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中国 发表于 2013-6-14 11:06

如果以后砖头打人防身事件多了,可能就要改成“警用板砖”了。。。违禁,开发新产品盖楼吧!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3-6-14 11:10

低调就好......

vr4u 发表于 2013-6-14 11:18

海军版的也有警察专用吗?

wxmaxi 发表于 2013-6-14 11:31

反正少在jc蜀黍面前显摆就没事儿!

西域大麦 发表于 2013-6-14 11:40

<br>看情况,疑似危害就收;反之教育一下。

流龙马 发表于 2013-6-14 11:58

最好还是别让JC看见吧。你不在他面前拿出来,他也不可能去翻你的包,大家都省事。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3-6-14 12:03

<br>无比羡慕乌鸦我爱一条财……

莎莎 发表于 2013-6-14 12:17

总之低调点好,省得周围人拿你当暴力狂

熊哥 发表于 2013-6-14 12:22

神说要有光,所以就有了光

守护 发表于 2013-6-14 12:23

还是那句话 拿棍低调点

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3-6-14 13:35

甩棍这个东西,JC是否没收 是要看具体对象的!!<div><br/></div><div>平时 看见一个正常老百姓 &nbsp;带在身上防身 &nbsp;这未尝不可!!</div><div><br/></div><div>但是 &nbsp;它终究是一个武器 &nbsp; 所以待在那种一看就不是好东西的人手里 &nbsp;就要管制!!</div>

向前 发表于 2013-6-14 13:39

低调吧!就这样吧

李小丁 发表于 2013-6-14 14:06

<br>那么警用背心呢 哈哈 是不是我们也不能穿背心了~~

诺基亚 发表于 2013-6-14 15: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NaFch</i>在2013-06-14 10:58:00的发言:</b><br/>但是不明白各种啪啪 为什么都带警徽 </div>
<br>只有警察有权利使用

茶叶蛋 发表于 2013-6-14 15:50

这个玩具不能太显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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