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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些法律常识等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4 16:34
标题: 一些法律常识等问题。。
其实坛里好多人都想知道各种行为、道具是否违法,我觉得去大家可以去看看考公务员的“公共基础知识”,里面法律部分都是很普通也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然后看看“行政执法知识”,这是进阶版。看了这些并不是法律知识就了解很多,就是有个法律思维,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有个起码的认识,在紧要关头尽量判断自己的行为不至于过度防卫。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4-12-4 16:43
是否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看法官的心情,和你伤害的是谁。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4-12-4 16:43
紧要关头是没有时间考虑和衡量的。
作者: 小山猫    时间: 2014-12-4 16:44
激情杀人、临时性强奸,都是曾经出现过的司法名词。
作者: diulen70    时间: 2014-12-4 17:09
咱们买的棍子啊 喷雾之类的  只有在被刑事违法行为侵犯的时候才能考虑出手,一般的口角 邻里纠纷就别用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4 17:12
小山猫 发表于 2014-12-4 16:43
是否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看法官的心情,和你伤害的是谁。

又不能这么主观的讲,只是难以取证,通常以受伤害程度辅证。不过有监控等较清晰、客观的证据还是可以的。但无论如何,我们出棍时都要想清楚是不是非出不可,毕竟出棍后果不由我们控制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4 17:13
小山猫 发表于 2014-12-4 16:44
激情杀人、临时性强奸,都是曾经出现过的司法名词。

这个比较。。。。爽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4 17:23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4 17:09
咱们买的棍子啊 喷雾之类的  只有在被刑事违法行为侵犯的时候才能考虑出手,一般的口角 邻里纠纷就别用了

好难判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等刑事案件了怕危险过于逼近,但你先摸出棍子通常就是你刑事了。。难。。防身器具本来就灰色地带,我们不带棍子走在路上那么多年还不是没有死,一般来说没啥事的,不要太忧虑了。。
作者: Lhhaa    时间: 2014-12-4 18:16
本帖最后由 Lhhaa 于 2014-12-4 18:18 编辑

具体是过当还是不过当,得看你有多少钱,爹是不是李刚。
别忘记了大陆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治社会。
作者: 黄要湿    时间: 2014-12-4 18:20
围观看看啥情况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4 18:33
黄要湿 发表于 2014-12-4 18:20
围观看看啥情况

就聊聊天呗~~棍友交换下想法挺好的。。
作者: 梦里听海    时间: 2014-12-4 18:51
说实话,现在社会生活步伐这么快,不是专业学习的,很少有人去看。顶多偶尔翻阅一下
作者: 真假面超人v3    时间: 2014-12-4 18:57
中国的法律不是保护平民的,防卫过度不过度你说了不算
作者: 难看B    时间: 2014-12-4 19:19
骚年别想太多了,有危险就抽吧,占上风的时候不要赌气把人给干死。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4-12-4 19:56
小猫每天出来。哈哈。
作者: ☆血鹦鹉☆    时间: 2014-12-4 20:11
binzi 发表于 2014-12-4 17:12
又不能这么主观的讲,只是难以取证,通常以受伤害程度辅证。不过有监控等较清晰、客观的证据还是可以的。 ...

你真这样想,我只能说你图样图森破
作者: 白头山    时间: 2014-12-4 20:17
你敌不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不要想多了,打了就跑是正道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为一个读法律出身的人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法律最大也最没用

作者: 蓝色海洋    时间: 2014-12-4 21:47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洋 于 2014-12-4 21:48 编辑

看权力,看关系,看背景,看财力,看人情,看血源,看亲疏,最终看利益……
作者: 蓝色海洋    时间: 2014-12-4 21:50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 ...

所以,又回归到谁和谁大的问题,哈哈,楼主还是图样图森破……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4-12-4 23:52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4 17:09
咱们买的棍子啊 喷雾之类的  只有在被刑事违法行为侵犯的时候才能考虑出手,一般的口角 邻里纠纷就别用了

言之有理啊!!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4-12-4 23:56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 ...

