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标题: 12345 [打印本页]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3 18:03
标题: 12345
本帖最后由 和合金蟾 于 2019-9-6 07:40 编辑

12345
作者: songmingyuee    时间: 2016-12-23 19:01
这样就完了?一条人命呢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6-12-23 19:02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6年5月7日21时许,雷某从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在龙锦三街与霍营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处对雷某进行盘查,并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雷某试图逃跑,邢某某等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雷某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对雷某采取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及摁压四肢等方式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将雷某带上执法车辆。后在驾车押送雷某返回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途中,邢某某掌掴雷某面部数下。邢某某随后带领孔某等人进入足疗店开展执法活动,并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违规独立看管、驾车押送雷某,周某在车内辱骂了雷某。当车行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大声呼喊、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再次向雷某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采取脚踩颈面部、腿压左臂、膝盖压制肩部、摁压四肢、拖拽手镯链、拖拽上车等方式再次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使用手镯对其进行约束。后雷某停止呼喊、不再反抗,身体反应出现明显变化,处于瘫软状态。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邢某某等人将雷某送至医院抢救时,雷某已无生命体征。在警务人员要求下,医院经抢救后于当日22时55分宣布雷某死亡。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3 19:03
怎么说,不带情绪评论的话,其实有点像美国那个华裔警察梁彼得误杀黑人案——精神紧张开枪,打死了无辜路人,发现惹祸了,害怕就对外撒谎,最后裁定罪名成立,但是根据事实轻判了。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6-12-23 19:04
记者:雷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案发后,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委托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雷某进行尸体检验,在经鉴定机构同意并确保不影响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检察机关邀请专家见证尸体解剖,同时还邀请了具有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特约监督员等临场见证并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鉴定意见表明,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检察机关综合全案证据认为,雷某不是被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故意殴打致死,雷某体表的擦挫伤均为非致命伤,但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

记者: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提到雷某自身具有妨碍执法的行为,这是指的哪些行为呢?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或“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它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雷某在面对民警依法开展的执法活动时具有配合的义务。但是,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受到盘查,且邢某某等人多次明确向其出示警官证、告知警察身份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执法,在第二现场试图跳车逃跑,向现场围观者称邢某某等人是“假警察”、谎称自己亲属在东小口派出所工作,要求围观者阻止民警将其带离。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雷某的上述行为属于阻碍执法行为。

记者:检察机关根据什么认定五名涉案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在控制雷某过程中,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不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使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颈面部等过度控制手段以及辱骂、掌掴雷某面部,安排辅警、保安员独立执行看管、押送雷某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雷某情绪激动,继而产生挣扎挣脱、扭动呼喊等一系列剧烈活动,雷某体位呈现站立、跪立、侧卧、俯卧、仰卧等变化。同时,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仍采用拽拉手镯链等方式,继续进行执法活动,延误了抢救时机。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尸体检验鉴定意见,邢某某等人的上述执法行为,对雷某形成了巨大的外力作用,引发其剧烈活动和体位变化,造成雷某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因此,邢某某等五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职务和不正确履行职务,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记者:既然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那么为何检察机关还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考虑,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且在怀疑雷某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盘查,雷某逃跑并拒不配合执法,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对雷某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依据正当合法;从整个案发过程来看,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的控制行为,目的是为了完成执法任务,虽有辱骂和掌掴面部等轻微暴力和滥用职权行为,但该行为不是导致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定性;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对涉案警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行动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有阻碍执法的行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本案中,邢某某等人虽未在案发现场及时采取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但在邢某某确认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还是将雷某送医抢救,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行为在主观上系过失而非故意;邢某某等五人到案后能够逐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因此,邢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五人不起诉。

记者: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对于这些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个案办理中发现党员违法犯罪和违纪等相关问题,应通过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书等形式敦促相关单位抓实整改,确保纪法衔接,促进和优化社会治理,避免隐患犹存,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案件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又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认真查堵警务管理漏洞和工作风险,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和确保办案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落到工作实处。记者:雷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案发后,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委托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雷某进行尸体检验,在经鉴定机构同意并确保不影响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检察机关邀请专家见证尸体解剖,同时还邀请了具有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特约监督员等临场见证并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鉴定意见表明,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检察机关综合全案证据认为,雷某不是被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故意殴打致死,雷某体表的擦挫伤均为非致命伤,但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

