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小小的普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4-6-15 10:13
标题: 小小的普法!
学校开过法律讲座,来了俩女检察官。我们班坐最南边,一个检察官在上面讲,还有一个年级大点的就坐我旁边。可能也是坐着无聊吧,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我聊,问 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多嘛、学校会定期开展法律教育吗、学校打架偷窃情况多吗,对法律有没有什么概念....我问她 我说我碰到一个抢女孩子手机的,我和我哥追他,他朝我们扔东西,最后跑了。她说像采用暴力手段抢夺财物的 量刑一般在3-10年。我问她偷和抢怎么区别:她说最简单的区别就是偷是隐蔽的,抢是采用暴力手段的。很多情况之下,偷演变成了抢,就是因为被人发现,行为人采用暴力手段试图挣扎逃脱,最后酿祸。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4-6-15 10:38
没问问,被攻击时反击歹徒,见义勇为时把歹徒打伤,是个什么情况!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4-6-15 10:41
匪徒的心路历程:  ~~~  偷  抢  过失伤人  ~~~~  大概就这个过程吧~~~   

被盗窃者的心路历程:~~~~惊  追  过失伤人(或者被伤害) 大概就这个过程~~~~

总结:不管是哪一方都尽量控制情绪,不要让事件升级 ~~~ 没有卖后悔药的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4-6-15 10:41
独立日 发表于 2014-6-15 10:38
没问问,被攻击时反击歹徒,见义勇为时把歹徒打伤,是个什么情况!

肯定不是正当防卫 ~~~~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4-6-15 10:44
独立日 发表于 2014-6-15 10:38
没问问,被攻击时反击歹徒,见义勇为时把歹徒打伤,是个什么情况!

哎呀 当时没想到问这么多 根本没想到还有机会和检察官聊两句 就这一问 我也是随机想出来的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6-15 11:05
中國公檢法就是四個字,污濁腐敗。
作者: SuperWolf    时间: 2014-6-15 11:07
ghostpeg 发表于 2014-6-15 10:41
肯定不是正当防卫 ~~~~

天朝的正当防卫如同蒙古国的海军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4-6-15 11:19
同意织田~~~~建议中纪委关注下  在封闭环境下默默辛苦的公检法狱同志们
作者: fengshuns    时间: 2014-6-15 11:25
在杂谈里一提到公务员的任何单位,都会有激进的.....
今天天气真好,适合打飞机
作者: 星光使者    时间: 2014-6-15 11:37
明哲保身……
作者: 辉煌    时间: 2014-6-15 11:37
抢,无论数额巨细,性质一样恶劣
作者: 土豆泥    时间: 2014-6-15 12:43
法律是没错  但有多少有能依法办事呢  咱们又不是法治社会
作者: 马正超    时间: 2014-6-15 12:54
法制社会?呵呵呵呵呵呵
作者: 战神再现    时间: 2014-6-15 13:45
有这事???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4-6-15 14:21
那个叫盗窃罪转化成抢劫犯,
盗窃罪侵害是 财产安全;抢劫罪不仅侵害财产安全,还侵犯人身安全,因此处罚较重,起刑3年
作者: 阿虎    时间: 2014-6-15 16:49
盗窃,抢劫。有本质区别。。
作者: 黄要湿    时间: 2014-6-15 16:50
抢劫比偷量刑高
作者: 夏雪    时间: 2014-6-15 17:12
我关心的是那两女漂亮吗?、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6-15 17:15
有没有问问甩棍
作者: hando_s    时间: 2014-6-15 17:44
抢,哪怕一块钱,起步3年。

偷,虽然说500块就够立案的了,但是录完笔录还不知道给你扔那儿去了呢。
作者: 犀利哥    时间: 2014-6-15 19:18
独立日 发表于 2014-6-15 10:38
没问问,被攻击时反击歹徒,见义勇为时把歹徒打伤,是个什么情况!

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4-6-15 19:22
法治社会,建设中~
作者: 不能被他人迷惑    时间: 2014-6-15 20:03
有的是入室偷演变成杀人的更可怕
作者: 熊哥    时间: 2014-6-15 23:12
反正偷你你就喊,抢你你就喊,打你你就喊,这样你就不犯法
作者: 雪狼1984    时间: 2014-6-15 23:28
天朝法律
作者: 无奈的苹果    时间: 2014-6-16 00:03
别管什么防卫过失的,别人要你命了就别客气,宁愿活着坐大牢也别死了送火葬场。虽说防卫过当过失伤人什么的也不轻,总比死了好。
作者: 泰坦的巨人    时间: 2014-6-17 06:39
学习了
作者: 泰坦的巨人    时间: 2014-6-18 00:15
支持!
作者: odsoning    时间: 2014-7-2 10:59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