说得太对了!!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4-12-4 23:57
白头山 发表于 2014-12-4 20:17
你敌不过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不要想多了,打了就跑是正道

所言极是!万一出了手打了人,确实应该能跑就尽全力跑路闪人啊!!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4-12-5 00:20
怎么判,看关系的,另外,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你也知道,中国看守所,俗称掉命所,关一年,你的身体和世界观基本毁了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01:53
法盲真多。都不知道从何开始吐槽。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01:57
真假面超人v3 发表于 2014-12-4 18:57
中国的法律不是保护平民的,防卫过度不过度你说了不算

天朝的法律是保护犯人的。刑法全称“刑事犯罪人员保护法” 。
偷,抢,拐,骗基本都在本法的保护范围之类。要问为啥立 这么奇葩的法。请问人大代表。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02:09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 ...

公安机关只是行政机关。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最终决定权在法院手上。
过当了谁不重要。上面是谁也不重要。除非那个人是市长以上。
把入室盗窃的贼干死,或者在街上抓贼把贼弄伤,甚至警察追贼,贼跳河里淹死了,抢劫犯持刀砍警察,被警察开枪击伤,都有可能过当。
可见p民和警察都是受害者。得益的是刑事犯罪人员。任何人包括警察,对犯罪人员的抓捕,甚至是被害人对犯罪分子的反抗都得三思而后行。犯罪成本真的很低很低。
作者: diulen70    时间: 2014-12-5 08:31
binzi 发表于 2014-12-4 17:23
好难判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等刑事案件了怕危险过于逼近,但你先摸出棍子通常就是你刑事了。。难。。 ...

恩 反正经常走夜路或者开夜车的最好还是带上点儿防身武器  。我回老家的时候  半夜跟着我爸去姜地执勤都是带着用弹簧板打的那种两股叉,配上槐木柄,总长度大概一米五左右,其他人也都是扛着铁锨或者拿着棍子。偷姜贼太猖狂,几个人开着三轮车,一会儿工夫就是一车,五六千块钱。其实也挺危险的,挖姜的铲子(有四根齿,一米二左右)也很有杀伤力,偷姜贼肯定得带着铲子。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5 08:32
蓝色海洋 发表于 2014-12-4 21:50
所以,又回归到谁和谁大的问题,哈哈,楼主还是图样图森破……

图样图森破什么意思?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5 08:33
白狼 发表于 2014-12-5 00:20
怎么判,看关系的,另外,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你也知道,中国看守所,俗称掉 ...

  说不定还能创造一种新的死法~~~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09:01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5 08:31
恩 反正经常走夜路或者开夜车的最好还是带上点儿防身武器  。我回老家的时候  半夜跟着我爸去姜地执勤都 ...

人手一个喷子吧,喷雾射流都带,安全点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12-5 09:35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4 21:02
首先,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其次取决于你过当了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上面是谁
作 ...

能说出“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这种话的学法律出身的人我一定要好好拜一下,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办案民警有这权力
作者: 为棍而来    时间: 2014-12-5 10:09
尽信书不如无书~~~倒不是说翻阅专业法律书本不好,太相信什么都按照规定法律来办,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不会提什么依法治国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10:15
为棍而来 发表于 2014-12-5 10:09
尽信书不如无书~~~倒不是说翻阅专业法律书本不好,太相信什么都按照规定法律来办,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不会提 ...

说到底,大家平平安安才最好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5 10:31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09:35
能说出“是否过当取决于办案民警的职业操守”这种话的学法律出身的人我一定要好好拜一下,今天我才知道原 ...

