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钱花 发表于 2013-5-12 09:52
支持楼主的做法,但是后来楼主说今后开车都要捏着个匕首也有点过激了,有时候吃亏是福。poly1986 发表于 2013-5-12 11:41
有功夫的人啊poly1986 发表于 2013-5-12 11:46
嗯这个遳哦轩云鹤 发表于 2013-5-12 14:24
好帖子,但图没看明白poly1986 发表于 2013-5-12 15:18
不错哦不错世凡 发表于 2013-5-12 19:24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poly1986 发表于 2013-5-13 10:23
不错哦,哥们老萨 发表于 2013-5-13 17:51
楼主旁边那位美女是........老猎人 发表于 2013-5-13 19:23
这个是拍照还是行车记录仪拍下的?小皮猴儿 发表于 2013-5-13 21:00
没抽丫的就不算实战啊!哈哈。红森林 发表于 2013-5-19 00:51
有时我也火气大那咋整 老想遇事冷静事来了就冷静不了dfcoca 发表于 2013-5-20 13:47
很淡定啊,照片全程直播了 坏人就要这样子收拾!<br/>QD 发表于 2013-6-29 23:31
<br>五丁桥,哈哈,成都的哦!!!metababy 发表于 2014-10-30 11:15
海洋制单 发表于 2013-5-9 21:10还有时间拍图
行车记录仪
大漠少将军 发表于 2014-10-30 14:51
加塞儿是不对。楼主火气也很大,如果和对方打起来,也未必真的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