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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习完老贴,有关正当防卫有些想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1-29 09:18
标题: 学习完老贴,有关正当防卫有些想法

看了好多有关正当防卫的帖子和法律规定,有些想法
以这个为例http://www.mayi.s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889&highlight=%D5%FD%B5%B1%B7%C0%CE%C0
这种情况下正当防卫jc一般不会认定正当防卫,那要怎么做才是正当防卫?
发生冲突,无论谁先动手,无论是否有武器,法律都不支持正当防卫,一般是斗殴处理,最好就是不动手,如果对方动手怎么办,一个字跑,当然投降也行,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在这种 情况下对方还是追打,此时再反击,打死对方都算无限正当防卫,无论对方有无器械。
转:互殴防卫[size=13.63636302947998px]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互殴中不法侵害转化的情形有以下两种:1、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2、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

[size=13.63636302947998px]大家要注意方式方法,保护自己同时又能不违法。这里要注意:精神病不能打,跑吧。当然,你不知道对方是精神病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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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法规规定:[size=13.63636302947998px]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这几种情况下,直接ko,无论对方是否有刀等武器,无论对方是否已出手,都是正当防卫,当然,对方必须要有实质性威胁,包含言语威胁。
要注意:没说盗劫。
所以,对方在跑或投降情况下,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再不能打击对方,最好是报警,当然,你能追到控制对方且不能伤到对方也成。
对于抢劫,最好办法,给钱,再报警,对于多次抢劫的,10年以上,这是对对方最好的处罚,当然,对方要伤害你或马上要伤害你,爆头吧,不要怕,法律站在你这边,其次,警察当场怎么说,不用管他,他不是法官,警察不是说什么,最后结果就是什么,他没有法官的权利。
以上自己看法,希望有所帮助,也希望专业人士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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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1-29 09:23
为什么看不自己发的贴子呢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5-1-29 13:41
正当防卫很难,你感觉是正当防卫,可是法律却不这样认为
作者: qq657126    时间: 2015-1-29 14:34
正当防卫不好认定的。。。建议少冲动,平常打架不建议出棍。。。。
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1-29 14:54
没办法才用棍,一不小心就防卫过当,用喷应该在限度内
作者: binzi    时间: 2015-1-29 14:58
在我国这方面制度可能还要更加完善吧~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5-1-29 15:08
法律不完善谁让我们生活在天朝
作者: ssmnxxx    时间: 2015-1-29 15:48
嗯!只能祈祷自己别遇上了
作者: 萌轩爱洗澡    时间: 2015-1-29 15:49
打得过就打,没东西快跑,
作者: 夏雪    时间: 2015-1-29 16:35
活着真的很难

作者: 番仔    时间: 2015-1-29 16:41
想靠正当防卫来摆脱麻烦还是别考虑了,难度系数太高
作者: 隔壁老胡    时间: 2015-1-29 16:58
正当防卫的度很难把握,而且在中国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界限不明显,遇到事了能跑就跑,实在跑不了能用钱解决的就不用拳头,要不得已在自己的生命安全没有保证的时候再使用武力吧

作者: morbidcowboy    时间: 2015-1-29 20:38
在大陆,就不要完全靠法律,打了坏人再说,当然不要往死里打。收回自己的东西就撤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30 05:24
反正别打先手就是了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15-1-30 06:33
Hulk 发表于 2015-1-30 05:24
反正别打先手就是了

前几天武汉就有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机会呢,不过估计我碰上还是会选择躲得远远的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30 06:36
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1-30 06:33
前几天武汉就有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机会呢,不过估计我碰上还是会选择躲得远远的

这种时候一般打电话叫警察╮(╯▽╰)╭

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1-30 08:19
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1-30 06:33
前几天武汉就有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机会呢,不过估计我碰上还是会选择躲得远远的

武汉的?我在水果湖,你在哪呢
作者: 真假面超人v3    时间: 2015-1-30 08:29
在中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5-1-30 09:08
哪里来正当防卫,楼主你想多了。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5-1-30 09:21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正当防卫是个技术活。
作者: 超人队长    时间: 2015-1-30 09:57
学习了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15-1-30 12:10
心相印 发表于 2015-1-30 08:19
武汉的?我在水果湖,你在哪呢

汉口这边。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15-1-30 12:11
Hulk 发表于 2015-1-30 06:36
这种时候一般打电话叫警察╮(╯▽╰)╭

这种时候先闪得远远的再说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30 12:12
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1-30 12:11
这种时候先闪得远远的再说

跑到楼顶再一砖头迈死他

作者: 断水流三师兄    时间: 2015-1-30 12:20
Hulk 发表于 2015-1-30 12:12
跑到楼顶再一砖头迈死他

推一翻斗车的砖下去提高命中率
作者: Hulk    时间: 2015-1-30 12:22
断水流三师兄 发表于 2015-1-30 12:20
推一翻斗车的砖下去提高命中率

推一翻斗车。。。略残暴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5-1-30 16:21
天国的法律
作者: 天天特价    时间: 2015-1-30 19:41
不要过多的指望正当防卫,还是能忍则忍吧,另外,出门带上装备,有备无患
作者: 悟韧    时间: 2015-1-30 19:53
在自己生命遇到威胁的时候,反击。其他时候低调
作者: ghf331    时间: 2015-1-30 21:58
少打架

作者: 体育老师    时间: 2015-1-30 22:43
人大代表表示犯罪分子的人权比守法公民的人权重要。所以人家抢劫,你最好别还手。
连警察抓贼都不敢打,都是靠人肉去填,按倒了捆起来。就是这样弄伤了还会被告。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5-1-30 22:58
看完了。。。
作者: 朔月    时间: 2015-1-30 22:59
791757922 发表于 2015-1-29 16:58
正当防卫的度很难把握,而且在中国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界限不明显,遇到事了能跑就跑,实在跑不了能用 ...

正当防卫有时候真的要看你有没有关系。。。
作者: 隔壁老胡    时间: 2015-1-31 09:17
朔月 发表于 2015-1-30 22:59
正当防卫有时候真的要看你有没有关系。。。

没错,在大陆没关系都不敢防卫

作者: ghf331    时间: 2015-2-6 14:52
这种情况,买一瓶白酒,买一台二手车,开个个把月的,连酒带车,一起到敌人家门口,先小喝几口,看见敌人出来,撞之,喝光,报警,酒驾致人死亡,判三年,从此社会少了一个操蛋的敌人。

作者: 漂泊的烟雾    时间: 2015-2-6 15:30
就别指望用 正当防卫 来保护自己了。界线很模糊的,出事了都血上头了很难把握的,只求平安无事,万事大吉吧
作者: 该死的天命    时间: 2015-2-6 16:12
我好像看见了水果湖←_←,水果湖+1_(:_」∠)_,我始终感觉在天朝不是特殊情况还是别指望正当防卫了╮(╯▽╰)╭。
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2-6 18:41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6 16:12
我好像看见了水果湖←_←,水果湖+1_(:_」∠)_,我始终感觉在天朝不是特殊情况还是别指望正当防卫了╮(╯▽ ...

你在水果湖?
作者: 伟~    时间: 2015-2-6 20:53
回帖

作者: 该死的天命    时间: 2015-2-7 22:40
心相印 发表于 2015-2-6 18:41
你在水果湖?

昂,我在
作者: 心相印    时间: 2015-2-8 13:29
该死的天命 发表于 2015-2-7 22:40
昂,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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