介个可以探讨探讨···没有黑JC的意思~~不过实在是太多行政不作为,再加上确实取证认定事实也客观上存在实际困难,所以说这些话。肯定会有失公允的。。。不过~~~

这个其实也不叫权利有那么大~~~归纳起来其实还是行政不作为。就是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一般都是和稀泥处理。

再一个就是·学法不一定知法更不一定能执法~~这个亲不要太纠结哈~~
作者: Summer    时间: 2014-12-5 10:33
Lhhaa 发表于 2014-12-4 18:16
具体是过当还是不过当,得看你有多少钱,爹是不是李刚。
别忘记了大陆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治社会。

说的好 +1

作者: tjsny    时间: 2014-12-5 11:02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11:22
tjsny 发表于 2014-12-5 11:02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额~~~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12:40
白狼 发表于 2014-12-5 00:20
怎么判,看关系的,另外,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你也知道,中国看守所,俗称掉 ...

看守所怎么关半年?你去学学俗称“刑事犯罪人员诉讼保护法”的刑诉法。公安局长也至多批三十天拘留。三十天以上要检察院批准。
而且正当防卫肯定不用拘留。所谓“就是正当防卫,你没关系也得把你关看守所半年以上”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出的结论。
防卫过当才要拘留。就算防卫过当。也是等吃官司,防卫过当有名你叫是先有防卫,然后再过当。就是你是被害人,只是对犯罪分子下手重了。只要没打死,打残。一般就能取保候审,回家睡觉。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12-5 12:44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0
看守所怎么关半年?你去学学俗称“刑事犯罪人员诉讼保护法”的刑诉法。公安局长也至多批三十天拘留。三十 ...

兄弟是新来的吧,在这个论坛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最初也和你一样。你不都说了嘛,法盲太多,认真你就输了,呵呵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12:47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5 08:31
恩 反正经常走夜路或者开夜车的最好还是带上点儿防身武器  。我回老家的时候  半夜跟着我爸去姜地执勤都 ...

没办法。人大立的法就是以保护犯罪人员为本的,所谓以人为本。
前几年广东某地偷电线猖獗,警察组织伏击抓捕,想在作案的时候人赃并获,谁知人家直接持械打警察。警察开枪打伤了几个,人家家属还去公安局闹,要赔钱。
这贼太好当了。能拿就拿,拿不了就偷,实在不行就抢,遇到警察也不怕。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12-5 12:47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0:31
介个可以探讨探讨···没有黑JC的意思~~不过实在是太多行政不作为,再加上确实取证认定事实也客观上存在 ...

认定是否防卫过当不是警察的职权,基本法律常识而已,和是否行政不作为没关系
说通俗点:认定是不是防卫过当的活路关警察鸟事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4-12-5 12:58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4
兄弟是新来的吧,在这个论坛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最初也和你一样。你不都说了嘛,法盲太多,认真你就输了, ...

本来就是探讨这个问题的。但是法盲,奇葩太多。
天朝法律本来就奇葩,吐槽点太多。防卫过当的标准定得太低,简直是保护犯罪分子的。
但学好了法律,至少可以尽量保证自己能在合法的范围内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如果一个偷钱包的贼被你当场抓住。人家都被群众踹得跪地求饶了,你还上去补两棍,那还是看守所见吧。
如果一个人偷包,被你发现了。然拿刀出来威胁,你给他手脚几棍也没问题。但人家失去反抗力了。你还上去补棍,那又是看守所见吧。

这叫在现有的奇葩法律底下理性防卫。

前面那些什么说看关系,背景,血缘,财力的。真是奇葩的结论。如果偷、抢的贼有上述那些关系,还要去偷吗?
作者: crisschan    时间: 2014-12-5 13:00
考虑这么多就别出棍了,你已经被人家打死了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5 13:33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7
认定是否防卫过当不是警察的职权,基本法律常识而已,和是否行政不作为没关系
说通俗点:认定是不是防卫 ...