记者: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提到雷某自身具有妨碍执法的行为,这是指的哪些行为呢?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或“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它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雷某在面对民警依法开展的执法活动时具有配合的义务。但是,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受到盘查,且邢某某等人多次明确向其出示警官证、告知警察身份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执法,在第二现场试图跳车逃跑,向现场围观者称邢某某等人是“假警察”、谎称自己亲属在东小口派出所工作,要求围观者阻止民警将其带离。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雷某的上述行为属于阻碍执法行为。

记者:检察机关根据什么认定五名涉案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在控制雷某过程中,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不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使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颈面部等过度控制手段以及辱骂、掌掴雷某面部,安排辅警、保安员独立执行看管、押送雷某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雷某情绪激动,继而产生挣扎挣脱、扭动呼喊等一系列剧烈活动,雷某体位呈现站立、跪立、侧卧、俯卧、仰卧等变化。同时,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仍采用拽拉手镯链等方式,继续进行执法活动,延误了抢救时机。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尸体检验鉴定意见,邢某某等人的上述执法行为,对雷某形成了巨大的外力作用,引发其剧烈活动和体位变化,造成雷某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因此,邢某某等五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职务和不正确履行职务,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记者:既然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那么为何检察机关还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考虑,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且在怀疑雷某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盘查,雷某逃跑并拒不配合执法,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对雷某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依据正当合法;从整个案发过程来看,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的控制行为,目的是为了完成执法任务,虽有辱骂和掌掴面部等轻微暴力和滥用职权行为,但该行为不是导致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定性;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对涉案警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行动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有阻碍执法的行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本案中,邢某某等人虽未在案发现场及时采取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但在邢某某确认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还是将雷某送医抢救,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行为在主观上系过失而非故意;邢某某等五人到案后能够逐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因此,邢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五人不起诉。

记者: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对于这些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个案办理中发现党员违法犯罪和违纪等相关问题,应通过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书等形式敦促相关单位抓实整改,确保纪法衔接,促进和优化社会治理,避免隐患犹存,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案件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又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认真查堵警务管理漏洞和工作风险,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和确保办案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落到工作实处。

作者: seaman777    时间: 2016-12-23 19:12
对死亡的雷某有什么说法?
作者: 一棍走天涯@@@    时间: 2016-12-23 19:38
屁大点事儿,至于草菅人命吗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19:40
大波播 发表于 2016-12-23 19:02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6年5月7 ...

到底嫖没嫖,打飞机还是嫖,警察串通卖淫女和CCAV一起做伪证,居然屁事没有。。。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19:41
seaman777 发表于 2016-12-23 19:12
对死亡的雷某有什么说法?

该他倒霉呗,走路那么不小心,撞到便衣的手里
作者: 月色远山    时间: 2016-12-23 19:43
雷洋会成为一座碑……
作者: foxcar    时间: 2016-12-23 19:47
打估计肯定打了 ,而且逝者越挣扎,下的手越重,逝者估计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放弃挣扎,被抓就被抓了,至少不是丢了性命,但是执法人员肯定也存在执法过度的现象,蹲点这么久才抓到一个,憋了好久的劲都用上, 四五个人抓你一个你还一直要逃跑,看我们不打到你服软,但是带了情绪的打毕竟不好控制,一条人命就没了...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19:48
月色远山 发表于 2016-12-23 19:43
雷洋会成为一座碑……

在暴力机关面前,每个人的生命都得不到保证。这个案子还是因为有校友支持,才有这么大的关注度。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打死了就打死了。警察在CCAV串通卖淫女做伪证,监控也坏了,执法记录仪也坏了。。。没说是袭警被当场击毙就不错了
作者: fefish    时间: 2016-12-23 19:52
不管咋说,一条人命哪,唉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19:52
大波播 发表于 2016-12-23 19:04
记者:雷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案发后,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委托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 ...

普通人抓个小偷不小心出了人命还得去坐牢,身为警务人员,又是勒脖子,又是跪脸又踩的,把人弄死了,还串通做伪证,建议对5名警察罚酒三杯,以示惩罚。
作者: vipqiv    时间: 2016-12-23 19:56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19:52
普通人抓个小偷不小心出了人命还得去坐牢,身为警务人员,又是勒脖子,又是跪脸又踩的,把人弄死了,还串 ...

