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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的棍子,受法律保护 [打印本页]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5 17:11
标题: 你的棍子,受法律保护
看到有位兄弟咨询关于携带甩棍是否会被公安机关没收的帖子,大多数儿的回复没有抓住事情的关键,结果成了看警察心情,大错!
警察就是个职业而已,对于守法公民,只有提供服务的义务,碰到违法的主儿,才会趁机整点儿特权。也就是说,只要你没有违法,多数儿警察不会没事儿找事儿(就挣那俩钱儿,谁闲得慌呀),更何况如今警察都快沦为弱势群体了吧。
甩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属于管制器具,允许公民合法持有。请注意,是“合法持有”!持有,包括拥有和携带,拥有没有问题,在你私人场合,没人有权说三道四。携带,就有讲究了,必须规避、服从相关法规,甚至一些临时的警务要求。有些兄弟解释得很到位,什么事儿都得分时间地点。简单地说,甩棍就跟一瓶老白干儿一样,可以买,可以喝,但有些饭店会拒绝外带酒水,机场、车站、大型公共集会场合会禁止携带。禁止携带并不是没收,你脱离被禁止的环境就是了,有条件的还可以寄存。真要碰上想“没收”你棍子的警察,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法制意识淡薄,特权思想较重,没有碰上过硬茬儿;二是真心喜欢好棍子。对于前者,靠法律摆平,对于后者嘛,交个棍友也是不错滴。
祝各位兄弟暑安!

作者: 猪~有才    时间: 2015-7-15 17:21
读完了之后 发现最终结果 还是被收啊
作者: binzi    时间: 2015-7-15 17:29
读完之后觉得楼主逻辑也挺清晰的,但出门还是低调带棍
作者: 酒醉丶微醺    时间: 2015-7-15 17:34

作者: shadowboss    时间: 2015-7-15 17:35
说的都对、中国的法律就是为小部分人服务的、没处说理去

作者: 隔壁老胡    时间: 2015-7-15 17:39
然而。。。

作者: 赵子龙    时间: 2015-7-15 17:39
但是,,最后一句,不还是看JC叔叔的心情了
作者: fefish    时间: 2015-7-15 17:42
什么叫做强力部门…………

作者: 麦田奇迹    时间: 2015-7-15 17:44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鸟用

作者: 麦田奇迹    时间: 2015-7-15 17:45
合法为什么淘宝不让卖

作者: 蛋炒饭    时间: 2015-7-15 17:45
法无规定禁止就能干~~~

问题是~~~~~
作者: 东方骐骥    时间: 2015-7-15 17:48
还是要没收
作者: 黑白灰    时间: 2015-7-15 18:15
别作死就不会死。另外别指望和警察抬杠。
作者: 茶叶蛋    时间: 2015-7-15 18:20
然并卵。。。
作者: 青岛尖兵    时间: 2015-7-15 18:23

作者: 叶问    时间: 2015-7-15 18:26
还是应该低调啊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5-7-15 18:33
本帖最后由 甲壳虫 于 2015-7-15 18:37 编辑

碰上,没收!有几个是靠法律要回来的?
又有谁,真心喜欢和靠特权,不劳而获他人物品的人交朋友?

作者: 猪~有才    时间: 2015-7-15 18:36
甲壳虫 发表于 2015-7-15 18:33
碰上,没收!有几个是靠法律要回来的?

这个是真的。
作者: 会飞的小毛驴    时间: 2015-7-15 18:39
在天朝你没理

作者: lao_dao    时间: 2015-7-15 18:42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作者: 月色远山    时间: 2015-7-15 19:15
我大天朝的 警务人员奉行一个规则——————我说行就行,不行也行,我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作者: xgdy    时间: 2015-7-15 19:16
避免去敏感区域即可

作者: 鬼。    时间: 2015-7-15 19:27
没什么用,他还是会收你的

作者: 天涯欧阳锋    时间: 2015-7-15 19:31
对于普通民众,“法无禁止便为许可。”对于执法者,“法无许可便为禁止。”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执法者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某些执法人员执法的随意性正是导致警民关系恶化的因素之一。

作者: tsxb    时间: 2015-7-15 19:43
茶叶蛋 发表于 2015-7-15 18:20
然并卵。。。

然并卵
作者: 甲壳虫    时间: 2015-7-15 20:02
天涯欧阳锋 发表于 2015-7-15 19:31
对于普通民众,“法无禁止便为许可。”对于执法者,“法无许可便为禁止。”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执法者 ...

学法律的?
对民众---法无禁止即自由,
对政府---法无许可即禁止。
作者: 天涯欧阳锋    时间: 2015-7-15 20:05
甲壳虫 发表于 2015-7-15 20:02
学法律的?
对民众---法无禁止即自由,
对政府---法无许可即禁止。

曾经学过。

作者: 甩中    时间: 2015-7-15 20:15
猪~有才 发表于 2015-7-15 17:21
读完了之后 发现最终结果 还是被收啊

就是没收了以后找个心理平衡。
作者: 中国龙    时间: 2015-7-15 20:15
然并卵。。。
作者: 水色枫林    时间: 2015-7-15 20:16
还瘦注意点好。

