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首家驹的情人 发表于 2016-7-15 11:30 重伤和轻伤也差一个字……
铁拳先生 发表于 2016-7-15 11:41 验伤过程中的费用是由当事人出的,那么如果受害人恶意做不必要的检查并且检查结果正常,这笔费用是否需要当 ...
神兵GAS 发表于 2016-7-15 13:56 只要不把人砍死就不会判死刑……
seaman777 发表于 2016-7-15 10:41 这种砖家活该,让他瞎整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6-7-15 10:50 所谓的伤情鉴定可操控性实在是太大了……
甩棍先锋 发表于 2016-7-15 10:56 确实是这样,法制不健全
ssmnxxx 发表于 2016-7-15 12:16 法律的漏洞太多了 何况很多都是倾向钱权.所以
zsc93 发表于 2016-7-15 14:56 另轻伤的尽早找人,越早花钱越少。切记
shadowboss 发表于 2016-7-15 15:26 一方面是法律不够健全,一方面是...嗯......不能说
zsc93 发表于 2016-7-15 14:55 早就知了,当年被关了十个钟。拿钱摆平
sainteyes 发表于 2016-7-19 15:01 会不会再有“微微伤” “微微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