很强势 。。。

作者: 568736992    时间: 2016-12-23 20:13
前几天在贴吧还看见个给警察洗地的,各种强调警察正当执法,说雷某某嫖娼证据确凿无误,和警察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白了,别怨警察公信力低,这事情明显就是拿全国群众当傻子忽悠,出了事情遮遮掩掩,不清除败类,反而替败类擦屁股,还奢望警察能有多高的公信力啊?
作者: seaman777    时间: 2016-12-23 20:15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19:41
该他倒霉呗,走路那么不小心,撞到便衣的手里

到底事情的真相 是什么,,天知道
作者: 赫连培鑫    时间: 2016-12-23 20:25
本帖最后由 赫连培鑫 于 2016-12-23 20:26 编辑
568736992 发表于 2016-12-23 20:13
前几天在贴吧还看见个给警察洗地的,各种强调警察正当执法,说雷某某嫖娼证据确凿无误,和警察一点关系都没 ...

咱们中国这样的人渣警察,不在少数!!——实话实说,无独有偶,我们这些非警察身份的国家机关执法者中,人渣也不在少数!(虽然我也是国家机关的执法者中的一员......)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0:25
seaman777 发表于 2016-12-23 20:15
到底事情的真相 是什么,,天知道

反正警察说先说他嫖娼,又说他打飞机,现在又说抗拒执法,真相是什么,反正监控也坏了,执法记录仪也坏了。估计要给监控厂家和记录仪厂家颁发个三等功吧
作者: 孤独的等待GAS    时间: 2016-12-23 20:28
。。。。。。。骗人是不对的,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执行方不排除,将其判断为装病,所以没有及时治疗!
但是他错在,为什么要说谎!哎!

作者: 煮鹤焚琴    时间: 2016-12-23 20:33
南京老太后,道德底线没了,帝都警察后,估计安全底线也没了。以后上街小心些吧,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死了还按个嫖娼的罪名
作者: 568736992    时间: 2016-12-23 20:49
赫连培鑫 发表于 2016-12-23 20:25
咱们中国这样的人渣警察,不在少数!!——实话实说,无独有偶,我们这些非警察身份的国家机关执法者中, ...

越是这样,越应该清除败类!作为一个老百姓,肯定都不希望自己哪天被几个这样的人渣围住了莫名其妙打死拉倒,死的不明不白,还背着可能是莫须有的罪名吧?这件事影响这么大,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人设身处地一想,发现自己是当事人的情况下,也是死路一条。但警方还替那些人渣遮遮掩掩,这难道能怨网上质疑一片吗?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0:51
煮鹤焚琴 发表于 2016-12-23 20:33
南京老太后,道德底线没了,帝都警察后,估计安全底线也没了。以后上街小心些吧,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死 ...

南京老太的那个案子的真相,确实是彭宇撞到再先。最后他也承认了。

以后不光警察配记录仪,老百姓自己也要买一个挂身上。警察的总是会在关键时刻坏掉
作者: ling-0000365    时间: 2016-12-23 21:01
嫖娼把命都嫖没了
作者: 蚂蚁蚂蚁蚂蚁    时间: 2016-12-23 21:04
处处是黑暗,

作者: 羽凉道    时间: 2016-12-23 21:06
杀人放火金腰带 修桥铺路无尸骸
作者: 阳阳    时间: 2016-12-23 21:12
弄死小老百姓就和踩死蚂蚁一样简单
作者: didi060203    时间: 2016-12-23 21:17
珍爱生命,远离便衣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1:32
568736992 发表于 2016-12-23 20:49
越是这样,越应该清除败类!作为一个老百姓,肯定都不希望自己哪天被几个这样的人渣围住了莫名其妙打死拉 ...

其实没有法治,即便是警务人员,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网上不有报道,警察家被强拆,人被打进医院,还有河南洛阳一个交警去西安玩,抓了一个偷自己同伴的小偷送派出所,自己却被派出所关押,小偷被和和气气送出门
作者: 魔鬼的微笑    时间: 2016-12-23 21:40
警察和军队都是政府暴力机关,这点全世界都一样,最好别反抗,先忍着然后找好律师才是方法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3 21:48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12-23 19:03
怎么说,不带情绪评论的话,其实有点像美国那个华裔警察梁彼得误杀黑人案——精神紧张开枪,打死了无辜路人 ...

根本就不能这么说。

精神紧张误杀和已经把人铐在地上还用电棍对着心脏电这能一样吗?

