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Wolf
发表于 2013-9-26 12:36
今天有一位英雄已经走了
守护
发表于 2013-9-26 12:37
在天朝已经没有所谓的正当防为了!谁动手谁倒霉
howard113
发表于 2013-9-26 12:37
中国因为是成文法而不是判例法,所以具体怎么分还要看法官。
熊哥
发表于 2013-9-26 13:36
说你正当你就正当,说你不正当你就伏法
叶小炎
发表于 2013-9-26 14:25
这个是无定义的。。。。。。。。
沉默的武士
发表于 2013-9-26 14:29
本帖最后由 沉默的武士 于 2013-9-26 14:30 编辑
按照所谓的法律(几乎全世界都一样,这里不单独指天朝),在逮徒还没有真正伤害到你之前(哪怕已经在逼近),你出手攻击对方并获胜,那你则不幸地成为了防卫过当者。——若你是官、富二代,则不在此例。
刘德华
发表于 2013-9-26 14:50
看你爹的本事啦
泡泡熊
发表于 2013-9-26 15:04
比较难把握
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3-9-26 16:35
当一个老百姓威胁到你生命的时候···你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你面对城管,或者官2,富2····不好意思·你就是故意杀人
虎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13-9-26 16:38
如果他的刀子没有插在你的身上···你一棍子抡死他了··不好意思··你是故意杀人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3-9-26 16:40
關於正當防衛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壇子裏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不想再多說了,具體效果可以參考投票權、言論自由權等相類似的法律。
在很多時候,你所面對的不是侵害,而是爭端。你完全可以在爭端升級之前選擇退出,而你沒有。等爭端成為鬥毆的時候你再把對方打傷或打死,然後辯稱自己是正當防衛,是站不住腳的。各類傷害事件中大概有99%的情況屬於這種。
還有1%是真正退無可退的不法侵害,比如不久前有朋友發的銀行取錢被刺死那個視頻,罪犯由於神經高度緊張,一開始就對你實施了致傷致死的極端暴力,你無法選擇退出或化解矛盾。這種情況,我個人認為也無需考慮法律後果了,即刻保住小命是第一選擇,也是唯一選擇。在死亡和有期徒刑面前,正常人都知道孰輕孰重。
阿东0460
发表于 2013-9-26 17:06
在一个不是法治的国家谈法律
songmingyuee
发表于 2013-9-26 17:10
caib 发表于 2013-9-26 08:52
不可说,不可做。
是滴,我都不敢说了
马正超
发表于 2013-9-26 18:55
我大天朝,呵呵
雪狼1984
发表于 2013-9-26 19:47
上帝的龙骑兵 发表于 2013-9-26 00:37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在我国司法具体操作中,几乎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状况,比如你举例的,一棍轮死,你 ...
说得很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