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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权啊人权 [打印本页]

作者: 沉默的武士    时间: 2015-1-21 23:09
标题: 人权啊人权
台湾前海军陆战队员为保护怀孕8个月妻子勒死小偷免入狱
何姓屋主为保护8月身孕爱妻失手勒毙小偷,涉过失致死以5万新台币交保。(图片来源:台湾自中天新闻)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一名张姓惯偷25日闯入台北市北投区一间民宅,搜刮婚戒、金饰,何姓屋主正好返家发现。为了保护怀孕8个月的爱妻,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小偷被勒颈压制地上,送医后不治。何姓屋主则依过失致死罪移送检方侦办,晚间9时裁定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
  警方调查发现,47岁张姓男子有毒品、强盗前科,25日晚间8时侵入位于北投的民宅行窃。29岁何姓屋主和老婆正巧回到家中,发现小偷躲在厕所。为了保护怀有8个月身孕的老婆,何男立刻将小偷压制在地、并勒住脖子,警方赶到后发现张嫌意识不清,紧急将他送医急救,但仍于26日清晨不治身亡。
  据悉,何姓屋主为台湾海军陆战队退伍人员,他表示张嫌被发现后突然冲出,试图挥拳攻击,他出于自保进行防卫。更为了要保护怀孕的妻子,一时失手才勒毙窃贼。虽然出于正当防卫,但仍遭警方以过失致死罪移送,晚间裁定以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中国台湾网王思羽)

小偷一米八,屋主1.7米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5-1-21 23:20
这也放到实战先锋啦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5-1-21 23:37
在中国就蹲大狱了
作者: cobra4956    时间: 2015-1-21 23:40
在 帝国 。。估计 没有 交保 吧 ?。。。顶多 缓刑 。。。民事赔偿 另算 。。。
作者: 真假面超人v3    时间: 2015-1-21 23:46
人权是传说
作者: 白头山    时间: 2015-1-21 23:48
台湾交保是神马程序
作者: GG酷改    时间: 2015-1-22 00:12
中国法律有待健全!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5-1-22 00:14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5-1-22 07:54
同人不同命

作者: 上海小黑    时间: 2015-1-22 08:04
在天朝就要坐牢,在米国直接击毙。这就是人权的差距
作者: 寂寞的叶紫    时间: 2015-1-22 08:20
碰上专业的了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5-1-22 09:10
这厮也是倒霉……点没踩好。在天朝先走个民事诉讼吧……没个十几万走不了,人家晚间九点就交保走人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5-1-22 09:12
规矩各不同啊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5-1-22 09:14
天朝的人权不是我等能享受的
作者: 叶问    时间: 2015-1-22 09:26
唉,法律与人情的冲突啊
作者: tjsny    时间: 2015-1-22 09:31
遇到海军陆战队退伍人员
作者: 明蝶。    时间: 2015-1-22 09:41
保护妻子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5-1-22 09:44
在天朝就不好说了         
作者: 隔壁老胡    时间: 2015-1-22 10:02
这种事在大陆免不了要惹麻烦

作者: ☆血鹦鹉☆    时间: 2015-1-22 10:21
cobra4956 发表于 2015-1-21 23:40
在 帝国 。。估计 没有 交保 吧 ?。。。顶多 缓刑 。。。民事赔偿 另算 。。。

缓刑?你想的太多了,除非你上头有人,不然判死你、赔死你。
作者: 阿虎    时间: 2015-1-22 12:59
在这估计是过失防卫。蹲几年还要罚款。。。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22 13:59
好早的新闻了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5-1-23 07:59
天朝比别的小国家还是不错的
作者: 黑金刚    时间: 2015-1-23 22:07
在天朝呢。入狱十五年罚款三十万?还是得多少。当然要是某某家公子了啥的就得另算了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5-1-23 22:10
国内法律需要健全,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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