说白了就和那些城管说话没礼貌声音大一样,属于平时嚣张惯了收不住脚了。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3 21:49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19:40
到底嫖没嫖,打飞机还是嫖,警察串通卖淫女和CCAV一起做伪证,居然屁事没有。。。

我觉得这还是后话,先把他们为什么把人铐在地上还不停的用电棍电胸部解释一下。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1:55
魔鬼的微笑 发表于 2016-12-23 21:40
警察和军队都是政府暴力机关,这点全世界都一样,最好别反抗,先忍着然后找好律师才是方法

可以看刘德华演的《拯救吾先生》,真人真事改变的,谁知道是不是真警察,是不是绑架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1:56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3 21:49
我觉得这还是后话,先把他们为什么把人铐在地上还不停的用电棍电胸部解释一下。

恩,还有,抓嫖需要穿便衣吗?明知道是鸡窝,不进去查封,在外面蹲守,是不是跟鸡窝达成协议,玩仙人跳,钓鱼执法?
作者: samlee39    时间: 2016-12-23 22:02
王者荣耀说的 不逃 就不会死

作者: seaman777    时间: 2016-12-23 22:09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20:25
反正警察说先说他嫖娼,又说他打飞机,现在又说抗拒执法,真相是什么,反正监控也坏了,执法记录仪也坏了 ...

人都没了,死无对证,这种事真说不清楚,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2:12
seaman777 发表于 2016-12-23 22:09
人都没了,死无对证,这种事真说不清楚,

看哪部电影里说过,如果一个公职人员做伪证,那么他所有的证词全都不可信。
作者: seaman777    时间: 2016-12-23 22:20
作伪证失去了的诚信,,还有什么可信的
作者: baobiao009    时间: 2016-12-23 22:34
表明身份 是否是口头表明  是否依然出具了自己的警官证 是否出具了带有明确身份的证明 如果没出具只是口头告知  以一名也许嫖娼的高材生 被数名大汉围攻 并带入汽车 是否合理合法?
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象征  是正义的化身  数名京都警察在领导干部的带领下对一名即使是嫖客的高材生大大出手  可以想象一下 其他地方警察处理案件的流程    而京都警察是天朝警察的象征 如果此事官方承认错误  恐怕会被世界人民耻笑 只能说 某人倒霉
作者: 不带安全帽的师哥    时间: 2016-12-23 22:36
一次嫖娼把命搭进去了,一次执行公务把前途搭进去了,这件事,没有赢家,大家以后都引以为戒吧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3 22:45
baobiao009 发表于 2016-12-23 22:34
表明身份 是否是口头表明  是否依然出具了自己的警官证 是否出具了带有明确身份的证明 如果没出具只是口头 ...

可以看看娱乐区这个帖子:知乎小黄文:嫖娼遇上仙人跳,怎么处理?
http://www.mayi.s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126
(出处: 【甩棍杂谈——全国最热门的甩棍论坛】)
刚好第二站是北京,黑警察和卖淫女合作钓鱼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3 22:55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3 21:48
根本就不能这么说。

精神紧张误杀和已经把人铐在地上还用电棍对着心脏电这能一样吗?

如果你要找一模一样的事件,这里有一件,也是警察使用过度的暴力导致受害者死亡。但由于对方不配合、反抗在先,最后警察也是没有入罪: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72499

你说的电棍电心脏和本次事件无关,是被人浑水摸鱼混进来的别的视频。这次事件中没有出现过电棍。

你也不是第一次了,我还是那句话,核实论据,不要啥朋友圈传言都信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3 23:07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3 21:49
我觉得这还是后话,先把他们为什么把人铐在地上还不停的用电棍电胸部解释一下。

我没兴趣替谁洗地,但是说真的,我很不喜欢坚持不愿意核实论据的行为

维基百科 雷洋事件

雷洋是否遭到电击[编辑]
网络流传雷洋在执法过程中遭到电击,并附有视频。后雷洋家属通过代理律师发表了三点声明,否定了该说法:[30]
一,根据向家属的核实,雷洋并未参与常州外语学校土地污染案的调查,网上有关事件起因的猜测不实;二,雷妻此前说不在意丈夫是否嫖娼,并非认为丈夫真有嫖娼事实,而是指明此案关注重点不容掩盖,着重追究雷洋死因;三,网上流传的所谓电击雷洋的视频,雷妻已经审看,从服装上看被击人不是雷洋。

这点是雷洋律师和家属亲口否认的。

我很早以前就说过,维基百科是个好东西。在你水平超过该行业的专业人员之前,不要试图否定维基百科的权威。
作者: 壹队长    时间: 2016-12-23 23:14
对哦,还有这个事情,楼主不发很多人例如我都忘记了……

作者: gaosencctv    时间: 2016-12-23 23:30
执法难,下次让记者体验一下
作者: ykl900914    时间: 2016-12-24 05:20
太过分了

作者: 囿圊囿図    时间: 2016-12-24 07:00
呵呵,社会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07:45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21:56
恩,还有,抓嫖需要穿便衣吗?明知道是鸡窝,不进去查封,在外面蹲守,是不是跟鸡窝达成协议,玩仙人跳, ...

