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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见义勇为与抢匪搏斗牺牲的“路人甲”表示哀悼 [打印本页]
作者: 狐步舞 时间: 2009-4-22 09:06
标题: 向见义勇为与抢匪搏斗牺牲的“路人甲”表示哀悼
今天早上看信报,有这么一条新闻,就是的哥举报线索得5W奖金,内容是有两个抢匪看准机会抢劫在提款机的取钱的人,然后群众围追,两人与其搏斗,结果两人被捅伤,伤重的那名建议勇为的路人已经抢救无效死亡,报纸上甚至连这位见义勇为的路人名字都没有提及,更何况烈士称号,恐怕有关部门还要提醒大家要保护自己,不要与歹徒拼命吧,喝血社会下的正义,谁能保护自己?
作者: xgdy 时间: 2009-4-22 09:11
坚决不做坏事,做好事也要看天时地利人和~低调
作者: 一岁就很狂 时间: 2009-4-22 09:13
低调求生存
作者: pk10101100 时间: 2009-4-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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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雷丁 时间: 2009-4-22 09:19
建议勇为这事就不该提倡
就跟以前某个SB小英雄赖宁一样 舍身保护国家财产
趋吉避凶 连狗都知道 何况人呼?
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 我绝不否认此人的正义感
不过---大脑有点断线吧。。。。把这种事交给警察们吧 !!
作者: wychina0591 时间: 2009-4-22 09:29
吃的起吃.吃不起请人来吃
作者: 膛线 时间: 2009-4-22 09:54
见义勇为,很矛盾的事情
作者: TXB 时间: 2009-4-22 10:12
不能这么说 棍友都不见义勇为了 还有谁站出来?
只能说要量力而为 先用脑子 再出棍子
作者: bngd 时间: 2009-4-22 10:16
见义勇为也不要冲动,量力而行。
作者: 被风吹过的虫 时间: 2009-4-22 10:24
以下是引用TXB在2009-4-22 10:12:00的发言:
不能这么说 棍友都不见义勇为了 还有谁站出来?
只能说要量力而为 先用脑子 再出棍子
我倒感觉见义勇为不值得提倡 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制定 你把对方打了 可能还要追究你刑事责任
对方把你打了 有可能得不到赔偿金
还是报警 顶多去和他们周旋一下 等JCSS到场比较合适
作者: 股海博弈 时间: 2009-4-22 10:37
要是有一个棍子,两个小歹徒还怕
作者: hunterjian 时间: 2009-4-22 10:56
抓贼是JC的事
作者: KJ520 时间: 2009-4-22 11:09
晕死LS的 哎 连狗都知道趋吉避凶 没错 可是人如果也这样不如做狗算了 难怪汉族总是被大屠杀 那些先烈都知道趋吉避凶可能现在的世界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量力而行是对的 连正义的心都没有是可悲的 狗为什么会趋吉避凶 因为它是畜生 如果狗懂得思考因男儿上今天统治世界的就是狗而不是在任人宰杀
买棍子的人难道是因为懦弱 棍友难道是为了趋吉避凶 失望ing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09-4-22 11:15
这个ZF对英雄从来就是不讲究的。。。。。。
作者: 被风吹过的虫 时间: 2009-4-22 11:25
以下是引用KJ520在2009-4-22 11:09:00的发言:
晕死LS的 哎 连狗都知道趋吉避凶 没错 可是人如果也这样不如做狗算了 难怪汉族总是被大屠杀 那些先烈都知道趋吉避凶可能现在的世界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量力而行是对的 连正义的心都没有是可悲的 狗为什么会趋吉避凶 因为它是畜生 如果狗懂得思考因男儿上今天统治世界的就是狗而不是在任人宰杀
买棍子的人难道是因为懦弱 棍友难道是为了趋吉避凶 失望ing
LS说得有一定道理 但是现在的事情 真的不好说。如果LS出棍见义勇为了 把对方打伤 不光棍子没有了 还得赔一定医疗费用 如果被救助的人有些公德 还会替你说话 如果赶上没公德地 就惨了
如果你受伤 如果被救的那个人没良心 也不好说
听说过好多交通肇事逃逸后 后面人救 最后就赖救他的那个人撞的
先烈那时候没有现在那么多法律的界定 MD小偷来我家偷东西 我放狗咬他还是我的错 竟然说人家有人权!!我的人权谁保护? 美国私闯民宅被枪杀都是正常的 哎!!!
