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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GG酷改】〖生活〗见义勇为与生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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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G酷改
时间:
2015-1-2 10:11
标题:
【GG酷改】〖生活〗见义勇为与生命价值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
所谓见义勇为,
《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最早出现于
《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宋史·欧阳修传》中载有:“天资刚劲,见义勇为,
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
。可见,在我国古代,见义勇
为是人们所追求的道德标准。有很多学者从民法角度上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表述为:为了使国家的、
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利益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做出合乎正义的行为”
。
有些学者从正义的角度进
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应是指公民为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
遭受侵害,奋不顾身,勇敢地做出的正义行动”
。也有学者从更行政法的角度认为:
“见义勇
为行为是行政协助行为。一方面是因为见义勇为者在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
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或自然灾害的损害时,没有对其进行维护的义务。另一方面,国家有义
务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
我以为,从见义勇为的本意出发,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该是:
“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
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
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
对于见义勇为,为此,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发起,经民政部核准后
依法登记而成立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它是由公安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以发扬中
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
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等为主要任务。
二、生命价值的分析、理解
儒学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主导思想,在生死观上传统儒学对于死亡是抱有回避的态度
的,孔子曾说过“未知生,焉知死
?
”意为连生的道理都弄不明白,又怎能去谈论死的事情?
即要人们关注、感受现实的生命,追求现世的生命价值,而不要费心考虑死亡的问题;儒家
思想中,人的生命的价值在于为国家效忠,发扬忘我的精神。孟子也曾经说过“生,亦我所
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身而取义者也。
”
强调人的生命价值在于它的社
会意义,而不是它的自然存在的价值,人的自然生命只有在其社会价值实现的过程中才有意
义;儒学被汉朝董仲舒演绎成了以政治化要求为最高价值选择的纯社会道义论趋向;到宋朝
理学,更是提出要“存天理”就必须“灭人欲”
,完全将个体生命的价值与意义给抹杀了;儒
学还认为人的生命保全是生存的首要基础,但绝不是生存的目的,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之
说,使得整个儒家学说将个体生命的超越归趋于宗族大生命,将个我的生命溶入于社会国家
的大生命中。从整体上看,儒家学说还要求将个体生命的有限存在与人生事业的无限追求相
互依附,不懈地追寻人的超越意义。
生命,按照恩格斯的解释,是指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具体地讲,生命是蛋白质的
化学组成部分的不断自我更新。本世纪遗传密码的发现进一步揭示了生命的本质,生命是蛋
白质和核酸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人生学的角度讲,人的生命就是指人的存在。人的生命的存
在是人的价值中最为首要最一般的价值。
总之,生命是人的价值中最首要最一般的价值,人生宝贵,应珍惜生命。除非为了更多
人的生命,杀死一个人是不允许的,除非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威胁一个人的生存是不道德的。
一个生命价值非常有限,所以我们的生命非常宝贵,但他的精神是无限的。中国文化倡导立
德、立功、立业,这就是精神价值。肉体会很快的消失,但精神价值非常重要。生命总是暂
时的,但是生命的光辉可以是永恒。把永恒的生命价值和现实行为表现出来,我们可能会对
见义勇为群体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见义勇为≠匹夫之勇
我钦佩见义勇为,但前提应该是保护自身的安全。这不是自私,而是合乎自然的人的本
性所在。所谓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对于罪恶,我们作为普通的市民,应该在力所能及和保
护自身的基础上配合警方打击罪恶,但是,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力,因为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
法的权力,所以,我们也没有相应的义务。也许,某人可能会说我是“乌龟”
,有人批评我自
私,只顾及到自己,有人更会提出理论说正因为人人都“漠视”罪恶,那么罪恶才会如此猖
獗!但是,我依然会坚持我的观点,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正如香港的电视宣传片里面说的:
“用我们的眼、用我们的耳朵、用我们的手去配合警方打击罪恶”
。
过去大人们总教导我们见义勇为,但其实这是对普通公民的一种不应有的高要求。如果
我们罪恶是靠手无寸铁的市民去见义勇为来维护的话,警察干啥去了?同样这也不是自私。
对,见义勇为是一种好的风气,是一种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它是无可非议的。但前提依然
是,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你见义勇为,你道德高尚,我不见义勇为,也只不过
是我本人的选择而已。毕竟,从道德的角度上,我们都是个体,对其他的社会个体并没有法
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的角度上,见义勇为就像是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所产生损害
后果,受益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但现实就是,许多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那个受益
人往往第一时间就溜了,
法律上制度上也没有相应的保障,那么,你凭什么让我见义勇为?