抓贼要脏,捉奸要双。凭何直接去抓?因为怀疑?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完整的证据,不能抓。

作者: 洞幺    时间: 2016-12-24 08:04
警察本来就是暴力机关,只是需要用法律和纪律来约束。打黑除恶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词语。任何坏人都不会轻易承认自己干了坏事,也比普通人更拒绝配合调查工作,任何一方言语嚣张,态度蛮横,都会激发对方的猜疑和对抗升级。文明执法遇到挑衅也会发飙,平头百姓被强权打压也会暴走。怎么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才是大侠们需要关心的。对于雷案本身,我听官方的,听媒体的,听网友的,好像谁说的都很有道理的样子,都听着。
作者: 落地乄梅花    时间: 2016-12-24 08:33
任何人对上暴力机关就是螳臂当车,乖乖投降再说。
作者: 一次函数    时间: 2016-12-24 08:42
雷洋为什么上了车还反抗。。。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4 08:53
一次函数 发表于 2016-12-24 08:42
雷洋为什么上了车还反抗。。。


农村出来的孩子,好不容易混上了一官半职,一旦被抓前途就全毁了。所以这事我很理解他。所以我一直觉得性交易应该非罪化(这并不是什么奇葩思想,欧美大多是发达国家都是非罪化的,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但是以我国中老年人的保守观念看来,这暂时还不能实现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08:54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07:45
抓贼要脏,捉奸要双。凭何直接去抓?因为怀疑?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完整的证据,不能抓。

那本案中对雷某的抓捕是符合“抓贼抓赃”还是“符合“抓奸抓双””了?还不是仅仅因为怀疑他进行有偿性服务?不说别人正在路上走,就是人家正在按摩店里脱光了上衣,只要没插入,没射过精,你也没有证据说别人正在性交易吧?

作者: Gz益达    时间: 2016-12-24 08:55
怎么能罚这五名警察类   怎么滴也要立个功,然后上报中央啊    给各地学习学习

一条人命这么就判了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09:00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07:45
抓贼要脏,捉奸要双。凭何直接去抓?因为怀疑?因为我们知道?没有完整的证据,不能抓。

还有,抓奸要抓双,只抓嫖客不抓妓女算是抓双吗?杂谈jc朋友不算少,我不知道正规的扫黄是这样吗?鸡头和按摩女是事后才抓的吧

作者: 大波播    时间: 2016-12-24 09:00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3 21:56
恩,还有,抓嫖需要穿便衣吗?明知道是鸡窝,不进去查封,在外面蹲守,是不是跟鸡窝达成协议,玩仙人跳, ...

先期侦查有证据链这工作才没白干,唐突工作有什么用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09:13
大波播 发表于 2016-12-24 09:00
先期侦查有证据链这工作才没白干,唐突工作有什么用

蹲在大门外看街上人来人往,进进出出,就得到别人正在进行性交易?不说派个便衣进去打一炮吧,至少要把人堵在床上吧?

作者: 小艾街球    时间: 2016-12-24 09:19
这个不好说了,不暴力执法不行啊
作者: 准备卖盒饭    时间: 2016-12-24 09:29
真相只有雷洋本人知道了

作者: sheji    时间: 2016-12-24 09:37
挺严重啊,应该严查啊。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09:49
洞幺 发表于 2016-12-24 08:04
警察本来就是暴力机关,只是需要用法律和纪律来约束。打黑除恶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文质彬彬的词语。任何坏人都 ...

暴力机关的失控造成的危害更大,重庆的唱红打黑那么血淋淋的例子在前面,警察沦为个人的私人武装,甚至连守法的警察都不能幸免于难。而此案起的一个坏的典型作用,只要是上面安排的活儿,随便搞,打死人了也有上面兜着
作者: 敖卡    时间: 2016-12-24 10:12
以后有需求就自己打飞机吧
作者: 洞幺    时间: 2016-12-24 10:45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9:49
暴力机关的失控造成的危害更大,重庆的唱红打黑那么血淋淋的例子在前面,警察沦为个人的私人武装,甚至连 ...

