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1984
发表于 2013-10-5 13:41
对天朝的法律很是失望
刘德华
发表于 2013-10-5 13:55
宁愿打死人也不愿意被人打死
风流狼子
发表于 2013-10-5 14:28
该甩出时就甩出,难不成还要背条文一样记下来?!
rskabc
发表于 2013-10-5 14:37
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ghostpeg
发表于 2013-10-5 15:26
学习了 ~~~~
阿飞的小蝴蝶
发表于 2013-10-5 16:28
呵呵普法教育啊!!
幽灵Ghost
发表于 2013-10-5 16:33
帮顶,学习了
世凡
发表于 2013-10-5 16:38
该出棍时就出
甲壳虫
发表于 2013-10-5 17:05
法律常识
朔月
发表于 2013-10-5 18:38
朕知道了
我爱罗。。。
发表于 2013-10-5 18:58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3-10-5 13:11
打完人之后,你深情的告诉他。你是雷锋
我是法海
我爱罗。。。
发表于 2013-10-5 19:15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3-10-5 13:13
楼主,无论何时不能让自己受伤害,宁愿伤害别人,不愿意被别人伤害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其余的事情 只有活着才能去处理。死了就成一坨肉了
梦寻格雷西
发表于 2013-10-5 20:26
在天朝談"正當防衛“就好像在聽婊子談論貞操一樣無感
夏俊峰呢?
雜談遇到有人居然談正當防衛,真的很新鮮
熊哥
发表于 2013-10-5 21:31
我认为该甩出的时候就甩出
eagleaf
发表于 2013-10-5 22:08
老夫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