万一我光荣了还算凑合,万一光荣不了拉下半条人命,我家里上有老的下有小的咋办?换个
位置,假如您辛辛苦苦十几年或几十年拉扯大的儿子就这么光荣了,你感觉会如何?和谐的
社会应该靠的是不断完善的制度,而不是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见义勇为。
再试想
,
一群
歹徒拿着刀子行凶,你既无格斗技巧技能,又无特殊工具,脑子一热冲了上去,结果不但没
有制止犯罪,自己也被捅伤或献出生命,歹徒逃之夭夭,这样的“壮举”有必要吗?而这时
你所要做的就是:拿出电话拨打110,或是开动脑筋,以智取胜。
中山大学伦理学教授章海山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当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
发生时,你的首选不是持手空拳冲上去,甚至把自己的性命搭上,而是应该马上报警。报警,
也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警察,毕竟是专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专政工具,对犯
罪分子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人的生命毕竟只有一次,许多时候,无谓的牺牲是相当不可取
的。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5-1-2 10:44
顶了慢慢看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5-1-2 10:45
不出几日,【GG酷改】的名号就会响彻蚂蚁杂谈的上空
作者:
GG酷改
时间:
2015-1-2 10:53
朔月 发表于 2015-1-2 10:45
不出几日,【GG酷改】的名号就会响彻蚂蚁杂谈的上空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5-1-2 11:02
见义勇为是个技术活。有时技术到位了, 还要看脸。
作者:
-熊猫、
时间:
2015-1-2 11:34
没点技术别去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5-1-2 11:47
要去当雷锋么
作者:
ssmnxxx
时间:
2015-1-2 11:49
主要是实施起来没保障.冷漠太深了
作者:
熊哥
时间:
2015-1-2 12:58
很多人连报警都不愿意
作者:
告诉你我爱你
时间:
2015-1-2 13:27
见义勇为怕把对方打伤了变成防卫过当
作者:
可毛被比
时间:
2015-1-2 13:35
作者:
永远的慢两拍
时间:
2015-1-2 14:11
先留脚印。再看!一会看后感
作者:
永远的慢两拍
时间:
2015-1-2 14:16
警察 专政。。。。够了。。。玩笑不开了
生命只有一次!量力而行
110
作者:
黑金刚
时间:
2015-1-2 14:30
民族性和法律法规造成天朝不兴见义勇为。要因为这个死了。那你就是死了。因为这个受伤了。连帮你打110120的人都不见得有。被你救的你让他留下帮你作证。。。没准对方给你一脚来句傻x抹头就跑。。。。。。。。。消停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吧。没用的别琢磨。人多地儿少去。人太少地儿也少去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5-1-2 14:56
见义勇为,不是不好,只可惜天朝的社会风气,连jc都不鼓励,更别说政府奖励了,往往英雄流血又流泪,还落个傻瓜。。。
作者:
binzi
时间:
2015-1-2 17:23
看情况
作者:
超人队长
时间:
2015-1-2 18:00
好长阿阿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5-1-2 18:16
英雄不好当,当不好容易成烈士
作者:
aa打
时间:
2015-1-2 18:31
量力而行
作者:
超人队长
时间:
2015-1-3 10:50
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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