重庆事件不好评说,成王败寇。
暴力机关当然要约束控制。奉公守法被暴力冤屈要有申诉途径,文明执法被暴力阻拦要有保障通道,任何形式的被打击报复要有后援力量,路还很遥远。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4 10:48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9:00
还有,抓奸要抓双,只抓嫖客不抓妓女算是抓双吗?杂谈jc朋友不算少,我不知道正规的扫黄是这样吗?鸡头和 ...

警察确实有盘查可疑人员的权限,这是全世界警察都有的权力。如果剥夺这个权力,结果就是恐怖分子没引爆炸弹之前都不能控制起来调查,最后坑的也是民众自己。该考虑的是如何将这个权力控制在法律的框架内,防止滥用,而不是质疑这个权力的存在必要。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1:00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12-24 10:48
警察确实有盘查可疑人员的权限,这是全世界警察都有的权力。如果剥夺这个权力,结果就是恐怖分子没引爆炸 ...

我并没有质疑警察盘查的权利,正是因为我觉得警察有这个权利,才对楼主说的这个要拿证据才在鸡店门外抓嫖而不是进鸡店进行检查提出的疑问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1:15
洞幺 发表于 2016-12-24 10:45
重庆事件不好评说,成王败寇。
暴力机关当然要约束控制。奉公守法被暴力冤屈要有申诉途径,文明执法被暴 ...

相对于暴力机关,普通人只能算是弱势群体,如果没有法治,执法得不到监督,杀良冒功未必不会重演。把人打死了,身上扔一把刀,就可以说是暴恐分子。之前不是有警察这么干过吗?让嫌疑人走,再开枪击毙,说是袭警。

作者: zlwtsss    时间: 2016-12-24 11:28
这就完事儿了?白死了?
作者: 紫龍    时间: 2016-12-24 11:54
这件事已经说不清了
作者: 独立日    时间: 2016-12-24 12:54
网上很多洗地警对这个事情洗白,真相是他是无辜的,拍他们钓鱼执法被弄死了。
作者: 富甲一方    时间: 2016-12-24 12:55

作者: 万万没想到    时间: 2016-12-24 13:19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者: 甩棍先锋    时间: 2016-12-24 13:55
看完了,就是那人拘捕,警察出手方式不当,嫌疑人挣扎窒息死了,假设判全责有点说不过去。
作者: junzhang133    时间: 2016-12-24 14:31
这个就跟皇族内阁一个性质的玩意。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14:39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8:54
那本案中对雷某的抓捕是符合“抓贼抓赃”还是“符合“抓奸抓双””了?还不是仅仅因为怀疑他进行有偿性服 ...

举个例子,犯罪不是单指犯罪行为有结果的才是犯罪。准备阶段,预备犯罪开始就是犯罪了。犯罪还有终止,未遂,既遂。不是只有操了,打飞机射了才叫嫖娼。如果我说的不明白,可以百度下。或者找个朋友再和你讲。我说的,没有欺骗。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14:45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9:00
还有,抓奸要抓双,只抓嫖客不抓妓女算是抓双吗?杂谈jc朋友不算少,我不知道正规的扫黄是这样吗?鸡头和 ...

不是不抓按摩的。有条件的一起抓,没条件的分开抓。去抓嫖,你不能保证他们在进行嫖娼活动,咱们不是千里眼,也不是顺风耳。看实际情况和经验判断。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14:50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9:49
暴力机关的失控造成的危害更大,重庆的唱红打黑那么血淋淋的例子在前面,警察沦为个人的私人武装,甚至连 ...

别的情况我不知道也不懂。我只认为,那几年的重庆,治安环境比以往好。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14:54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9:00
还有,抓奸要抓双,只抓嫖客不抓妓女算是抓双吗?杂谈jc朋友不算少,我不知道正规的扫黄是这样吗?鸡头和 ...

您可能对警察工作不是很清楚。不是所有警察都会穿警服,公开执勤。去打扒,穿警服,小偷还偷吗?穿警服去抓嫖,还会嫖吗?明明看到,知道有来抓的,大多数违法人员都不会继续违法。您说对不对?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15:01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08:54
那本案中对雷某的抓捕是符合“抓贼抓赃”还是“符合“抓奸抓双””了?还不是仅仅因为怀疑他进行有偿性服 ...

