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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权啊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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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沉默的武士
时间:
2015-1-21 23:09
标题:
人权啊人权
台湾前海军陆战队员为保护怀孕8个月妻子勒死小偷免入狱
何姓屋主为保护8月身孕爱妻失手勒毙小偷,涉过失致死以5万新台币交保。(图片来源:台湾自中天新闻)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一名张姓惯偷25日闯入台北市北投区一间民宅,搜刮婚戒、金饰,何姓屋主正好返家发现。为了保护怀孕8个月的爱妻,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小偷被勒颈压制地上,送医后不治。何姓屋主则依过失致死罪移送检方侦办,晚间9时裁定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
警方调查发现,47岁张姓男子有毒品、强盗前科,25日晚间8时侵入位于北投的民宅行窃。29岁何姓屋主和老婆正巧回到家中,发现小偷躲在厕所。为了保护怀有8个月身孕的老婆,何男立刻将小偷压制在地、并勒住脖子,警方赶到后发现张嫌意识不清,紧急将他送医急救,但仍于26日清晨不治身亡。
据悉,何姓屋主为台湾海军陆战队退伍人员,他表示张嫌被发现后突然冲出,试图挥拳攻击,他出于自保进行防卫。更为了要保护怀孕的妻子,一时失手才勒毙窃贼。虽然出于正当防卫,但仍遭警方以过失致死罪移送,晚间裁定以5万新台币(约合1万元人民币)交保。(中国台湾网王思羽)
小偷一米八,屋主1.7米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5-1-21 23:20
这也放到实战先锋啦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5-1-21 23:37
在中国就蹲大狱了
作者:
cobra4956
时间:
2015-1-21 23:40
在 帝国 。。估计 没有 交保 吧 ?。。。顶多 缓刑 。。。民事赔偿 另算 。。。
作者:
真假面超人v3
时间:
2015-1-21 23:46
人权是传说
作者:
白头山
时间:
2015-1-21 23:48
台湾交保是神马程序
作者:
GG酷改
时间:
2015-1-22 00:12
中国法律有待健全!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5-1-22 00:14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5-1-22 07:54
同人不同命
作者:
上海小黑
时间:
2015-1-22 08:04
在天朝就要坐牢,在米国直接击毙。这就是人权的差距
作者:
寂寞的叶紫
时间:
2015-1-22 08:20
碰上专业的了
作者:
ghostpeg
时间:
2015-1-22 09:10
这厮也是倒霉……点没踩好。在天朝先走个民事诉讼吧……没个十几万走不了,人家晚间九点就交保走人了
作者:
binzi
时间:
2015-1-22 09:12
规矩各不同啊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5-1-22 09:14
天朝的人权不是我等能享受的
作者:
叶问
时间:
2015-1-22 09:26
唉,法律与人情的冲突啊
作者:
tjsny
时间:
2015-1-22 09:31
遇到海军陆战队退伍人员
作者:
明蝶。
时间:
2015-1-22 09:41
保护妻子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5-1-22 09:44
在天朝就不好说了
作者:
隔壁老胡
时间:
2015-1-22 10:02
这种事在大陆免不了要惹麻烦
作者:
☆血鹦鹉☆
时间:
2015-1-22 10:21
cobra4956 发表于 2015-1-21 23:40
在 帝国 。。估计 没有 交保 吧 ?。。。顶多 缓刑 。。。民事赔偿 另算 。。。
缓刑?你想的太多了,除非你上头有人,不然判死你、赔死你。
作者:
阿虎
时间:
2015-1-22 12:59
在这估计是过失防卫。蹲几年还要罚款。。。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22 13:59
好早的新闻了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5-1-23 07:59
天朝比别的小国家还是不错的
作者:
黑金刚
时间:
2015-1-23 22:07
在天朝呢。入狱十五年罚款三十万?还是得多少。当然要是某某家公子了啥的就得另算了
作者:
莎莎
时间:
2015-1-23 22:10
国内法律需要健全,任重而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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