍友了。

大虾 发表于 2009-2-19 18:51

支持楼主&nbsp;&nbsp;&nbsp; 知错就改依然是好同志

糖加三勺 发表于 2009-2-19 19:38

真是吸取了就是好事,就怕说说而已&nbsp;

hotmimi 发表于 2009-2-19 19:38

又发贴赚分,一点没有悔改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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