作者: 甩中    时间: 2015-7-15 20:18
我在网上查的,不属于管制刀具,但是属于管制器械。在家里放着,应该是没啥问题。带去逛大街还真说不好。
作者: 艾登·皮尔斯    时间: 2015-7-15 20:26
说得好..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天朝是人治向法治转型
作者: 白头山    时间: 2015-7-15 20:41
其实还是看警察心情嘛
作者: 鬼吹箫    时间: 2015-7-15 20:41
查酒驾时车上一切刀枪棍棒统统上缴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5-7-15 20:41
一群学生犯错误,老师还没来。站办公室里:要是...我就...,要是...我就...。老师来了。:对对对,老师说的对!   人家管你没商量
作者: 你好逗比i    时间: 2015-7-15 21:12
懂了!谢了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5 21:16
据理力争,所谓“理”不外乎人情和法律,如果能人情练达并略通法理,与警察(包括其他执法者)打交道时,就能充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有些事情不要道听途说,更不要想当然地放弃应有的权利,承担本不存在的义务。法律,也是一种棍法,多学多练吧。
顺天理,孝父母,尊师长,“怕老婆”,除此之外,男人,还有啥怕的?
作者: 洞幺    时间: 2015-7-15 21:41
我认为楼主说的很有道理

——现在只差警察蜀黍怎么认为了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5 22:06
洞幺 发表于 2015-7-15 21:41
我认为楼主说的很有道理

——现在只差警察蜀黍怎么认为了

遇到什么样儿的jcss不由咱说了算,但多抽出时间学学法律、练练身手儿,还是由咱自己滴。
——一位警察蜀黍的话


作者: ghf331    时间: 2015-7-15 22:09
棍子属于私人物品,警察无权没收

作者: 披着人皮的禽兽    时间: 2015-7-15 22:16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5-7-15 22:30
结果还是然并卵呀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5-7-15 22:38
感觉,还得看条子是不是爽

作者: 叶小炎    时间: 2015-7-15 23:12
反正……还是……看心情

作者: 东东爱甩棍    时间: 2015-7-15 23:39

作者: 夜鸦    时间: 2015-7-16 00:59
如果是小痞子带我肯定没收,有正经工作的态度配合点的不没收。收的最多一次查个无牌宝马,四个小痞子开的,后备箱一把砍刀、一根甩棍、一把自制手枪、一副手铐、两把军刺。这火力差点把我吓尿了……

作者: 壹队长    时间: 2015-7-16 01:03
一般,安检员会收

作者: 不戒不戒    时间: 2015-7-16 05:09
楼主懂法但是不懂国情呀
作者: 织田信长    时间: 2015-7-16 07:32
楼主说的对,但明显不了解我国国情。
作者: 泡泡熊    时间: 2015-7-16 08:58
和安检没啥好搞的         
作者: 战神再现    时间: 2015-7-16 09:02
在中国谈法律
作者: tjsny    时间: 2015-7-16 11:10
然并卵
作者: kachina    时间: 2015-7-16 11:54
satancn 发表于 2015-7-16 00:59
如果是小痞子带我肯定没收,有正经工作的态度配合点的不没收。收的最多一次查个无牌宝马,四个小痞子开的, ...

那带自制的枪是不够判的?

作者: 夜鸦    时间: 2015-7-16 13:48
kachina 发表于 2015-7-16 11:54
那带自制的枪是不够判的?

后来他们老大找人,直接放了

作者: kachina    时间: 2015-7-16 17:25
satancn 发表于 2015-7-16 13:48
后来他们老大找人,直接放了

这么硬?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6 21:54
satancn 发表于 2015-7-16 00:59
如果是小痞子带我肯定没收,有正经工作的态度配合点的不没收。收的最多一次查个无牌宝马,四个小痞子开的, ...

扶正祛邪,警察天职。
眼下执法环境恶劣,注意自身防护。
祝工作顺利!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6 21:56
不戒不戒 发表于 2015-7-16 05:09
楼主懂法但是不懂国情呀

有什么样儿的国民,就有什么样儿的政府,就有什么样儿的法律。
作者: shen少    时间: 2015-7-16 22:12
其实就是想要你的棍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6 22:18
织田信长 发表于 2015-7-16 07:32
楼主说的对,但明显不了解我国国情。

好歹俺以前也在派出所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作为片儿警,俺还算基本合格儿滴。当然,如今执法环境变化较大,落伍的可能性还是很大滴。比如当年没有甩棍、喷子,俺和几个联防队员都是60cm的6分管儿,锯出个斜尖,针对哈密瓜很好用。
信长一代雄杰,惜乎英年早逝;秀吉草根太阁,无奈逆子不肖;家康忍辱负重,终成统一大业,创和平盛世,祀东照神君。
西方有圣人出焉,东方有圣人出焉,同心同理,千万别上“国情”“特色”的当。

作者: 站脚儿助威    时间: 2015-7-16 22:23
13816749476 发表于 2015-7-16 22:12
其实就是想要你的棍

君子爱棍,取之有道。多数好武之人还是比较爽快的,拿你的跟他换,嘿嘿。
作者: 夜鸦    时间: 2015-7-16 23:28
站脚儿助威 发表于 2015-7-16 21:54
扶正祛邪,警察天职。
眼下执法环境恶劣,注意自身防护。
祝工作顺利!

谢谢

作者: 王大锤    时间: 2015-7-17 09:11
然而還是得看JC叔叔心情

作者: 广州猪兜    时间: 2015-9-3 00:20
低调低调…

作者: 小小小小小子    时间: 2015-9-5 16:14
然并卵。。

作者: hua72159    时间: 2015-9-10 14:49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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