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转帖]街斗原理 [打印本页]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16 16:49
标题: [转帖]街斗原理
街斗原理

街   斗   原   理  


也许有人要问,这街斗还有原理?

是的,街斗必须有一个原理指导思想来指挥自己在街斗中的所有行为。

所有没有经历过街斗的朋友、所有街斗次数很少的朋友,将街斗原理熟记于心,尤其重要。

街斗的原理很简单,一句话————


“街斗就是打架,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放开思想,不要局限于功夫,学会*诈的打架。”



   打 架(街斗)要义  


打架要义是打架原理的延伸补充


可以的情况下,在街斗中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对手;
   
   在安全系数不高的情况下,在街斗中想尽一切办法,使自己安全脱身;


在瞬息万变毫无定数的街斗中,不要完全依赖和完全依靠所练习的功夫技术,要学会使用功夫以外的东西。


必须面对的打架,内心一定要将自己变得*诈,光明磊落只会使自己吃亏;


偷袭虽然不够坦荡,但在打架中却很实在。地痞流氓经常干掉武术高手,用的就是偷袭;


功夫对于打架是一定需要的,排除功夫技术的街斗好手,多不长久,没有技术支持的打架高手,遇见具备高水准功夫技术支持的打架高手,绝对死定;


一个没有功夫技术支持的打架高手,遇见一群没有功夫、水平不高、但是敢于玩命、不顾一切冲杀的众多对手,几乎百分之百都是完蛋,虽然也有个别,但那绝对是偶然,倒下却是必然;


一个有功夫技术支持的打架高手,遇见上述这样的一群众多对手,胜出是必然的,倒下却是偶然;


打架中要养成本能决断的能力,一切决断不要经过大脑具体的思维考虑,只要本能下意识的决断。这种近于武断的不冷静,仅仅只是心念的一动,却是街斗中最重要的心理方式;


思想有顾虑、思前顾后,最好趁早离开,此架不打为妙,没有本能的决断,而是心理冷静的瞻前顾后,这样一种心态,面对狂热的暴躁的对手,大大的不妙。


打架要明智,要清楚的知道自己今天的状态,清除的知道自己是否有心理障碍,假如不具备开战的条件,就应该理智的终止自己的行为。


功夫练得好的人,一定要经历数场真正野蛮的打架,才可以将功夫真正的运用好。经常打架的人,也一定要将功夫技术练成本能,才可以在打架中将功夫技术真正运用出来。


打架的胜负乃多种元素决定,而非仅靠功夫或仅靠手段或仅靠人多,打架的胜出是多个条件下的产物。心态要狠、要不计后果的出手、手段要辣、要多变、打斗技术要丰富,头脑要活、决断要快、说打就打、说走就走、没有顾虑、各种武器的运用要娴熟等等都是打架胜出的各种条件。


在双方打开以后,心中如果还有顾虑,就要立即决定走人,稍一延误,恐怕就会受其伤害。


打架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动家伙,因此,对于武器的训练,尤其是作为一个练武者而言,特别重要。


一对一的训练不能够松懈,当对方人数众多,无法应付,应该当机立断走脱,眼前亏是绝对不能吃的,待脱身之后,再回过头来,将对方一个一个的收拾,此法对于当地的打架比较有用,但自身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群体实力,永远的单枪匹马总是会防不胜防。


一打多需要勇气,其次才是技术支持,所以对于勇气杀心的训练要强化,对技术要强化。


在任何时候,只要是发生争吵,无论当前的情况怎样,都要做好打架的准备,在心里要有一种思想——动嘴代表打架的开始。


在任何可能会发生动手的情况下,随时准备动用武器,随时准备利用一切可用的物体或力量。


打架之前,眼睛的余光看着对方即可,必须同时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什么地方比较好脱身,什么地方有武器,什么地方人多,对方人多时的站立位置以及自己的站立位置等等都要在眼睛随便瞄一下,就做到心中有数。这个时间不能长,最多也就一秒两秒的时间。


任何时候,对任何有可能会发生争执的人,都要认为对方身上携带有武器。


在打架中,对于任何拖、劝自己的人,一律打不留情,不要纠缠、不要过意不去,这种人就是该打,将他打开一边去,才可以使自己更加的灵活步法,才可以使自己更加的灵活移动,才可以使活动的空间更加的有利于自己。


假如围观群众很多,自己面对无论是一个还是众多对手时,只要是自己需要的空间,无论这个空间是站着多少个围观的看热闹群众,你都一律冲过去,只有气势杀气速度力量到位,这帮看热闹的人才会吓得赶紧闪开,否则他们是不会让开位置的,所以,在打

