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枪 发表于 2009-1-18 14:44

冲动是魔鬼。

蓝色*星光 发表于 2009-1-19 09:13

<br>随身带一根地摊棍,警察要没收的话,就把地摊棍给他。

TXB 发表于 2009-2-3 15:00

这不是冲动 管是对的 但不该用棍子 也不该让他能找到你 你跟JC 没道理讲 不巧碰个有后台的你就麻烦了 永远记得打完走人 别在现场签名什么的

洪武 发表于 2009-2-10 17:52

<br>我操,那个女人呢,吃屎去啦??
<br>&nbsp;&nbsp;&nbsp; 楼主确实倒霉啊!!同情!1

tomator 发表于 2009-3-11 11:11

<br>冲动啊,丢了棍子又赔钱,你打个110不就解决了吗

想当恶棍 发表于 2009-3-11 17:41

你做的对,党和人民不会忘记你的,这才是棍子真正的用场。

夜雨 发表于 2009-3-16 22:35

这样的事情还是用喷子``不过用棍子也可以``路见不平``没收也值得`

水晶 发表于 2009-3-16 23:15

要是别人的家务是还是不要管的好

擎天一棍 发表于 2009-3-16 23:24

支持楼主的做法,但这世道,太。。。。。

WWE丶首席↗ 发表于 2009-3-17 01:02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青岛尖兵</i>在2008-9-6 11:44:31的发言:</b><br/>棍棍是用来玩的,对付这种人,真是玷污了棍棍,应该用板砖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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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尖兵都发话了,支持下,

阿布拉 发表于 2009-3-17 01:16

估计女的模样还不错,让楼主冲动了

pk10101100 发表于 2009-4-3 03:32

powerclan 发表于 2009-4-5 10:38

<br>没收,蛮惨的,小心为上

安天闲圣 发表于 2009-4-11 23:18

方式方法错了!

股海博弈 发表于 2009-4-13 00:00

可惜咱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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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今天我的蚂蚁3开光了,结果是被没收,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