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囍 发表于 2016-6-12 18:05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种素质的人,以后早晚会被人揍。既然损失不大,随他去好了,别再计较了。
不戒不戒 发表于 2016-6-12 18:16
操?这种逼人
GAS重机 发表于 2016-6-12 20:20
青岛棍友顶一个!
神兵GAS 发表于 2016-6-12 21:35
楼主有行车记录仪吗
sainteyes 发表于 2016-6-12 21:50
旁边揪过一个小孩给他一百块,让他用石头把那车窗砸了~
seaman777 发表于 2016-6-12 22:00
有时间和精力,就报警,,,
没有还是算了吧,毕竟损失不大, 早晚那人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northpole 发表于 2016-6-13 09:46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光明左使 发表于 2016-6-13 20:37
提供视频报警,警察通知对方,然后赔偿300元。
山东110 发表于 2016-6-14 07:23
抛光就能修复的估计也没大事,报保险不合适,报复他就更没必要了,还不知道是不是借的车,过去就也算了
已然 发表于 2016-6-14 12:51
要是不严重,又没行车记录仪的话就算了吧
he12210 发表于 2016-6-14 12:48
简洁明了的,警务人员呢
破军七杀 发表于 2016-6-14 21:31
成本高,效益小,还是算了,别给自己堵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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