架中,不要去顾及周围的观看者,不要受他们无形中的制约,只能考虑自己的移动空间。


在面对众多对手的时候,眼睛一定要扫视到对方的双脚,通过双脚,可以很有效的激起你因为距离@_@近而产生的紧张状态。——试试看,眼睛只盯着人的上半身,对敌人逼近的距离紧张感是不如将眼睛的余光扫视对方双脚的。——要善于利用你眼睛的余光,


在身边带有家人的时候,遇见事情尽量忍耐,带着家人打架,是绝对不明智的,除非事情逼到非动手不可的地步。但这里所说的“地步”指的并不是你自己的忍耐限度,而是在客观事实上假如你不动手,你的家人就会遭受绝对的身体伤害,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才可以使自己快速的动手。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有家人在边上,一般的辱骂或是吃一些小亏(哪怕是稍微大一些的亏),都要尽量忍让,因为动起手来,难免伤到家人,尤其是带着小孩的时候。


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或一点小小的面子动手打架。往往因为打架而打出大事的起因,都是一些说不上口的小事。


练武人动手,不打则已,真打则出手的杀伤力肯定是让人受不了,所以尽量忍让,尽量不要因为小事伤害别人。因为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给自己增添了更大的麻烦。


对于不经常打架的人,应该学会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争吵时,在对方突然逼到你面前时,要养成瞬间警觉,猝然紧张的状态,哪怕摆成格斗式,也是非常正常的,不要去考虑街斗高手所说的——打架不要有形,不要考虑架势的问题。这些话,是针对经常打架的人而言,但对于没有打架经验的人来说,这却是必要的。为什么部队警察等格斗术,都要在摆开架势的时候,教官或者教材中都会有一句“准备格斗”?!这就是针对没有打架经验的人而言,这样你在瞬间摆开架势时心里养成一个习惯----默念“准备格斗”,而只要这句话在心中默念出来,至少你不会受到对方在你正面发起的突然攻击的伤害。


在具备了一定的打架经验基础之后,你自然而然的会将自己的临战状态进行改变,而这种改变都是在你不知不觉中进行的。所以,对于一个没有经历过打架,或打架确实很少的人而言,在一开始还是犹如“惊弓之鸟”一般的为好。

作者: xgdy    时间: 2009-4-16 16:52
说的不错,个人认为还是尽量别搞出这样的事情。低调是我们玩棍的宗旨,也是做人的宗旨!
作者: tonyct    时间: 2009-4-16 16:53
动作不够楼上的快啊,只能坐着板凳看了
作者: 蓝色*星光    时间: 2009-4-16 16:54
街头打架,还是不打的好。
作者: TXB    时间: 2009-4-16 17:12
LZ怎么不如上午刷的快拉~~加油啊
作者: 一岁就很狂    时间: 2009-4-16 17:36
说的不错一切以个人安全为主
作者: 想当恶棍    时间: 2009-4-16 17:38
没错,不站最好。
作者: WWE丶首席↗    时间: 2009-4-16 17:43





               那看个人技术了,原来有老帖1VS10的视频不知道有人看过没,就是街斗,
作者: 小狼崽    时间: 2009-4-16 17:52
LZ真拼啊,都是你的帖啊
作者: topbad    时间: 2009-4-16 17:56

“街斗就是打架,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放开思想,不要局限于功夫,学会*诈的打架。”


经典 不过*是啥意思?
作者: johnson    时间: 2009-4-16 18:24
看看还差多少到100帖
作者: John暗战    时间: 2009-4-16 18:36



                                     有一定了实战经验开始操练才为上策啊.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16 19:03
真想去实践实践
作者: 不硬不行    时间: 2009-4-16 19:18
先收藏,后学习
作者: 喵喵    时间: 2009-4-16 19:58
原来街头打架还有这么多的学问??不就是群殴吗
作者: 猛虎王    时间: 2009-4-16 20:21
顶起,,,,,,,,
作者: 爆炸牙    时间: 2009-4-16 20:35

街斗基本碰不到,但是理论学习很重要,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认真体会了!
作者: 夜雨    时间: 2009-4-16 21:19
打就的下手狠`要不就不打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4-17 11:28
低调低调,冲动是魔鬼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4-18 13:56
实战出真知!!!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4-18 14:48
估计快到了吧,100贴不多
作者: 小鬼头    时间: 2009-4-21 20:40
远离不错  但是要练习 光知道不行 临时反应了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21 21:26
不错啊楼上的兄弟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24 23:34

看见人多赶紧跑路
作者: harry83    时间: 2011-9-30 17:14
气势稳住调整呼吸动手然后跑
作者: 小锄头    时间: 2012-3-19 02:03
说得很有道理




欢迎光临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http://www.mayi.s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