现实中你见过法官检察官到第一现场处理问题的么?  你要说程序上最终裁定结果当然是轮不到警察~第一手资料什么都没有,空口白话的法官检察官懒得理屁民有没有?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4-12-5 14:04
正当防卫是个技术活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12-5 15:48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3:33
现实中你见过法官检察官到第一现场处理问题的么?  你要说程序上最终裁定结果当然是轮不到警察~第 ...

检察院必须直接询问嫌疑人也是基本常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19:14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2:44
兄弟是新来的吧,在这个论坛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最初也和你一样。你不都说了嘛,法盲太多,认真你就输了, ...

大家棍友之间交流,说说各自看法哈~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19:15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7
没办法。人大立的法就是以保护犯罪人员为本的,所谓以人为本。
前几年广东某地偷电线猖獗,警察组织伏击 ...

实际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不公的地方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19:16
dimmy2000 发表于 2014-12-5 14:04
正当防卫是个技术活

说的也是,能打个半残但判不了大的,也确实是个技术活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4-12-5 19:43
本帖最后由 蛋炒饭 于 2014-12-5 19:48 编辑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5 15:48
检察院必须直接询问嫌疑人也是基本常识

呵呵··这个是公安局取证完毕起诉阶段的事情。还嫌疑人。你防卫过当的一手材料都没有,没什么证据能直接证明你是防卫过当,你还询问嫌疑人,搞笑不?还常识~~~你是民事诉讼啊还是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的话,公安那里不作为,你告诉我你靠什么取证?不要告诉我检察院会理一般人的一般事~~
老资深··· 叫人不要认真,你倒是很认真。
跟你说现实你说理论。跟你说理论你又扯现实。完全搞不清楚你的状态要哪样~~你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报告的方式聊天么?


作者: 白头山    时间: 2014-12-5 20:41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01:57
天朝的法律是保护犯人的。刑法全称“刑事犯罪人员保护法” 。
偷,抢,拐,骗基本都在本法的保护范围之 ...

解释的太妙了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4-12-5 22:19
有空看看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23:07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9:43
呵呵··这个是公安局取证完毕起诉阶段的事情。还嫌疑人。你防卫过当的一手材料都没有,没什么证据能直接 ...

额。。老兄息怒,棍友之间和谐交流嘛,您两的对话我都看了,怎么理解能否接受靠个人嘛,要我个人来说您两的观点我都不能完全认同,大家说说各自想法多好~没事吹吹水。。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5 23:08
gaosencctv 发表于 2014-12-5 22:19
有空看看

当饭后甜点这么看。。。
作者: 迷路的乌鸦    时间: 2014-12-6 00:48
本帖最后由 迷路的乌鸦 于 2014-12-6 01:01 编辑
蛋炒饭 发表于 2014-12-5 19:43
呵呵··这个是公安局取证完毕起诉阶段的事情。还嫌疑人。你防卫过当的一手材料都没有,没什么证据能直接 ...

别激动,回看你最初的发言,别让人笑话,你自己的回复都能反驳你最初的论点了,不容易啊,呵呵
我真的很难得遇上这种法律专业出身的,一定要拜
别回复了,我们这种文化少的受不起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12-6 12:54
天朝的法律就是玩文字游戏,什么进行式,完成式,过去式,像在学英语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6 15:00
xyz101 发表于 2014-12-6 12:54
天朝的法律就是玩文字游戏,什么进行式,完成式,过去式,像在学英语

如果不饶,会不严谨吧,就怕会出现更多的漏洞。总之那玩意儿不是给普通百姓读的。。想搞懂个个都是法学院毕业。。额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6 15:00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6 00:48
别激动,回看你最初的发言,别让人笑话,你自己的回复都能反驳你最初的论点了,不容易啊,呵呵
我真的很 ...

哎呀大家一起交换下观点想法而已嘛,别急哈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12-6 15:45
月經貼。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12-6 15:53
學法律的可以查查案例,看看有多少案子最終判正當防衛成立的,又有多少是防衛過當變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的。兩邊算一下比率,就知道結果了嘛。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6 16:03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4-12-6 15:53
學法律的可以查查案例,看看有多少案子最終判正當防衛成立的,又有多少是防衛過當變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 ...