见义勇为 想说爱你不容易
作者: 清晨 时间: 2009-4-22 11:46
国家对见义勇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还不够完善,或者说不够人性化。
所以我感觉 见义勇为是应该的,也是每个社会公民应该尽到的义务,但是见义勇为不一定非要上去跟歹徒肉搏,只要你足够机智勇敢,记住歹徒的相貌,或者及时捕捉证据,也是见义勇为的一种表现方式。 后面的事你完全可以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要知道,一条重要的线索可以帮助公安机关非常大的忙,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事。 所以,见义勇为,不是单凭勇气的,重要的是你的智慧。
不要一说起见义勇为就以为是勇于跟歹徒搏斗。呵呵
作者: tonyct 时间: 2009-4-22 12:09
大家一定要知道甩棍是来防身的,特别是很多的棍友也不多加练习,不要认为有了甩棍就天下无敌了,更不要以为有了甩棍自己就大侠了,遇到事情还是要首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更何况,现在歹徒也有甩棍,甚至是一米多长的大砍刀都带在身上。
作者: 叶孤宏 时间: 2009-4-22 12:35
见义勇为前衡量自己的能力
能智取就不要去硬碰
希望以后可以慢慢转变观念为见义“智”为
作者: 清晨 时间: 2009-4-22 13:07
嗯 见义勇为的前提还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作者: 光猪六战士 时间: 2009-4-22 13:09
见义勇为要量力而行
作者: 海雷丁 时间: 2009-4-22 13:24
请KJ520不要断章取义我说的话
原文
建议勇为这事就不该提倡
就跟以前某个SB小英雄赖宁一样 舍身保护国家财产
趋吉避凶 连狗都知道 何况人呼?
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 我绝不否认此人的正义感
不过---大脑有点断线吧。。。。把这种事交给警察们吧 !! |
可能因为我连续打字没什么间隔,引起了歧义。
趋吉避凶这句话是指--明知山有火,偏向火山行的--赖宁“小英雄”的!!
跟教育这行搭点边的我,很清楚
赖宁的这种舍身保护国家财产行为产生的原因,去保护国家财产了,谁去保护你的生命呢??
有感而发。
换了你的兄弟姐妹子女去做这件事,你会怎么想?
当学校提倡这种典型的时候,你又要怎么去教育自己的子女呢?有感而发 请自己想过!
作者: 外星人123 时间: 2009-4-22 13:46
现在的法律很不完善,如果贼在逃你去抓打伤了贼你还要赔钱,你不拿武器如果被贼打伤了,他坐牢,你自己付医药费吧
作者: 狐步舞 时间: 2009-4-22 14:26
首先,最开始拥有正义感的群众们集体围追堵截,但是在两个群众被捅后呢?将凶手团团围住的人群是不是为凶手开启了一条逃生之路呢?见血出人命了,那些凑热闹的见义勇为者又怎样了呢?甚至连跟踪的都没有,记录出租车号牌的也没有。
作者: 勇敢的心 时间: 2009-4-22 14:58
想起《集结号》中的一句台词:爹妈都给起了名了,咋都成了没名的孩子了。
有时我们不能感叹人心不古什么的,其实是权利和义务的淡化
作者: jianghao0081 时间: 2009-4-22 22:52
提名字有啥用
人都死了
过2天名字肯定会见报
可楼主想到没有
等一年以后
除了死者的亲友
还有谁能记起牺牲过的英雄呢
作者: 夜雨 时间: 2009-4-22 23:25
不能保证自己生命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冲动的好``
作者: xmkiller007 时间: 2009-4-23 09:40
为什么不带甩棍再上去呢?
作者: 擎天一棍 时间: 2009-4-23 10:25
这个社会少了见义勇为的人
作者: 光速蒙面鸭 时间: 2009-4-23 10:49
还河蟹社会呢
作者: 被风吹过的虫 时间: 2009-4-23 14:57
以下是引用光速蒙面鸭在2009-4-23 10:49:00的发言:
还河蟹社会呢
河蟹只的是人与人之间 不是歹徒和大众之间
作者: 猛虎王 时间: 2009-4-24 11:03
哎,,,,,,,,现在社会.,
作者: 安天闲圣 时间: 2009-4-26 23:37
路人甲???又是一条命!
作者: csb42 时间: 2009-4-27 11:33
审时度势的见义勇为
作者: WWE丶首席↗ 时间: 2009-4-27 13:59
请大家引以为戒,只在确信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去见义勇为,悲剧不能再上演了,
作者: shzam 时间: 2009-4-27 14:07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4-27 22:26
好人啊,好人走好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4-29 15:44
唉,不要建议用为啊 呵呵
作者: 雨落润田 时间: 2009-4-29 16:03
正确利用正当防卫!!
作者: 96号 时间: 2009-4-29 16:30
我草,不要再听见这种消息了,都对中国ZF失望透了
作者: h77788452 时间: 2009-4-29 16:43
沉默中 别多管闲事
作者: huairen868 时间: 2009-5-10 12:48
哎 要有勇有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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