举个例子,我怀疑你违法了。对你盘查,嫌疑较大,对你口头传唤。你跟不跟我走?你配合也好,不配合也好最终结果,我们一定要带你回去。因为有一条叫做强制传唤。如果你配合了,我还对你使用强制手段,那我是错误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法院起诉我。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5:39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4:39
举个例子,犯罪不是单指犯罪行为有结果的才是犯罪。准备阶段,预备犯罪开始就是犯罪了。犯罪还有终止,未 ...

额,好像打飞机还真不算嫖娼。我知道有犯罪未遂,中止和预谋,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何警察不去扫淫窝而单单抓嫖客,这个太像钓鱼执法了。
作者: 乌启楼    时间: 2016-12-24 15:40
窃以为和洗脸死,洗澡子,躲猫猫死没什么区别。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5:42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4:45
不是不抓按摩的。有条件的一起抓,没条件的分开抓。去抓嫖,你不能保证他们在进行嫖娼活动,咱们不是千里 ...

这是一个足疗店,警方怀疑存在卖淫活动,为何会认识抓个有嫌疑的鸡头和卖淫女审不出来,而抓个从足疗店出来的人就能审出来?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5:43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4:50
别的情况我不知道也不懂。我只认为,那几年的重庆,治安环境比以往好。

额,我觉得朝鲜的治安环境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好。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5:47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5:01
举个例子,我怀疑你违法了。对你盘查,嫌疑较大,对你口头传唤。你跟不跟我走?你配合也好,不配合也好最 ...

恩,这是警察的权利。本案中这一点警察并没有错。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5:58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4:54
您可能对警察工作不是很清楚。不是所有警察都会穿警服,公开执勤。去打扒,穿警服,小偷还偷吗?穿警服去 ...

额,我在网上见的几次大的扫黄行动,包括东莞扫黄,包括郑州的皇家一号案,前期侦查阶段可能是便衣。
如果有一个人想去嫖,而他看到警察了,然后收起这个念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个人喝点酒,怀里揣着刀出门找事,看到警察吓的躲回家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觉得这是好事。而鸡窝开门做生意,不会说警察来了才开张,在营业时间去,只要没有人通风报信,就会能抓到。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6:08
而此案最关键的问题是,作为最关键的证据的道路监控,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存储卡同时损坏,不知道以小分队形式出任务是只带一部还是每人一部。我没摔过记录仪,但据厂家说是可以从3米高摔下来无损。记录仪用的应该是TF卡,那么小的卡片,我估计一般人掰都不一定能掰坏。更不说那种情况下。
作者: 美丽死神    时间: 2016-12-24 16:12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14:54
您可能对警察工作不是很清楚。不是所有警察都会穿警服,公开执勤。去打扒,穿警服,小偷还偷吗?穿警服去 ...

警察执法 应该 但是所有摄像头加执法记录仪全坏了  他们玩这一套真是呵呵了  有视频有真相的话他如果剧烈反抗 被控制出意外 也说得过去 他活该  自己都心虚不公布视频 弄个监控加执法记录仪全坏了 内存卡都坏了  这么欺骗大众 真是好玩
作者: ghf331    时间: 2016-12-24 17:39
这个元芳你怎么看

作者: ghf331    时间: 2016-12-24 17:40
这个元芳你怎么看。算什么_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4 18:00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12-23 22:55
如果你要找一模一样的事件,这里有一件,也是警察使用过度的暴力导致受害者死亡。但由于对方不配合、反抗 ...

据凯迪网信息说,曾有网友公布视频显示,雷洋边跑边大喊“假警察”“帮帮我...” 但是这视频立即被删除。
  今天北京警方“平安北京”网发布信息称,有人发布一男子被电棍击打的视频,并称与涉嫌嫖娼在昌平警方处置过程中死亡的男子雷某有关。经查不属实。平安北京网警告将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造谣者。
---------------------------
你得问问GOV,为什么现在什么事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删贴,然后各种记录仪和监控损坏。

没公信力不是别有用心的人造成的。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4 18:06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4 18:00
据凯迪网信息说,曾有网友公布视频显示,雷洋边跑边大喊“假警察”“帮帮我...” 但是这视频立即被删除。 ...

政府没公信力,跟你核实论据没有关系啊。我说了很多遍我推崇的是客观中立的维基百科,正是因为考虑到政府的公信力问题。如果连维基百科都不肯查一下,还拿政府公信力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理由当借口,是很难看的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4 18:49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12-24 18:06
政府没公信力,跟你核实论据没有关系啊。我说了很多遍我推崇的是客观中立的维基百科,正是因为考虑到政府 ...