对哦~看看概率,现在这世界,什么都可以用概率来说明一下。。。额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4-12-6 16:07
迷路的乌鸦 发表于 2014-12-6 00:48
别激动,回看你最初的发言,别让人笑话,你自己的回复都能反驳你最初的论点了,不容易啊,呵呵
我真的很 ...

壇友吐槽警察雖然有點無厘頭,但是中國的警察咱也不去較真了。我曾經在一件交通事故衍生的糾紛案中見識過中國警察的辦事方法。當時對方糾集了五六個人堵到我家門口,要求無理賠償,俗稱敲竹槓。我當然不給錢,交通事故已經責任認定,接下來要麼入保賠付,要麼法院解決,沒有私底下給錢的道理。對方五六個人沖進我家中大聲叫嚷,伴有推搡拉扯動作。無奈只好報警。來了兩個警察後瞭解了一下情況,勸解了對方幾句沒有效果,居然撂下一句“解決不了,這個我們沒辦法”就回去了。我第二次報警,警察第二次上門,乾脆勸解也不勸了,站在一邊聊天。我上去理論,警察告訴我“你這個是經濟糾紛,我們不管的。你們要是打起來,誰把誰打死了,我們倒是可以介入的”。難以置信這種話會從警察嘴裏說出來。後來我賠錢了事,恭送兩位警官走好。那天我第一次知道,原來居民遭到入室敲詐算作經濟糾紛,警察是不管的。我看以後那些賊也別去偷去搶了累得慌,乾脆上門敲詐錢財,沒風險來錢快又舒服。這件事讓我相信,在中國,老百姓碰到事情,只能靠自己,要麼用錢解決,要麼用命解決。警察是保護國家機關的,跟我們沒什麼關係。
作者: 白狼    时间: 2014-12-6 23:56
体育老师 发表于 2014-12-5 12:40
看守所怎么关半年?你去学学俗称“刑事犯罪人员诉讼保护法”的刑诉法。公安局长也至多批三十天拘留。三十 ...

哎,为什么不能关半年呢,关一年都正常,正当防卫肯定涉及刑事,这个不是公安和检察院认定的,需要法院审判宣布,所以,肯定先批捕的,没经历过别乱说,我知道有最后判正当防卫关了一年的,虽然程序是最多6个月,可是对方家属咬住你不放,来回上诉,你没关系办取保就一直在里面等着
另外兄弟你可以亲身去办一下取保,然后你就知道有多难了,别天真好么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12-7 13:39
binzi 发表于 2014-12-6 15:00
如果不饶,会不严谨吧,就怕会出现更多的漏洞。总之那玩意儿不是给普通百姓读的。。想搞懂个个都是法学院 ...

天朝的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对有钱有势的根本没用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7 14:47
xyz101 发表于 2014-12-7 13:39
天朝的法律只是针对老百姓的,对有钱有势的根本没用

西大大上台反腐这块弄得很严啊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12-8 19:27
binzi 发表于 2014-12-7 14:47
西大大上台反腐这块弄得很严啊

数量太大了,要打持久战了
作者: 446zj    时间: 2014-12-9 07:21
很难界定,有时候有理说不清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9 09:31
xyz101 发表于 2014-12-8 19:27
数量太大了,要打持久战了

但看的出来还是比较有成效的。这么久积累下来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就解决嘛。。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12-9 10:51
binzi 发表于 2014-12-9 09:31
但看的出来还是比较有成效的。这么久积累下来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就解决嘛。。

是的,以前太腐败了,不知道以前的大大干什么吃的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9 12:09
xyz101 发表于 2014-12-9 10:51
是的,以前太腐败了,不知道以前的大大干什么吃的

