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子 发表于 2013-8-7 12:12

[讨论]干脆把杂谈论坛合了算了……

论坛一周就能上几个贴,还没人回复……比闹鬼还吓人……还不如合了算了……合一个甩棍乱弹~<div><br/></div>

战神再现 发表于 2013-8-7 12:14

那边是王道,不可能拼过来的

阿晨 发表于 2013-8-7 12:22

<br>呵呵,不知道说什么

爽歪歪 发表于 2013-8-7 12:32

gas产品说明书上面是把com放在net前面的。

可毛被比 发表于 2013-8-7 12:33

<br>喵子耐不住那啥...来串门了....

核潜艇 发表于 2013-8-7 12:33

哈哈,把喵子给整郁闷了

麦田奇迹 发表于 2013-8-7 12:36

我也希望是这样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3-8-7 12:36

呵呵....

喵子 发表于 2013-8-7 12:38

何止郁闷……直接逼疯了……

喵子 发表于 2013-8-7 12:39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可毛被比</i>在2013-08-07 12:33:00的发言:</b><br/>
       
        <br>喵子耐不住那啥...来串门了....<img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src="http://www.mayi.sg/images/emot/em04.gif" border="0" align="middle"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br>我反正认为我是呆不住了……都没几个说话的……
       
</div><br>

雨夜孤行 发表于 2013-8-7 12:48

&nbsp;
<br>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1分苦力的; 3。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 5。因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引渡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国际法、著作权法、吸星大法、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联系楼主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8.以上内容也是在网络上复制下来的。

大林村 发表于 2013-8-7 12:56

楼上威武,楼下继续

向前 发表于 2013-8-7 13:04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爽歪歪</i>在2013-08-07 12:32:00的发言:</b><br/>gas产品说明书上面是把com放在net前面的。 </div>
<br>这个,,,,,,,,,

守护 发表于 2013-8-7 13:07

那边太冷淡的话就来杂谈耍耍&nbsp; 用不着合并

恶鬼门徒 发表于 2013-8-7 13:29

<br>这事得等祖国统一后再办......
<br>
<br>话说论坛那边的技术流也没落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讨论]干脆把杂谈论坛合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