不是所有的吃瓜群众都和你一样有兴趣有时间去翻维基,大多就是看一下新闻报道就有了自己的见解。我就属于大多数吃瓜群众一个。
对于本案最大的不满就在于警方不公布录相,说是记录仪坏了。不知道你查了这么多维基对于这点有没有合理的解释。
我记得安庆火车站击毙案也是在群众质疑声中公布了视频,最后事件平息。
-----------------------------------------------------------------------------------

另外,现在社会监督多少有些小进步,在我看来主要就是吃瓜群众对于官方的不信任。而你非常理性的维基了一下“真相”,然后再非常不带情绪的说一句这是暴力过度而已。听着怎么就这么冷血呢。
与其这样,不如我选择相信那群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吧。起码在他们公布视频之前,我觉得他们的质疑并没有合理的被官方解释。

游泳去了,这段时间太忙没多长时间来守着电脑,所以说起话来也没想这么多。

言语多有得罪,海涵。
作者: 独孤游侠    时间: 2016-12-24 19:11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4 18:49
不是所有的吃瓜群众都和你一样有兴趣有时间去翻维基,大多就是看一下新闻报道就有了自己的见解。我就属于 ...

质疑要质疑到点上,不要拿道听途说的当论据,除非你要追求的不是真相,纯粹只是抱怨发泄。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要的都是真相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19:39
美丽死神 发表于 2016-12-24 16:12
警察执法 应该 但是所有摄像头加执法记录仪全坏了  他们玩这一套真是呵呵了  有视频有真相的话他如果剧烈 ...

不能同意更多了。俗话说无巧不成书,这比说书的还巧合
作者: 降龙尊者    时间: 2016-12-24 19:39
嫖娼变死刑了我就想不通,你情我愿,为什么就要抓,害我东莞都没去过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4 21:18
独孤游侠 发表于 2016-12-24 19:11
质疑要质疑到点上,不要拿道听途说的当论据,除非你要追求的不是真相,纯粹只是抱怨发泄。但我相信绝大多 ...

我记得安庆火车站击毙案也是在群众质疑声中公布了视频,最后事件平息。
-------

这段话还不足以证明我想了解真相吗?

我觉得你更应该去批判那些筑墙的人,是谁让真相扭曲了。

话说回来,公布了视频的安庆案可以证明大部分吃瓜群众三观和智商都很正常。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21:23
帝国近卫 发表于 2016-12-24 15:42
这是一个足疗店,警方怀疑存在卖淫活动,为何会认识抓个有嫌疑的鸡头和卖淫女审不出来,而抓个从足疗店出 ...

工作不是这么干的。深了我也不再说。有机会你可以找公安的朋友方面聊。

作者: 帝国近卫    时间: 2016-12-24 21:44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21:23
工作不是这么干的。深了我也不再说。有机会你可以找公安的朋友方面聊。

群里探讨了一下这个事儿,只能说网上的遇到的警察大多都很不错!比现实中那些不作为的警察强太多,政治觉悟和荣誉心也比现实中碰到的强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23:37
frostleft 发表于 2016-12-24 21:18
我记得安庆火车站击毙案也是在群众质疑声中公布了视频,最后事件平息。
-------

你也别急着下定论。你看看当事人家属和代理律师意见。7天的上诉期。7天后,若他家属都认同了,咱们还有什么争的?对不对?等等看。
抛开这事,我说一点。举例也好,讲道理也好,不要拿着老李家的视频往老雷家安。公家说的你怀疑,那网友说的你是不是应该也怀疑,不能网上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不对?

作者: 和合金蟾    时间: 2016-12-24 23:39
降龙尊者 发表于 2016-12-24 19:39
嫖娼变死刑了我就想不通,你情我愿,为什么就要抓,害我东莞都没去过

可以去有合法色情业的国家娱乐,还能为国增光,骑洋马

作者: frostleft    时间: 2016-12-25 13:37
和合金蟾 发表于 2016-12-24 23:37
你也别急着下定论。你看看当事人家属和代理律师意见。7天的上诉期。7天后,若他家属都认同了,咱们还有什 ...

首先你要搞清楚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愿意去相信官家说的话,比如这次大学生裸死的事,你觉得官方的话值得信吗?
就是因为之前发生过太多的事让大家不再去选择相信官方的话,才造成现在的官方说法等于放屁。也许你觉得这样不对有失公允,但是我觉得越是质疑官家反而更加重视自身的问题。

所以我对吃瓜群众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既然你官方自己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别怪下面都把你的话当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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