额。。。。我也想过,我是不敢问。。哈哈哈
作者: xyz101    时间: 2014-12-10 13:07
binzi 发表于 2014-12-9 12:09
额。。。。我也想过,我是不敢问。。哈哈哈

小点声问没事
作者: caib    时间: 2014-12-10 13:43
最简单的是E一根擀面棍
作者: 梦想森林    时间: 2014-12-10 14:01
diulen70 发表于 2014-12-4 17:09
咱们买的棍子啊 喷雾之类的  只有在被刑事违法行为侵犯的时候才能考虑出手,一般的口角 邻里纠纷就别用了

如何快速区分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10 18:05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4-12-6 15:53
學法律的可以查查案例,看看有多少案子最終判正當防衛成立的,又有多少是防衛過當變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 ...

最好把各案例发上来让我们更清楚细节。。那就更好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10 18:06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4-12-6 16:07
壇友吐槽警察雖然有點無厘頭,但是中國的警察咱也不去較真了。我曾經在一件交通事故衍生的糾紛案中見識過 ...

现在录音或录像对公职人员很有效
作者: Lost_lord    时间: 2014-12-10 19:53
只要别人对你侵犯是正在进行时就可以进行防卫 比如别人要杀你  你一棍子打死别人 是正当防卫 但是你把他打伤了 他失去伤害你的能力你还打 把人打死了就是防卫过当 我认为一般打伤以后就跑 免得棍子被收也不好解释 他本来就不是正当的 也不敢报警  主要是保护自己 免受伤害就行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11 08:53
Lost_lod 发表于 2014-12-10 19:53
只要别人对你侵犯是正在进行时就可以进行防卫 比如别人要杀你  你一棍子打死别人 是正当防卫 但是你把他打 ...

对,先跑,也显示你没有主动伤害他人的意愿~
作者: 汤姆叔叔    时间: 2014-12-20 00:26
我宁愿防卫过当,也不会当无辜受害者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0 10:13
汤姆叔叔 发表于 2014-12-20 00:26
我宁愿防卫过当,也不会当无辜受害者

当然首要是保证自己安全啦,命都没了还谈什么过当。。。
作者: GG酷改    时间: 2014-12-25 07:53
讨论的好激烈,学习了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4-12-25 08:04
Lhhaa 发表于 2014-12-4 18:16
具体是过当还是不过当,得看你有多少钱,爹是不是李刚。
别忘记了大陆不是法制社会,而是人治社会。

不能更同意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5 09:00
aiqiangren 发表于 2014-12-25 07:53
讨论的好激烈,学习了

额。。你这头像很孤独啊。。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4-12-25 22:20
紧要关头,涉及自保,估计考虑不了那么多,小命比防卫过当重要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6 09:27
天天特价 发表于 2014-12-25 22:20
紧要关头,涉及自保,估计考虑不了那么多,小命比防卫过当重要

适当分析一下吧,万一别人就摆个架子我们一棍把他撂爬下,这。。
作者: 玉龙雪山    时间: 2014-12-26 15:32
谢谢楼主哈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6 17:22
玉龙雪山 发表于 2014-12-26 15:32
谢谢楼主哈

谢啥啊~~
作者: cq1516    时间: 2014-12-27 20:52
在天朝。很难。。。不过。少惹事。总没错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7 21:11
cq1516 发表于 2014-12-27 20:52
在天朝。很难。。。不过。少惹事。总没错

天朝跟讲人治差不多。。
作者: 幽灵gas    时间: 2014-12-29 15:51
没后台,没干爹,还是老实一点吧
作者: binzi    时间: 2014-12-29 16:25
幽灵gas 发表于 2014-12-29 15:51
没后台,没干爹,还是老实一点吧

真理!!
作者: 小艾街球    时间: 2015-2-12 20:48
是的啊!出手时想清楚是什么行为在动手
作者: 三鹰乃    时间: 2015-2-12 21:32
binzi 发表于 2014-12-27 21:11
天朝跟讲人治差不多。。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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