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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鄙视无色非空这种人 [打印本页]

作者: 独狐游侠    时间: 2008-7-27 10:06
标题: 我鄙视无色非空这种人
[这个贴子最后由独狐游侠在 2008/07/30 05:41pm 第 6 次编辑]

昨天看见个帖子,正在回却不见了,我有些话不吐不快。
里面有个叫无色非空的厮竟然无视大家的民族情感,把“良民证”(下图)拿出来恶搞,拿中华民族的屈辱史寻开心,还听不进劝,更可气的是还有人在旁边帮腔,简直是欠抽。

大家可以自己看看,清清楚楚的显示是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这一年里又是卢沟桥事变,又是南京大屠杀,等等等等,日本鬼子的暴行罄竹难书,这是中华民族灾难深重的一年。

这厮还讥讽别人是愤青,其实如果他敢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爱国青年当面发生这种论争的话,说实话,这小子肯定生命危险,而且纯属找死。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也是乱棍打死,如果官府插手,灭九族也不是没有可能。我都怀疑这小子的身上是不是有小鬼子的基因?难道....
一个人可以不高尚,但是不能无耻!对于这种有汉奸潜质的货,我.....呸!!!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7 10:09
哦,我不懂历史..................
作者: 独狐游侠    时间: 2008-7-27 15:08
不会吧,小学就开历史课了
作者: 小柒    时间: 2008-7-27 18:53
呵呵  不做过多评论  
作者: 税务登记证    时间: 2008-7-27 19:41
不应该
作者: 擦身而过    时间: 2008-7-27 21:51
唉,其实我觉得,“良民证”这种东西,不管是什么时期的,我感觉都源于日本侵华的那段日子,所以,这玩意儿怎么都不能让我觉得有意思。
作者: suhailei    时间: 2008-7-27 22:21
忘记和无视那段历史的中国人是可耻的。
作者: paopaodou    时间: 2008-7-27 23:11
历史是不能忘记的
作者: 可毛被比    时间: 2008-7-27 23:41
那贴没看过,不知原委,不加评论,顺路我去买酱油,再顺带说一句,爱过是应该每个中国人都起码应该有的!
作者: 无色非空    时间: 2008-7-28 08:45
[这个贴子最后由无色非空在 2008/07/28 10:30am 第 12 次编辑]

你眼睛有病还是脑子有病?
那上写得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
你丫不就是摩西的马甲么,这事我都快忘了,你还蹦出来故意混淆视听
小人啊小人~~~
总算明白那句话,宁得罪十个君子,莫招惹一个小人
真谛

[br][br]-=-=-=- 以下内容由 无色非空2008年07月28日 08:50am 时添加 -=-=-=-
>
再重申一遍,所谓良民证只是传统汉语的一种叫法,且不说民国初年就已出现,现在的台湾及香港地区仍然存在,在香港等同于无罪证明。而上面那张么,发行于1947年,和小日本儿一点关系都没有。拜托楼主想黑我黑的彻底点,怎么也先PS一下啊?睁着眼睛说瞎话,忒土鳖了吧。
至于楼上某些以及楼下即将出现的某些同样不长眼睛以及不长脑子的人
除了证明你们眼瞎以及无知,看不出能有什么用了
尔们爱骂就骂吧,就于此事,小爷我也懒得跟你们耍嘴皮子解释
谢谢楼主提高我的知名度,哈哈
886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8 08:58
哈哈,
作者: boboedwin    时间: 2008-7-28 09:45
看不懂楼主的意思,,历史太差
作者: 疯狂的摩西    时间: 2008-7-28 10:03
下面引用由无色非空2008/07/28 08:45am 发表的内容:
你眼睛有病还是脑子有病?
那上写得是民国三十六年!1947!
你丫不就是摩西的马甲么,这事我都快忘了,你还蹦出来故意混淆视听
小人啊小人~~~
总算明白那句话,宁得罪十个君子,莫招惹一个小人真谛< ...

说话讲的是证据     正处说不过人家了     就套在马甲给别人    说这号是我马甲   有权的查查IP什么无妨
 敢赌不赌    斑竹查IP    
这号要是我的马甲    我送你条美产ASP
这号要不是我的马甲  你孝敬我条美产ASP

怎么样?!     敢来不?!
作者: 无色非空    时间: 2008-7-28 10:12

不是你马甲啊
那不好意思,我道歉
作者: 独狐游侠    时间: 2008-7-28 12:05
[这个贴子最后由独狐游侠在 2008/07/28 00:08pm 第 1 次编辑]

你SB啊你。这图百度上就有,自己去看,放大了看,到底是哪一年。
别TMD犯了个大错还一副嘴硬找抽的厕石样。


作者: 无色非空    时间: 2008-7-28 13:59
[这个贴子最后由无色非空在 2008/07/28 02:01pm 第 2 次编辑]


哦,就算是民国26年
那就是1937了?
那你丫知不知道日军攻占厦门是1938?
也就是说1937的时候国军还在厦门组织抗日,这张证是为了维护抗战区稳定发行的
你丫把1937年还在国民政府手中的厦门出卖给小日本儿,你是不是想卖国啊?
再说了,这本良民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中华民国”你丫还要跟小日本儿扯关系,你脑残啊你?


作者: 独狐游侠    时间: 2008-7-28 15:26
P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8 17:50
晕,哪有这样吵架的
作者: 小柒    时间: 2008-7-28 18:08
爱国是应该滴  虽然可以不爱党
   但是个人觉得  把更多的爱国情操放到实处  多做点实事  比较有意义  在网上宣扬自己的爱国情操  其实  意义不大  话只说这么多  希望  应该  觉得  不至于被喷
作者: 武林高手    时间: 2008-7-28 21:19
有时间去讨论讨论甩棍,说这些多浪费精力呀
作者: caonima    时间: 2008-7-28 23:55
下面引用由小柒2008/07/28 06:08pm 发表的内容:
爱国是应该滴  虽然可以不爱党
   但是个人觉得  把更多的爱国情操放到实处  多做点实事  比较有意义  在网上宣扬自己的爱国情操  其实  意义不大  话只说这么多  希望  应该  觉得  不至于被喷

 说的太好了,有些婊子就是喜欢在主子面前立牌坊。
作者: 小虫    时间: 2008-7-29 08:02
就是就是,那有这样吵架的,小事吵吵就算了吧,还那国家说是,再说大家都没经历过那什么年代嘛
作者: hoya    时间: 2008-7-29 11:41
别的不说,丫要是来西安我愿意和他单挑!弄死这个B
作者: 独狐游侠    时间: 2008-7-29 20:00
东北虎,西北狼。
看喔瓜批还敢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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